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法官出面說明:為何殺警判無罪
法官大人
這件484您判的
原來您在高院
謝謝您為台灣的付出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92258
※ 引述《paulabxz123 (優文大師)》之銘言:
: ※ 引述《Audrey23 (奧德麗)》之銘言:
: : 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 項因精神障礙而不
: : 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
: : 而案發時鄭嫌處於急性狀態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鄭嫌已喪失辨識能
: : 力。
: : 合議庭因此認為鄭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
: : 行為,鄭嫌於行為時具有刑法第19條第1 項之情形,依法應為無罪之判決。
: 欸
: 如果當下因為精神狀態才導致犯罪
: 那麼強姦犯484也是神經病
: 他們的行為也是被小頭控制了啊
: 精蟲衝腦的時候做的判斷也不是正常的判斷
: 一般男生精蟲衝腦 會去 尻槍 有的會找女友
: 約炮 花錢嫖
: 有那麼多選擇
: 他還去強姦
: 這很明顯代表他精神狀態有問題 大腦已經被洨跟懶叫控制了
: 並不是他本人的自我意志
: 所以法官以後應該判強姦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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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12,
4年前
, 1F
05/01 00:1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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