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看板Gossiping作者 (負能量大師)時間3年前 (2020/08/21 09:34), 3年前編輯推噓11(11025)
留言36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32 (看更多)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9 條 :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 有沒有板上懂法律的鄉民或法律人鄉民來說明一下這個刑19第三項是怎麼解讀的? : 我感覺法務部長的解讀好像比較合理 : 但如果法務部長的解讀是學校教學&實務標準,那二審法官擺明在打假球了吧? 有興趣去孤狗原因自由行為 就是在講19條 簡單講就是處於不能辨識狀態中的行為 是自己故意或過失造成 如果是自己故意過失造成 那也要在造成之前對你處於不能辨識狀態中 所做的行為有預見可能性 例如酒駕 喝醉酒不能控制自己 但是喝醉前可以知道喝酒會撞到人 所以有預見可能性 真的醉酒撞到人要負責 教科書中有舉例不能預見的 如在家喝到爛醉 小偷闖入你家 你把他砍死 這就沒預見可能性 誰會在喝酒之前會想到有小偷闖入 就是這樣的思考模式 檢查官有提19條辣 就不知道法官怎麼論的 把他潤過去辣 判決沒看辣 對台灣司法看法只有噁心 考試捧教授懶啪 當法官就捧上級懶啪 上級判錯跟著引用 敢挑戰就老死地方法院 台灣司法只有呵呵辣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Redmi 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15.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973694.A.DE7.html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36:30

08/21 09:37, 3年前 , 1F
為什麼 我就想到會有小偷闖入啊 不然大家裝門鎖幹嘛
08/21 09:37, 1F
教授說你沒想到就沒想到 法官說你沒想到就是沒想到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38:27

08/21 09:38, 3年前 , 2F
正解
08/21 09:38, 2F

08/21 09:38, 3年前 , 3F
那些酒駕的不也大多說我沒醉?
08/21 09:38, 3F

08/21 09:38, 3年前 , 4F
好吧 幹 你說的對
08/21 09:38, 4F

08/21 09:39, 3年前 , 5F
台灣有19-3 所以整套全用肯定有問題
08/21 09:39, 5F

08/21 09:39, 3年前 , 6F
從來沒有哪條提到要有預見可能性 自己當起立法院了?
08/21 09:39, 6F
你去挑戰教授跟法官不要挑戰我 我只是鸚鵡學舌 拾人牙慧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40:54

08/21 09:40, 3年前 , 7F
可預見性是貫串整個邏輯推導,跟其它法律原則一樣
08/21 09:40, 7F

08/21 09:42, 3年前 , 8F
臺灣司法信賴度低
08/21 09:42, 8F

08/21 09:42, 3年前 , 9F
既然可預見 那怎麼會有故意或"過失"導致判斷能力失常
08/21 09:42, 9F
可預見還有分支 主觀上跟客觀上 在下才疏學淺不能開堂教書 自己找書看

08/21 09:42, 3年前 , 10F
你立法院可以的就是寫清楚,藥物與酒精仍屬故意危險犯,
08/21 09:42, 10F

08/21 09:42, 3年前 , 11F
夢遊殺人可以嗎 從沒有夢遊過 無法預見自己會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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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9:42, 3年前 , 12F
那就沒有所謂的“亂判”了,立法院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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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9:42, 3年前 , 13F
樓上 可以 夢遊殺人有無罪判決過 還殺了好幾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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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9:42, 3年前 , 14F
其實已經寫了 只是有信仰的人會嘗試死守信奉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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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44:00

08/21 09:42, 3年前 , 15F
法匠又要把責任外包,你媽 一審無期二審無罪 還要丟包責任
08/21 09:42, 15F

08/21 09:43, 3年前 , 16F
酒駕就是故意危險,但殺人是過失啊
08/21 09:43, 16F

08/21 09:43, 3年前 , 17F
挑戰教授跟法官沒用 立法院沒寫的他們可以自己寫
08/21 09:43, 17F
那就不要跟我靠北了 靠北法官都沒用了 靠北我更沒屁用 只會被我靠北回去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45:05

08/21 09:47, 3年前 , 18F
立法院也沒有寫"可預見性"啊 法律人幹嘛自己發明加上去??
08/21 09:47, 18F

08/21 09:49, 3年前 , 19F
我跟你說拉,照你這樣講,喝酒還要預見自己可能發酒
08/21 09:49, 19F

08/21 09:49, 3年前 , 20F
瘋出去砍人,大家都不能喝酒了
08/21 09:49, 20F
你的意見沒啥好討論的 因為你想的到的 學界已經戰到翻掉了 多看幾本書 可以少說點廢話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51:42

08/21 09:53, 3年前 , 21F
你這意思其實隱含了 不管立法院怎麼修 學界照戰不誤
08/21 09:53, 21F
事實阿 不反對怎麼顯現自己學問高深 不找碴怎麼顯現自己學識淵博 同樣事實 不同學說 導出相反結論的情況多的是 不然阿扁當初怎麼自信滿滿 說阿九無罪 我阿扁一定無罪 法定職權說VS實質影響說就導出不同結論阿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56:48

08/21 09:53, 3年前 , 22F
就算立法院真寫"藥物與酒精仍屬故意危險犯"
08/21 09:53, 22F

08/21 09:54, 3年前 , 23F
還是有天才見解會說 危險犯不等於殺人犯啦
08/21 09:54, 23F

08/21 09:55, 3年前 , 24F
幹,說的好像你這篇就不是廢話,不爽去跟法官說啊,
08/21 09:55, 24F

08/21 09:56, 3年前 , 25F
在這鍵盤衝殺小
08/21 09:56, 25F
不要惱羞辣 我文章不是說了嗎 對司法看法只有噁心 只能兩手一攤阿 有像你一樣硬要插嘴討論嗎 真的多看幾本書 你會知道你說的話 幾百年前就有了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09:59:01

08/21 09:57, 3年前 , 26F
學界本來就很愛戰阿,尤其愛跟實務界戰
08/21 09:57, 26F

08/21 10:09, 3年前 , 27F
腦羞屁==你能發文我不能推文逆,那你知道你打的谷狗
08/21 10:09, 27F

08/21 10:09, 3年前 , 28F
就有嗎?哦你知道還叫人谷狗阿幹,那你都能發廢文了
08/21 10:09, 28F

08/21 10:09, 3年前 , 29F
我不能推文逆
08/21 10:09, 29F
累阿 孔子有教無類真的是hen有愛心 不過他老人家舉一隅不以三隅反者 不復也 是否也說對於笨蛋他是沒耐心去教的呢 ※ 編輯: fuxdk (220.129.115.149 臺灣), 08/21/2020 10:11:46

08/21 11:23, 3年前 , 30F
其實他是二審ㄟ...有這必要一定要這樣打一審臉嗎??好怪
08/21 11:23, 30F

08/21 12:58, 3年前 , 31F
這篇講的很好啊
08/21 12:58, 31F

08/21 12:59, 3年前 , 32F
某S邏輯根本倒果為因
08/21 12:59, 32F

08/21 13:00, 3年前 , 33F
喝酒會導致可能發酒瘋砍人 所以不能喝酒 法律上沒有這
08/21 13:00, 33F

08/21 13:00, 3年前 , 34F
樣規定 法律上只有說因故意招致者不能減免刑責
08/21 13:00, 34F

08/21 16:33, 3年前 , 35F
我信你了鄉民想跟你戰可能要多讀點書
08/21 16:33, 35F

08/22 03:25, 3年前 , 36F
SARS好弱啊,根本一面倒這樣很難看啊一點都不激烈
08/22 03:25,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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