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槍不慎打死女列被告 民眾打爆電話力挺警察

看板Gossiping作者 (< 無敵破格郎 >)時間4年前 (2020/03/30 11:35),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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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TT (< 無敵破格郎 >)》之銘言: : : 這類攔查開槍誤傷乘客事件中 : : 比較有名的大翻轉案例應該是這個吧? : 這根本沒什麼翻轉,而是拿來證明鄉民有多鄉民的 怎麼會沒翻轉,一開始是朝向『用槍執法過當: : 2008/12/29 民進黨台北縣黨部新聞稿:「警察變殺手 少年恐癱瘓」 : : (似乎後來移除了) http://www.dpp-tcp.org.tw/web.php?f=2_1&n=2008-12-29 : : 【北縣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 : : 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姓少年母親,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 : : 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 : : 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 : 在接獲許姓少年母親陳情後,民進黨台北縣議會曾在1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警方針對此 : : 一事件,有無執法過當,對外說明真相,但在沒有外界強大壓力下,警方的態度至今仍是 : : 避重就輕,推卸責任,不願對外表明真相。 : 鄉民很常拿來說嘴的就是許姓少年是白骨姦殺案主嫌,打死剛好 : 但實際上事發的時候,警察根本不知道許姓少年是嫌犯 : 拿事後發現少年是殺人犯幫事前根本不知情聲援,這很鄉民 : 然後我們來看警察是怎麼脫罪的 我回文沒有這樣描述哦! 而且用「脫罪」這詞應該不太洽當 : : 但少年表示,在被警察追緝過程,並無衝撞員警,第一次追至華新街3巷口時,車前左右各 : : 有一位員警,但他隨後將車開至興南路二段119巷口,警方並無至車前攔停,而是把警方所 : : 駕之機車停至該車右後方,並行走至副駕駛座,舉槍緊貼車窗,隨即開槍。張瑞山議員表 : : 示,四名少年說法一致,並非警方所指「員警遭衝撞欲自衛才開槍」。另醫院也表示,少 : : 年不但恐癱瘓,也會有併發症發生之可能。 : 少年四人的說法是警察站在車側副駕駛座,而非車前 : 逃逸的時候警察開槍,並非被衝撞欲自衛 : 然而不起訴的理由如下 : :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80 : : 「員警反擊開車撞警之少年,檢方不起訴!」 : :  涉嫌姦殺國中少女的嫌犯徐嫌去年開車搭載共犯許姓少年,開車衝撞警察,許姓少年 : : 被警槍擊中致下半身癱瘓,許控告警方殺人未遂及重傷害罪,求償4000萬元;板橋地檢署 : : 認定是徐嫌用車推擠員警,造成警員彭彥凱踉蹌跌倒開槍誤傷,昨天依傷害、妨害公務罪 : ^^^^^^^^ ^^^^^^^^^^^^ : 欸? 說好的開車衝撞警察,為了自衛所以開槍跑哪去了? : 變成警察被車子擠到,踉蹌跌倒才開槍誤傷? : 知道為什麼從衝撞變擠到嗎? 是因為沒被撞到好嗎 = = : 因為後來查出來警員根本就不在車子前面,而是車子旁邊(跟少年四人說法一致) : 而開槍命中的位置在右後肩,可以證明是從側後發擊發,不是從前面 不是阿~你沒把後面推翻少年證詞的部分列出 : : 起訴徐嫌,求刑2年4月,彭員則不起訴。 檢方根據警政署及刑事警察局的彈道比對鑑識報告,確認彭員是在動態下開槍,又許 姓少年是右後肩中彈兩項證據推翻許姓少年指稱的彭員槍口對著擋風玻璃開槍另同車後座王姓、羅姓及邱姓等3人證稱,是車子移動後許姓少年才中槍, 與彭員供稱遭徐嫌用車擠人,被迫後退因路面高低落差而踉蹌跌倒,致擊發警槍的說法一致。 也就是說這部分是兩造說法差異過大 最後由鑑識報告的結果是警方這邊自衛說法由檢方說服了法院 而非一開始少年4人所說的「沒有衝撞」 當然你可以有你自己的解讀和懷疑 但「判決結果」似乎不應該解讀成警方脫罪 : :   檢方現場勘驗,開槍地點的路面與騎樓高度,確實落差15公分,確認是徐嫌駕車推擠 : : 彭員,造成彭員跌倒擊發警槍,致許姓少年中彈,因此昨天偵結,依傷害、妨害公務罪起 : : 訴徐嫌,具體求刑2年4個月,彭員則獲不起訴。徐嫌因另涉姦殺國中少女命案,已被檢方 : 那如何證明是誤擊呢? : 根據警政局跟刑事警察局的彈道比對鑑識報告 : 1. 確認彭員是在動態下開槍(? : 2. 車子移動後才開槍 : 3. 發現那邊的騎樓開槍路面有15公分落差(? : 這幾點要怎麼證明是跌倒時開的槍我是不太清楚 : 反正警察說你信就對了 : 但從結論來說,不起訴的理由是 警察跌倒開槍誤擊 : 而不是有人駕車逃逸就能開槍打個爽 : : 但後續也還是有不少事件還是有起訴的案例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51475 : : 總之,妳上了車,碰到這情況掛了 : : 是駕駛&開槍時機決定後續 : : 而不是妳是相不相干的乘客 : 所以現在要不起訴 : 可能又要證明一下警察是怎麼跌倒開槍誤擊的 所以重點還是回到現場,開槍時機還是交給法庭攻防訴訟 -- 有一天 大象就問駱駝說: 「你的胸部怎麼長在你背上啊?」 駱駝回答: 「我想這個問題,由 一個老二長在臉上的人來問我實在是很奇怪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76.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539345.A.84A.html ※ 編輯: TT (111.254.76.133 臺灣), 03/30/2020 1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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