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法務部長坦承:「37刀弒母無罪」判決有誤詳列刑法19條揭原因
共 32 篇文章

推噓232(503推 271噓 392→)留言116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DDDDRR (QQ)時間3年前 (2020/08/21 08:18),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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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黃翊婷.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法務部長坦承:「37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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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1(90推 9噓 180→)留言279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arrenwu (豬豬學姊超級可愛)時間3年前 (2020/08/21 08:30),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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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19 .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有沒有板上懂法律的鄉民或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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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yha (春天來了)時間3年前 (2020/08/21 08: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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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拿刀殺了B. 有意識有動機=>殺人罪. 有意識無動機=>瘋子 無罪但是要治療. 無意識有動機=>不知者無罪. 無意識無動機=>意外在所難免 和解緩刑. 目前大概是這樣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96.227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

推噓-31(14推 45噓 132→)留言191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oshua0606 (joshua0606)時間3年前 (2020/08/21 09:06),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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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講這種話真的是很丟臉. 這個案子可以說輕判但絕不至錯誤. 當事人沒有動機沒有預見可能. 要怎麼適用原因自由行為. 當然也可以說他有動機又可預見. 那檢察官要想辦法證明啊. 不是直接認定當事人就是罪不可赦吧. 罪疑唯輕無罪推定是法律最基本的原則誒. 法盲胡說八道也就算了. 法務部長嘩眾取寵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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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6推 2噓 22→)留言40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Arnol (還是太淺了)時間3年前 (2020/08/21 09: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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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堆法匠可以抱著一個見解當真理啊?. 一個法條有很多種見解、學說不是最基本的嗎?. 實質影響力說、法定職權說,不就是一個很經典的例子?. 請問見解是明文寫在法律條文裡的嗎?. 真正有效例的是條文還是見解?. 承認法官就是自由心證有那麼難嗎,還要扯到修法?. 法律就寫很清楚了,自己導致判斷能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