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賣命!熊貓美食外送員遭撞慘死 超驚悚畫面曝光

看板Gossiping作者 (原po是大叔)時間4年前 (2019/10/12 11:59), 4年前編輯推噓0(2211)
留言15則, 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0/15 (看更多)
1. 勞動法令不直介入過多,這是新的經濟模式,也能帶來新效率及就業人口 不能說不好,像之前uber被政府弄掛之後,對國外旅客少了好用工具, 計程車品質就失去競爭,對整體經濟結果,缺點占了多數 2. uber相對較少,目前較可議之處獎勵,因為單越多才能有高收入, 這是平台為了服務人數,品質(時間)故意為之,這才是政府要出手的, 更何況這還有違法之慮,因為你不可以用獎勵來影響勞務, 這項也造就馬路上外送員比快的 3. 少了這項,平台應會跳腳,因為服務品質可能降低,影響到外送員收入, 沒有外送員,平台整個競爭力就少,但也會影響到想高收入的外送員 但我認為勞動部介入獎勵這項,平台商自會有良性競爭,自己想法子留住外送員, 但應不會再有十萬這類情事,回歸正常,年輕人想高薪就要用另種方式,不見得是壞事 就先從獎勵這下手吧 ※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死了,死了,沒任何保障 : 以「合作夥伴」的名義招募美食外送員,在法律上屬於「承攬人員」,雙方並沒有正 : 式的僱傭關係。換句話說你是來「承攬」的,勞健保什麼的? 嘻嘻 : 法令上所謂「僱傭」,定義是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 : 「承攬」則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待工作完成給付報酬。 : 僱傭與承攬兩者性質就在於僱傭兩造間有「指揮監督」;而承攬則無「指揮監督」。 : 我不知道透過平台然後派單叫送餐到指定地點算不算「指揮監督」? : 我的觀點是很明顯的是阿!!! 平台接單,平台派案,平台指揮,哪有問題? : 政府到現在還在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88.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0852766.A.A4F.html

10/12 12:00, 4年前 , 1F
出門吃飯是很難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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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gnaro123 (36.227.188.190 臺灣), 10/12/2019 12:02:26

10/12 12:02, 4年前 , 2F
提高外送費用才是唯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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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外送費用 限制一個人單位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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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03, 4年前 , 4F
能接到的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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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市場去競爭啊,消費者外送員自為取得一個平衡,但獎勵這項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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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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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03, 4年前 , 6F
這樣才能保證外送員能更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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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gnaro123 (36.227.188.190 臺灣), 10/12/2019 12:04:43

10/12 12:07, 4年前 , 7F
警察勤開單不就得了
10/12 12:07, 7F

10/12 12:07, 4年前 , 8F
讓外送員不敢違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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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11, 4年前 , 9F
管太多
10/12 12:11, 9F

10/12 12:12, 4年前 , 10F
多開單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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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12, 4年前 , 11F
別鬧了,現在外送平台都是虧錢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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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12, 4年前 , 12F
你還要提高單筆外送費,這種方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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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搞死Uber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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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22, 4年前 , 14F
一個工作有沒有勞工保障 都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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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22, 4年前 , 15F
還不用管太多? 厲害了
10/12 12:22, 15F
管太多就如同uber,少了就業,計程師少競爭,政府也課不到稅 ※ 編輯: egnaro123 (36.227.188.190 臺灣), 10/12/2019 21: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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