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帥能當飯吃? 38%台灣企業認了「以貌取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天海つばさ)時間4年前 (2020/05/17 12:41), 4年前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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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oleshen (Smooya)》之銘言: : 帥能當飯吃? 38%台灣企業認了「以貌取人」

05/17 12:29,
要求附照片不是違反勞基法嗎?要演至少要等到面試那關吧
05/17 12:29
非抓推文出來鞭 而是就實務上來講 來個解說 目前的勞基法 並沒有規定履歷不可以附照片 認為因長相而有不利處分或是差別待遇 應該是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 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換句話說 假設面試沒有被錄取 雇主是否違法 你得舉證是因為種族 階級 語言 等以上原因之一 被這樣不錄用 如果雇主只是回答「不錄用」 是沒有違法的 因為無法舉證出 是因為個人特徵 所以被差別待遇 以及不錄用 遇到人事問題 即便不錄取 我自己是會很客氣的回 感謝您 您是優秀的人才 但考量下內部討論錄取了條件更為適合的人 但我知道台灣很多垃圾公司 連尊重都沒有 或是一句「不錄取」 甚至電話都不回 為什麼我會知道怎樣才算違法呢? by 自己之前是人資 以及 學姊在勞動局擔任科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86.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690462.A.2FD.html

05/17 12:43, 4年前 , 1F
要說人家違法,要舉證是因為上述原因為差別待遇的
05/17 12:43, 1F

05/17 12:43, 4年前 , 2F
實務上根本不可能
05/17 12:43, 2F
那種面試時會直接嘲笑個人特徵的 完全白癡 這種公司現實上錄取了也不敢去

05/17 12:43, 4年前 , 3F
常識
05/17 12:43, 3F

05/17 12:46, 4年前 , 4F
一樓說的 其實不是不可能 因為真的有公司這麼白癡
05/17 12:46, 4F
我聽過朋友提過 他公司人資面試完後笑那人是跨性別的 結果那人還在門口沒走 直接跑去勞工局告他們公司 性別歧視直接被了.....很多個萬 那人資當然也被........

05/17 12:46, 4年前 , 5F
最常見的就是性別 有些公司就很白癡 直接跟你說因為你是
05/17 12:46, 5F

05/17 12:47, 4年前 , 6F
男生/女生 或是我們只錄取男生/女生
05/17 12:47, 6F

05/17 12:47, 4年前 , 7F
都不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做 不能說
05/17 12:47, 7F
對 除非特定職業或是職務需求真的適合特定性別 否則直說是蠢到不行 柯達大飯店的性別歧視案 那經理真該去吃屎 歧視是一種個人心態問題 但明著幹 嘿嘿

05/17 12:48, 4年前 , 8F
人類的動物本能法律怎麼能控制呢
05/17 12:48, 8F
※ 編輯: AmamiTsubasa (111.243.186.200 臺灣), 05/17/2020 12:49:52

05/17 13:58, 4年前 , 9F
柯師傅都徵認同理念的人
05/17 13:58,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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