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
我個人不贊同槍斃,其實該死的死了也
好,但如果殺人者只要槍斃,那會不會
太便宜他了?
如果今天是受害者家屬,真的就只是死
了個犯人,就心理快活嗎?
那犯人犯案後自殺,事情就結束了嗎?
假設今天我是受害人家屬,我一定沒辦
法接受!
哪有這麼簡單就放過牠?除非凌遲處
死,或者拿石頭慢慢丟死,才算出一口
惡氣。
但這反而比死刑更不實際
個人認為,至少要有幾個要點能被滿
足,而不是簡單直接的再殺一人,毫無
意義。
首先是被害者家屬的補償,殺人犯家裡
沒錢又判死刑,是否至少讓牠工作賠償
還是乾脆器官賣一賣?
牠得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真心精神疾病
也好,理智斷掉也好,一個生命甚至數
個生命之重,賠得起嗎?能夠讓其真心
悔過難過痛苦不堪,再償命也不錯,引
咎自殺也行。
槍斃一個不知道自己在幹甚麼的罪犯,
根本無足輕重,也無任何嚇阻犯罪的能
力,搞不好還讓某些潛在風險選擇這種
方式解脫;又或者讓潛在風險不敢尋求
協助,這兩個方向都是吃虧的...
沒有好的配套方式,廢除死刑就不要想
了,但在過程中,是否可以創造出更好
的法子?
不用依賴死刑,也可以放心自己家人出
門,不用提心吊膽,而一些潛在風險也能被得知,甚至主動尋求協助呢?
讓世界多點愛,好嗎?
(用手機怕格式亂跑先這樣)
※ 引述《Sturmvogel (Schwalbe)》之銘言:
: ※ 引述《deepinheart (心深處)》之銘言:
: : 基本上很多死刑犯都用精神狀態等問題,來閃避死刑;
: : 不意外的話,最新這位應該也會是...
: : 其實很多人都說,這種殺人的就該死...
: : 我其實對於他死與不死,沒什麼太大意見,
: : 但我真正在乎的問題是,
: : “我們好像覺得把殺人的殺死了,
: : 這種不定時炸彈的問題就解決了?”
: : 對,鄭捷死了,
: : 昨天的事情看來,大家以為的...
: : “鄭捷沒辦法用精神狀態逃過死刑,社會安全了,問題解決了。”
: : 但事實是炸彈依然在那邊,昨天又爆了。
: : 那我們現在又要討論殺他不殺他的問題,
: : 然後忘掉這炸彈到底要怎麼拆,下次看誰倒楣在被捅一刀嗎?
: : 我個人覺得拉,像鄭捷或這次這位...
: : 殺與不殺,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應該非常不需要思考,
: : 個人覺得殺人償命,並沒有太大問題。
: : 但是對社會助益來說
: : 是否有可能在用精神疾病做無期徒刑的判決後,
: : 由相關社會科系的學者,去研究他的社會狀況、社交、關係人、活動史,
: : 去分析到底怎樣的狀況,會導致這樣一個人做出這種事?
: : 政府可以在什麼環節介入,才可以拆掉這顆炸彈?
: : 老是糾結在殺與不殺,對社會的助益到底是什麼?
: : 以為自己關掉炸彈而已,其實只是定時炸彈重新計時罷了。
: 鄭捷的問題解決了阿
: 而且如果以後也是比照辦理
: 隨機殺人就槍斃
: 這樣,這些人在殺人時知道不能用精神病脫罪時
: 至少就不會胡說八道瞎掰精神病了,增加研究難度
: 假如要研究社交史,關係人
: 跟槍不槍斃一點都沒關係
: 我們照樣可以斃了他再研究這些東西
: 或是研究完再斃了他
: 照樣可以得到廢死的人想要的研究
: 一般人也可以看到兇手伏法
: 的確老是糾結殺與不殺沒意義
: 直接殺了就好,不是嗎?
: 幹嘛糾結?
: 目前這些王八蛋能對社會最大的貢獻就是死給大家看
: 當然假如有一天社會認為這些王八蛋活著能對社會有最大貢獻時
: 那當然就不要糾結一定要殺
: 所以在大家追求社會利益及效益最大的情形下
: 槍斃跟做研究是可以兼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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