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榮空姐1年上154天班遭資遣 法官問可轉地勤?
※ 引述《jamesk030 (大舌頭)》之銘言
: 按照法規走的雇主叫保母沒錯
: 員工來要先教
: 教完要給犯錯機會,
: 做不好還要給予輔導,
: 輔導完又有問題還不能開除,
: 要先證明犯的錯有造成足夠的損失,
: 然後才能證明不能勝任工作,
: 有達到解聘標準。
沒待過外商厚,外商一切照台灣勞基法,
但是要解僱誰也是小case。
首先要把績效往下打,
然後由HR提出「績效改善輔導」..etc,
聰明的人在這就知道公司要趕人了。
如果不聰明的人留下來被「輔導」,
每次都會被安排你無法勝任的工作,
(當然不要與Job description無關,免得被告時被反推)
然後一次次的「輔導」失敗紀錄,
就是趕人用的法寶嘍。
本商還在走偏鋒規避勞基法也太low了,
學習一下先進國家的HR怎麼做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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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0/08 14:50,
4年前
, 1F
10/08 14: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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