Re: [新聞] 武界壩無預警放水3死1失蹤 律師揭3關鍵「國賠可成立」

看板Gossiping作者 (方艙醫院真神奇)時間3年前 (2020/09/13 23:10), 3年前編輯推噓37(39253)
留言94則, 4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8 (看更多)
: 至於國賠法第3條第3項提到,現場已經有適當警告或標示,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危險性活動 : ,國家是不是不用負賠償責任?林智群認為,即便現場已架設告示牌,告知可能隨時放水 : ,但放水前仍應公告、廣播、疏散,尤其這個案子是電腦故障,導致毫無必要、無預警放 : 水,「我不認為國賠責任可以完全免除」。 2019年12月,國家賠償法第3條經過修正,其中第三項規定如下: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這裡,如果我們將武界壩當作是損害發生原因的話,由於武界壩是人工建成的, 所以應該不能算入自然公物裡面,而是屬於自然公物的附屬設施。 因此,此時就必須參照第四項的規定: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責任。」 如果按照林律師的說法,立警示牌仍然不算「適當之警告或標示」的話, 國家賠償責任確實有可能成立。 然而,武界壩及其周邊地區,是否屬於「開放」的自然公物內之設施, 則有疑問。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136/d5136921.jpg
我們可以看到上面這張圖中右邊的告示牌標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的警語, 而我們知道這家人並沒有獲得許可,因而在這種情況下,武界壩及其下游的河床, 可能不屬於國賠法第3條第4項所謂的「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 也因此,國家賠償責任可能不會成立。 一點小意見,供大家指教~ -- 自由可以收買。沒有財力的人,一輩子都會待在「公司」這條排槳帆船上, 然後祈禱自己的主人是個大善人。 ─《奮鬥吧!系統工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0.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009854.A.430.html

09/13 23:12, 3年前 , 1F
台灣的法官 恩
09/13 23:12, 1F

09/13 23:12, 3年前 , 2F
重點在法官的心證
09/13 23:12, 2F

09/13 23:13, 3年前 , 3F
應該多少還是會賠啦
09/13 23:13, 3F

09/13 23:13, 3年前 , 4F
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 https://bit.ly/2RmxU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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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3, 3年前 , 5F
不用高估台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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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3, 3年前 , 6F
起訴電閘門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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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14:13

09/13 23:14, 3年前 , 7F
都寫應向警察分局申請了 怎會屬開放?
09/13 23:14, 7F

09/13 23:14, 3年前 , 8F
值班人員最衰吧 一輩子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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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4, 3年前 , 9F
防洪運轉,調節性放水,緊急運轉都需要發布洩水警報.
09/13 23:14, 9F

09/13 23:14, 3年前 , 10F
台灣的法官鄉愿的滿多
09/13 23:14, 10F
嗯...身為對國家賠償法有點了解的人來說,這個說法應該不對 過去還沒修法前,國賠法第3條是無過失責任,也就是只要有欠缺出現, 不管是不是你主管機關的鍋,通通都要賠。 但過去其實有很多法院判決意識到這樣對主管機關不太公平, 所以會額外看主管機關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如果有的話,主管機關是有機會免賠的。

09/13 23:14, 3年前 , 11F
所以去鐵軌自殺 家屬也可以去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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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17:22

09/13 23:14, 3年前 , 12F
還有得通知水利署等相關單位(一大串). 台電有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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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5, 3年前 , 13F
如果台電在閘門自動打開後就直接響警報,才有機會免責..
09/13 23:15, 13F
今天如果是人為放水沒有依照規定通知,那就另當別論 但這次是電腦出錯,是不是一定得歸咎於主管機關,我覺得還有討論空間

09/13 23:16, 3年前 , 14F
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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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6, 3年前 , 15F
防洪運轉,調節性放水?這一點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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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6, 3年前 , 16F
你是覺得道長會不知道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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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討論,我沒有說我的見解一定對

09/13 23:17, 3年前 , 17F
我還以為是插支小牌子而已,原來是那麼大個告示牌,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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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7, 3年前 , 18F
水壩不是在高水位,沒有放水的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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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7, 3年前 , 19F
原來是告示牌啊,還是因為是垃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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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8, 3年前 , 20F
還進去不就是賭抽籤看今天不會抽到下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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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8, 3年前 , 21F
機器都有可能壞掉,劃分區域就是預防突發狀況,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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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8, 3年前 , 22F
麼要把告示當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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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19, 3年前 , 23F
機器壞掉就是放水吧
09/13 23:19, 23F
※ 編輯: washi54 (140.112.230.149 臺灣), 09/13/2020 23:22:12

09/13 23:19, 3年前 , 24F
你立一個牌子,但是沒有實體區隔。
09/13 23:19, 24F

09/13 23:19, 3年前 , 25F
會吵的有糖吃又鬧這麼大還死這麼多人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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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0, 3年前 , 26F
kutkin 你真要實體區隔..NGO就會開始來鬧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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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0, 3年前 , 27F
去開看看其他管制區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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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0, 3年前 , 28F
這沒賠才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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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0, 3年前 , 29F
只能說~台電~吞下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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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3年前 , 30F
霧台鄉就是一個辦公室在那邊發入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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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3年前 , 31F
陪你各位的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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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3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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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21, 3年前 , 33F
說實體區隔的是在哈囉? 野外環境要蓋長城圍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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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9/13 23:33, 3年前 , 55F
依第一項台電要賠 但你的解釋卻不能用第四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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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4, 3年前 , 56F
這案與國賠法第二條或第三條第一項有關,不適用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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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34, 3年前 , 57F
第三第四項,你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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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0, 3年前 , 58F
你不知道台灣法官大都不懂管理方面的中文嗎?他們只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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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1, 3年前 , 59F
讀法的書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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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1, 3年前 , 60F
重點是,有些讀法還會錯意,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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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2, 3年前 , 61F
基本上我主觀的認為,這樣的人叫做北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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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42, 3年前 , 62F
河川地不能露營,不考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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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23:50, 3年前 , 63F
以台灣刁民認知水壩到出海口都要負責
09/13 23:50, 63F

09/13 23:56, 3年前 , 64F
所以會對那兩家人開罰ㄇ
09/13 23:56, 64F

09/14 00:37, 3年前 , 65F
警察沒有24小時守在路口阻止三寶進入當然有疏失,國賠!
09/14 00:37, 65F

09/14 00:59, 3年前 , 66F
重點在恐龍法官自由心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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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1, 3年前 , 67F
機械故障也會被咬疏於維修保養 調出上次維修此次故障零件
09/14 01:31, 67F

09/14 01:31, 3年前 , 68F
的工單 管理單位很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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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8, 3年前 , 69F
上次維修久遠就是怠惰 近期有檢查沒發現故障就是檢測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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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8, 3年前 , 70F
實 有發現卻未維修就是疏失 有維修就是沒修好也是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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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38, 3年前 , 71F
這就是律師和法官的思維 可憐的是公務員和台電 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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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3, 3年前 , 72F
這個跟第三條第三、四項無關 地點就不是開放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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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5, 3年前 , 73F
而且第三條這次修法還放寬 刪除公有二字 新增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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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6, 3年前 , 74F
依然是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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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7, 3年前 , 75F
設置跟管理有沒有欠缺 才是攻防重點 不過在有設置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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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8, 3年前 , 76F
與定期維護的情況下 我不認為機械故障與死亡間有相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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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9, 3年前 , 77F
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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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9, 3年前 , 78F
看大部分法官的年紀 中老年人根深柢固的人死為大的心八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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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1:49, 3年前 , 79F
讓國賠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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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2:05, 3年前 , 80F
要洗幾篇
09/14 02:05, 80F

09/14 02:15, 3年前 , 81F
電腦故障還是要追究主管機關啊 難道就雙手一攤怪電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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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7:16, 3年前 , 82F
台電的缺失就是發現故障放水後你要立即通報警察消防
09/14 07:16, 82F

09/14 07:17, 3年前 , 83F
你要假設水忽然下去有八發生危險呀
09/14 07:17, 83F

09/14 08:12, 3年前 , 84F
重點應該是「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這部分吧…
09/14 08:12, 84F

09/14 08:57, 3年前 , 85F
得減輕或免除啊,不就跟律師說的一樣打對折
09/14 08:57, 85F

09/14 10:19, 3年前 , 86F
你要SOP有需要通知 警消呀
09/14 10:19, 86F

09/14 12:03, 3年前 , 87F
馬路是拿來使用的,跟洩洪路線的河床是不開放的,性質差
09/14 12:03, 87F

09/14 12:03, 3年前 , 88F
這麼多也可以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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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2:05, 3年前 , 89F
實務上是一定賠,反正錢是全民出,小公務員幹嘛冒險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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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2:05, 3年前 , 90F
家守荷包,只是合不合理大家可以心證
09/14 12:05, 90F

09/14 12:06, 3年前 , 91F
敢判賠很少的是有膽識,照樣國賠是一般人理性的想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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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2:06, 3年前 , 92F
正沒人會覺得有損失
09/14 12:06, 92F

09/14 13:19, 3年前 , 93F
第3條部不會成立,但你沒發現還有第2條
09/14 13:19, 93F

09/15 23:59, 3年前 , 94F
肯定賠少的
09/15 23:59, 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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