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淳兒:「禁出國違憲」 你同意還反對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純愛基本教義派♥)時間4年前 (2020/03/22 22:06), 編輯推噓0(1112)
留言14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 引述《Adelaide66 (baby66)》之銘言: : 我知道鄉民很多 討厭法律人 : 但是 : 有些事情終究還是要回歸到法律層面 : 依照您的法學常識 : 淳兒說的「禁出國違憲」 : 你同意還反對 我們中華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憲法第10條規定, 人民有居住遷徙旅行等行動自由。這是我們每個人的基本人權。 依照聖經教導的道德真理,十誡,我們每個人要保護別人的基本人權。 但是,民進黨說錯兩個宗教思想: 1.人民有絕對的自由(這是錯的,人民沒有絕對的自由); 2.沒有正義(這是錯的,神代表正義,所以十誡是道德真理)。 依照民進黨的錯誤思想, 民進黨沒有理由禁止醫師護理師在nCoV(SARS-CoV-2) 大量傳染時出國。 但是我們相信道德真理,服從十誡(正義),反對公義(無神論)。 雖然人民沒有絕對的自由,但是每個人都要服從十誡,保護別人的基本人權, 所以我們在特別的情況中,可以限制自己與別人的基本自由。 特別的情況,正確的敘述是"明顯與立即的危險",例如憲法第23條的緊急危難。 但是我國憲法第23條的"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是國家社會黨脅迫國民黨, 所產生的錯誤用詞,所以不應該用這兩個錯誤用詞,限制人民的基本人權。 而我們現在爭論的nCoV的預防政策, 遇到的明顯與立即的危險,判斷標準是《十誡》規定的"不可以殺人"。 假設在nCoV大量傳染的時候,出去旅行會增加傳染機率, 並且導致更多人被傳染nCoV,造成更多人受傷或死亡, 我們就要限制自己與別人的行動自由。 當我們得到的醫學證據,證實這個假設。 我們就應該以緊急命令或法律限制我們的行動自由。 而緊急命令或法律應該詳細說明, 限制的人民身分、限制的期限、限制的地點、限制的行為。 例如美國總統川普以《公共衛生服務法》(42 U.S.C. 247d) § 319(b)(2)(F) 宣布緊急狀態後, 美國總統川普接受HHS 的意見, 限制人民進入美國的自由,人民進入美國後, 必須先居住在指定處所,接受病毒檢驗。 而美國總統川普也接受HHS 的意見, 暫停人民在美國與加拿大、墨西哥的旅行,只允許貨物運輸。 然後人民繼續向神禱告。 求神憐憫我們的錯誤,感謝神保護我們幸福平安。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75.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886001.A.30B.htmlDCHC: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22 22:06

03/22 22:07, 4年前 , 1F
我們中華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
03/22 22:07, 1F

03/22 22:08, 4年前 , 2F

03/22 22:08, 4年前 , 3F
中華民國在台灣
03/22 22:08, 3F

03/22 22:08, 4年前 , 4F

03/22 22:08, 4年前 , 5F
菸皇:中華民國台灣
03/22 22:08, 5F

03/22 22:08, 4年前 , 6F
你平常都扯有的沒的 怎麼今天比較正常
03/22 22:08, 6F

03/22 22:08, 4年前 , 7F
還舉例
03/22 22:08, 7F

03/22 22:08, 4年前 , 8F

03/22 22:09, 4年前 , 9F
還是去中比較好解釋
03/22 22:09, 9F

03/22 22:09, 4年前 , 10F
第七條
03/22 22:09, 10F

03/22 22:15, 4年前 , 11F
言論自由也是基本人權 那為什麼要處罰
03/22 22:15, 11F

03/22 22:16, 4年前 , 12F
?
03/22 22:16, 12F

03/22 22:16, 4年前 , 13F
法律跟不上變化 只能靠自律 你硬要扯東扯西
03/22 22:16, 13F

03/22 22:16, 4年前 , 14F
隨便
03/22 22:16, 14F
文章代碼(AID): #1UTt3nCB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UTt3nC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