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領銜 「居住正義改革聯盟」明成立

看板Gossiping作者 (Love Ciroc!)時間6年前 (2019/10/16 09:29), 6年前編輯推噓3(528)
留言15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36 (看更多)
目前版本的囤房稅有兩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1.自住減免造成地方財政破產 2.從台北看天下,台灣大多數地區都不需要 台灣最大問題是不尊重專業 稅制最重要目的就是稅收 柯的第一任財政局長主張全面調高持有稅 因為不動產持有稅是地方政府最大收入來源 而地方財政困難就是源自於稅基過低 但大多地方政府不願調高稅基,少數調高的都被選民教訓下台了 現在搞囤房稅的人不但不調高還要減免 根本莫名奇妙胡搞瞎搞 就算別國有自住減免那是因為他們有其他財源維持地方政府運作 例如美國地方有銷售稅跟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你繳完聯邦所得稅還要繳州所得稅 甚至紐約市還跟你收市所得稅 即使如此以加州為例仍課1%持有稅沒有自住減免 台灣地方稅收已經很可憐你還要砍大刀 在提案前可以先問專家嗎?尊重專業很難? 另外減持有稅的經濟效果是推升房價 你們到底知不知道? 另外你們宣稱囤房稅要增加不動產使用率 不說台北市的空屋率在台灣已經是低的 把囤房稅提升至全台問題典型從台北看天下 不要說台灣的縣都鄉下,其他五都也一堆鄉下地方 你在這實行囤房稅的意義在哪? 你的政策目的是什麼? 還是你只是仇富有多房的人就該死? 如果是如此這跟居住正義有什麼關係? 台北市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很難嗎? 依地方自治條例地方政府可以開徵特別稅 自己不去做丟給別人還叫別的縣市減稅 真的政治不難 找別人麻煩而已 引述《leondemon (狗狗)》之銘言: : 大家都把「居住正義」搞錯了。 : 居住正義是要大家住得起房,而非買得起房。 : 先說結論:我支持囤房稅,但居住問題,無法只靠囤房稅解決。 : 要達到居住正義,我認為必須做三件事: : 1. 改變人民思維,重新看待土地資源問題 (以租賃取代持有) : 2. 從稅務上著手,改變遊戲規則 (如囤房稅) : 3. 從法律上著手,改變繼承帶來的根本性問題 (避免階級掠奪) : # 1. 思維與文化 : 居住正義問題應該要解決的是: : 在房源充足的情況下,不該放任房價、房租被炒作, : 而導致中低階層的人被迫住劏房。 : 房子跟水、電、糧食一樣,都是民生必需品。 : 華人「有土斯有財」,是炒作的元兇。 : * 應多參考歐洲的房屋機制和文化 : * 要把持有權和居住權分開 : * 美國、日本都曾因房市泡沫化,最後房價都跌回起漲前的價格 (扣掉通膨); : 詳細可見「精準預測」一書 : 政府最大的目標,是要讓無房者,能夠住得起合適的房子 (無論是買或租)。 : 而不是讓人民被迫住在偏遠,或是破舊,或是窄小的房子。 : 否則會引發交通成本上升、市容與觀光品質降低(都更不易)、生活水準下降。 : 長期下來,會降低人民的產值,而導致經濟活動下滑。 : * 更高的交通時間,會降低休閒時間、生產力。 : * 破舊市容會降低觀光價值,提昇社會問題 (破窗理論) : * 高居住成本,會降低消費力, : # 2. 改變遊戲規則 : 了解房市問題前,要先搞懂為何導致問題。 : 房地產有三種參與者: : * 自住客:為需求方,擁有剛性需求。在薪資和房價間做出。 : * 投資客:為供給方。獲利方式為追求房子買入後,投入租賃市場,賺取未來的現金流 : * 投機客:為炒作方。獲利方式為買入後持有,等待上漲時賺取價差。 : 最重要的是要區分投資客和投機客: : 發生的問題不在投資客,而是投機客 (也就是炒房客)。 : 投資客多沒關係,因為房源還是會在租賃市場提供給需求者。 : 當房子租不出去時,自然會有市場機制去抑制租房價格。 : 目前高房價,但相對低房租的情況下,做房屋租賃的投資報酬率已經大幅下降, : 相對於炒房、或是其他金融產品來說,單純投資房地產已經不吸引人。 : 因此投資客減少,投機客增加。 : 投機客一多,流入租賃市場的房源就變少。 : 而在租賃市場就變成破舊老房居多,而引發大多數人租房的意願降低, : 或是被迫住在品質差的老房、頂樓加蓋、地下室,引發更多問題 (包括拆違建和都更等 )? : 投機客大多不缺錢,即使沒有房租收入,只要賣出時不虧本就會繼續持有。 : 一旦持有空屋成本不高,投機客就會越多,也會讓更多投資者轉為投機者。 : 解決方式就是要提高持有空屋成本。迫使投機客轉為投資客,或是降價求售。 : 我覺得目前台北市在這方面的思路是對的: : * 囤房稅: 提高持有成本,讓投機客釋出房源,活化租賃和買賣市場。 : * 包租代管:改善租賃市場的管理、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活化租賃市場。 : * 社會住宅: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給弱勢族群。 : 不過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思維與文化,必須要做到兩件事: : * 無房的老年人、退休族群,必須要容易租到合適的房子 (必須政府介入) : * 完整的租賃市場,給予一生租房族保障。 : 做到上面兩件事,才有可能改變「有土斯有財、必須買房」的概念。 : # 3. 法律引發的問題,人非生而平等 : 「居住權」應該要被憲法給保障,可惜沒有。 : 當你出生時,你父母的財富就決定你將來擁有多少房產權。 : 而在高房價時代,年輕人打拼一生還不見得供得起一間房。 : 就算供得起,大多數人都把未來所有的薪水都投入房地產中; : 而這些錢,絕大多數都流入了投機者手上。這對經濟並沒有幫助。 : 我的提議是, : * 應該要法律保障居住權,任何人都應該要有 10 坪的居住權力 (後續說明)。 : * 土地不該私有且被繼承。台灣不是大面積的國家,很容易財主、集團給壟斷。 : 分配不均若能被繼承,數十至上百年後會引發階級繼承,最後導致動亂或革命。 : # 居住權力 (建議) : 我所說的居住權力是「囤房稅的進階版」 : * 每個人都擁有都市 10 坪 (暫定的數字,可以調整) 的居住免稅權力。 : 例如夫妻倆人就能擁有 20 坪的都市免稅額。 : * 免稅權力以戶口計算:戶口掛在哪,該棟房子的持有者即可獲得該免稅權。 : 例如 : 1. 夫妻持有並居住一間 30 坪房子,因為自住,所以有 20 坪不需繳稅。 : 2. 房東有一個 30 坪的房子,若沒租出去 (空屋),則 30 坪都必須繳稅。 : 3. 房東將 30 坪房子租給一對夫妻,則 30 坪的稅由該夫妻房客負擔。 : 由於夫妻有 20 坪的戶口免稅額,只需繳剩下 10 坪的稅。 : 某種程度上可以鼓勵房子出租,並且有租賃記錄在案 (因為房屋稅繳交要轉移)。 : * 若有小孩則可提昇免稅額度,每生一胎夫妻可多獲得 5 坪的免稅權, : 且該免稅權可以終生擁有 (也就是將來小孩長大後搬出,還是可以享有該免稅權)。 : 某種程度上可以鼓勵生小孩。 : * 每個縣市可以調控「居住免稅額」的係數。 : 例如: : 1. 台北市的係數假設是 1,則台北市戶口每人免稅額就是「10坪x1=10坪」 : 2. 桃園市的係數假設是 1.5,則桃園市桃園市戶口每人免稅額是「10坪x1.5=15坪」 : 越偏遠的地區,可以提供更高的係數,吸引人口進來。 : 每個縣市每年都能依財政與人口規劃的政策,調節該係數。但每年有上限 (例如10%) : * 每個縣市每年可以調整「房屋稅」的稅率。來搭配控制空房過多、囤房的問題。 : 例如某大房東持有台北市房屋 10 棟,每棟都 30 坪,其中 1 棟自住,6 棟出租。 : * 出租的6間房屋稅:由房客承擔,該房客扣掉戶口的免稅額後,繳交房屋稅 : * 自住的1間房屋稅:房東自己戶口人數的免稅額可以抵消部分房屋稅,只繳剩餘坪 數? : * 剩餘的3間房屋稅:因為是空房,沒有任何戶口。因此房東必須全額繳交房屋稅。 : 如此一來持有太多空房,或是住大房子豪宅的人,需要負擔大量房屋稅。 : 而對小資家庭來說,可以免負擔,或是少量負擔房屋稅。 : 我沒仔細思考這樣的制度是否有什麼缺陷,但是提供一些思路給政府官員和民眾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21.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189354.A.718.html ※ 編輯: piliwu (111.82.221.197 臺灣), 10/16/2019 09:33:00

10/16 09:34, 6年前 , 1F
本文作者為稅制專家
10/16 09:34, 1F

10/16 09:34, 6年前 , 2F
就打假球的垃圾力量啊
10/16 09:34, 2F

10/16 09:37, 6年前 , 3F
其他縣市的房價所得比也很高吧
10/16 09:37, 3F

10/16 09:40, 6年前 , 4F
我記得台灣房價所得比最低的屏東只比
10/16 09:40, 4F

10/16 09:40, 6年前 , 5F
紐約低一點點點而已
10/16 09:40, 5F

10/16 09:59, 6年前 , 6F
推這篇
10/16 09:59, 6F

10/16 10:10, 6年前 , 7F
台北的房價還不是城鄉差距所造成的,大
10/16 10:10, 7F

10/16 10:10, 6年前 , 8F
家都往台北擠,現在隨便一個彌補城鄉差
10/16 10:10, 8F

10/16 10:10, 6年前 , 9F
距的建設,往往被說一定會虧錢、使用率
10/16 10:10, 9F

10/16 10:10, 6年前 , 10F
低落,結果呢?受害的是誰?
10/16 10:10, 10F

10/16 10:17, 6年前 , 11F
怪了 稅減不是高興都來不及嗎 為啥反對
10/16 10:17, 11F

10/16 10:23, 6年前 , 12F
減到稅的不會是買不起房的人
10/16 10:23, 12F

10/16 10:40, 6年前 , 13F
的確,能買方的都是不是弱勢根本亂減
10/16 10:40, 13F

10/16 10:42, 6年前 , 14F
第二棟以上課爽課滿就好啦,講啥廢話
10/16 10:42, 14F

10/16 11:04, 6年前 , 15F
1.2%降到1%第四房課稅 並沒有免稅阿
10/16 11:04, 15F
文章代碼(AID): #1Tfd9gSO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36 篇):
文章代碼(AID): #1Tfd9gSO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