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行駛內車道「交通惡化」續辦 柯P打槍:不能把人命當數字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銘言:
: 機車行駛內車道「交通惡化」續辦 柯P打槍:不能把人命當數字
: LTN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 台北市政府從2010年迄今開放44條道路,讓機車族行駛內側車道,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今天報告研究成果指出,已開放路段的交通安全惡化上升超過6成,先維持開放再繼續觀
: 察,市長柯文哲當場打槍說,「不能把人命當數字,我不同意」,責令交工處1個月內提
: 改善方案。交工處表示,會全面檢討再向市長報告。
: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機車應行駛於最外側2車道,考量部分道路有臨停、公車停靠等
: 需求,檢討開放第3車道(最內側)供機車通行,去年委託學者進行為期一年的研究,蒐
: 集事故、車流等道路資料,再透過實驗模組驗證其開放的交通安全成效。
: 北市府今早舉行交通會報,交工處報告研究成果案指出,目前開放44條道路歷年來的事故
: 略有增加,事故樣態包括在開放後,小型車對機車肇事增加、同向擦撞增幅最多、事故數
: 由外側向內側遞增;44條開放道路經研究實驗,63.4%惡化,未來若有其他路段開放要審
: 慎評估。
: 柯文哲聽完後說,不用做實驗他就知道答案,只要下令機車開放走內車道,紅燈時不准移
: 到外面,機車比照汽車按照順序排,不准停到機車待停區就解決掉,但現在麻煩的是已經
: 開放、車禍上升,然後再去改善,「等到改完、政策做到傷亡率上升,怎麼辦?」
: 柯文哲還問,已開放路段傷亡率上升多少?交工處回答,63.4%是惡化的,約30%路段是
: 有改善,交工處長葉梓銓補充,開放路段會再改善,例如外側道路拓寬、取締違規、調整
: 公車班次等,一年後看有無改善,沒法改善的就取消不再開放機車行駛第三車道。
: 柯文哲說,一般做實驗失敗虧錢就算了,但做失敗會死一些人要想看看,在醫學臨床的實
: 驗是應該沒有比現在更差,這是重大事故,「這實驗繼續做下去我有意見」,違反醫學倫
: 理;他說,自己喜歡做實驗,貨物就算了,「做實驗死的是人這要想一下」,他好奇找哪
: 位學者做研究,交工處回答是台大教授許添本。
那刻意造成失敗呢?
: 柯文哲表示,他知道是前立委許添財的弟弟,「你就跟他說我質疑你的醫學倫理」,他認
: 為,這個案子不可以繼續觀察一年,有變化就要暫停,確定車禍上升繼續做實驗一年,「
: 奇怪、良心跑哪去,這我就不高興,不可以把人命當數字」;最後柯要求一個月擬改善方
: 案,並要求交通局長親自督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hOvdlW
: 6.備註:
: 延伸閱讀: 機車行駛外車道
: https://i.imgur.com/gHYFtfo.gif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184105.A.4A1.html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185832.A.758.html
: 2015 那些年感動我們的柯文哲
: https://i.imgur.com/EvUanvt.jpg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347633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81819294.A.E5D.html
機車走內側車道 北市25路段車禍增
2020-02-15 23:55 聯合報 /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
另外,徐弘庭發現,試辦道路中,出現同一條道路管制方式不同。 例如民權東路至三民
路口,原本機車可行駛內側車道,但過一個路口到了民權東路五段,即禁行機車行駛內線
,松江路也是南北大不同,羅斯福路機車禁行內側路段也是斷斷續續。他說,同一條路卻
變來變去,會讓很多機車騎士無所適從。
陳姓機車騎士說,禁行路段若是不連續,令人困擾,突然發現出現禁行機車標線時,已來
不及,急切到外線道,非常危險;也有騎士質疑,若因此被開紅單,實在很冤。
取消內車道禁行機車,北市交通大隊指出,議員所指機車事故不減反增,正了解事故型態
。交大事故處理組長林洸賢提醒,雖然機車可依實際路況選擇內側或外側車道行駛,但不
慎騎上禁行路段,因檢舉達人多,若是被行車記錄器拍到,仍會被罰。
...
只要民眾騎機車死傷越慘重
他們越就有穩定的立場反對修改交通政策
不管中央交通部還是地方交通局
只有滿坑滿谷的惡意
作為台灣統治當局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各級政府機關在談交通安全的時候
無論如何都不要相信他們
--
我帶來渾沌,亦帶來秩序;我是暗影,亦是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12.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198656.A.E81.html
推
07/31 20:32,
3年前
, 1F
07/31 20:32, 1F
推
07/31 20:32,
3年前
, 2F
07/31 20:32, 2F
推
07/31 20:33,
3年前
, 3F
07/31 20:33, 3F
→
07/31 20:33,
3年前
, 4F
07/31 20:33, 4F
→
07/31 20:35,
3年前
, 5F
07/31 20:35, 5F
推
07/31 20:35,
3年前
, 6F
07/31 20:35, 6F
→
07/31 20:35,
3年前
, 7F
07/31 20:35, 7F
→
07/31 20:36,
3年前
, 8F
07/31 20:36, 8F
→
07/31 20:38,
3年前
, 9F
07/31 20:38, 9F
推
07/31 20:40,
3年前
, 10F
07/31 20:40, 10F
→
07/31 20:40,
3年前
, 11F
07/31 20:40, 11F
→
07/31 20:42,
3年前
, 12F
07/31 20:42, 12F
→
07/31 20:42,
3年前
, 13F
07/31 20:42, 13F
推
07/31 20:42,
3年前
, 14F
07/31 20:42, 14F
噓
07/31 20:59,
3年前
, 15F
07/31 20:59, 15F
推
07/31 20:59,
3年前
, 16F
07/31 20:59, 16F
推
07/31 20:59,
3年前
, 17F
07/31 20:59, 17F
噓
07/31 21:22,
3年前
, 18F
07/31 21:22, 18F
→
07/31 21:22,
3年前
, 19F
07/31 21:22, 19F
噓
07/31 21:52,
3年前
, 20F
07/31 21:52, 20F
→
07/31 22:32,
3年前
, 21F
07/31 22:32, 21F
→
07/31 22:33,
3年前
, 22F
07/31 22:33, 22F
噓
08/01 13:33,
3年前
, 23F
08/01 13:33,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