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榮空姐1年上154天班遭資遣 法官問可轉地勤?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時間4年前 (2019/10/08 14: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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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k030 (大舌頭)》之銘言 : 按照法規走的雇主叫保母沒錯 : 員工來要先教 : 教完要給犯錯機會, : 做不好還要給予輔導, : 輔導完又有問題還不能開除, : 要先證明犯的錯有造成足夠的損失, : 然後才能證明不能勝任工作, : 有達到解聘標準。 沒待過外商厚,外商一切照台灣勞基法, 但是要解僱誰也是小case。 首先要把績效往下打, 然後由HR提出「績效改善輔導」..etc, 聰明的人在這就知道公司要趕人了。 如果不聰明的人留下來被「輔導」, 每次都會被安排你無法勝任的工作, (當然不要與Job description無關,免得被告時被反推) 然後一次次的「輔導」失敗紀錄, 就是趕人用的法寶嘍。 本商還在走偏鋒規避勞基法也太low了, 學習一下先進國家的HR怎麼做事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2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0517345.A.E0C.html

10/08 14:50, 4年前 , 1F
外商比本土還懂勞基法
10/08 14: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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