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才0.5秒要我怎麼閃,駕駛撞癱違規騎士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4年前 (2019/08/20 09:57), 4年前編輯推噓41(47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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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才0.5秒要我怎麼閃,駕駛撞癱違規騎士 : 時間: Tue Aug 20 08:14:27 2019 所以我一直覺得 法官的心證威能是不是太大了些 不單是交通 甚至精神評估、建築師結構技師公會報告 對法官而言 都只是參考依據而已 換言之 他可以選擇信 也可以選擇不信 甚至可以選擇只信其中部分,拿來寫判決書,剩下的當沒看到 今天這個法官這樣判,這樣認定 換了下個法官可能跟他認定的標準大逆轉 但後審又可蓋過前審判決結果 對人民而言 感覺跟骰骰子沒啥兩樣 這制度上是否能有改善空間? 譬如三份第三方報告 採多數認定責任歸屬結果 法官不能不採信或採信部分而已 必須完全接受 這樣是不是就比較公平一點? 另外一提 我前陣子也發生車禍 我用自動跟車定速在限速內 突然前車向左閃避一台賓士 我還沒搞清楚狀況之前 我的車子已經自動將方向盤左打閃避 但還是A到對方保桿 結果造成我的車子左前方撞到對向車道旁牆面擦傷 右前方車輪損壞加車門打不開 最後賓士自行開往派出所做筆錄 我還要在原地等拖吊整台上貨車運走 現在賓士車主整天打電話靠北我要我賠他保桿 跟這陣子搭計程車通勤的費用 否則要告我 我跟他說為啥不是雙方保險公司自己先去談? 他說他沒保險 我心裡還想罵,幹他媽的原廠跟我說維修費要七十二萬我還沒找你哩 現在只能希望骰到一個好法官了 = =a : -- : 有個億萬富翁正在挑選老婆,眼前有三位候選人,分別是眼鏡妹、長髮妹跟馬尾妹, : 億萬富翁給了這三位候選人一萬元,要她們用這筆錢去填滿一個約30坪大小的房間。 : 眼鏡妹全拿去買棉花,只填滿了四分之一個房間 : 長髮妹全拿去買氣球,只填滿了二分之一個房間 : 馬尾妹只買了根蠟燭,用燭光就照亮了整個房間 : 最後億萬富翁選了胸部最大的妹子當他的老婆 房間就算沒有家具擺設 蠟燭本身也會產生陰影 結果照樣沒有辦法填滿整個房間 真要用 為啥不用氣體呢? -- 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16.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266222.A.0A3.html

08/20 09:58, 4年前 , 1F
在平面道路用自動跟車喔= =
08/20 09:58, 1F
環快怎麼了?

08/20 09:59, 4年前 , 2F
死好
08/20 09:59, 2F

08/20 09:59, 4年前 , 3F
為什麼他可以自己離開車禍現場,反正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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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09:59, 4年前 , 4F
原新聞請看影片再說 ,且有鑑定報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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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00, 4年前 , 5F
保險就讓保險跟他談,反正他人沒受傷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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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00, 4年前 , 6F
了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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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自己離開 我們都等警察來 只是他的車沒事可以主動去派出所 我的車爛掉要送到原廠去 還要搭計程車去派出所

08/20 10:00, 4年前 , 7F
不過肇事責任在你,還好你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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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難說 我覺得他是急煞或突然往一側偏 才讓我的前車急閃 否則有跟車跟定速 我還會擦撞他 有點不可思議

08/20 10:01, 4年前 , 8F
你應該叫你的汽車保險員與他聯絡,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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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他就說他沒保險要直接找我 看到鬼

08/20 10:01, 4年前 , 9F
你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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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肇事責任最後怎麼判定吧 只是看到這個新聞突然有感而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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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有上帝視角了 竟然選擇部分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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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本來就是看運氣 還要扣掉吃案收錢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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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場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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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從小就活在不客觀的社會 要客觀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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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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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保險不用怕,就算是你肇責保險也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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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07, 4年前 , 16F
這就是保險的好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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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08, 4年前 , 17F
你要叫你的保險專員去跟他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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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我還打電話跟我的保險問 有沒有打給他 或者對方有沒有打給你 答案是雙方有聯絡 結果還是一直找我來罵 說他計程車通勤快受不了 不知道在幹嘛@@ 交通裁決好像也要點時間不是?

08/20 10:10, 4年前 , 18F
你是後車本來就要保持安全可閃避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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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10, 4年前 , 19F
08/20 10:10, 19F
我是後車,已經有定距保持距離 且不是賓士的後車 我的前車漂亮的閃過對方 現場只剩下我跟賓士而已 給你參考看看

08/20 10:12, 4年前 , 20F
有保險都丟給保險公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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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懂找我幹嘛? = =a

08/20 10:12, 4年前 , 21F
正妹放個屁 粉紅色就充滿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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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錢是要拿來買番薯嗎?

08/20 10:14, 4年前 , 22F
他可以先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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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我也很納悶 其實車子不是還能開到派出所嗎? 我看也就保桿擦傷 是要保全證據所以天天搭計程車上班嗎? 不解

08/20 10:17, 4年前 , 23F
定距不代表安全,法官不會採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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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前車閃過你撞到,除非他故意急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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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18, 4年前 , 25F
,他可以隨便主張一個看到路上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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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行車紀錄器 就交給裁判囉 我如果定距距離不夠 相信科學證據也會打臉我的 至於法官信不信 這個回到原文的主旨 沒人可以保證 也許他今天看我順眼,覺得車距這樣的確不夠 也或許他看對方更順眼 覺得即便車距不夠,我依舊有反應時間可以完美閃避 至於他要主張路上有危險 就看他的行車紀錄器有沒有拍到東西 也一樣看法官信不信囉

08/20 10:18, 4年前 , 26F
險物品而停,你還是會輸,有保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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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18, 4年前 , 27F
好給保險員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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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確是扔給保險去處理 等交通鑑定結果
還有 205 則推文
還有 59 段內文
08/20 13:28, 4年前 , 233F
,所有變因是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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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0, 4年前 , 234F
法官好監督這點我也是笑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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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0, 4年前 , 235F
在在影響人的判斷,今天你覺得怎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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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來被監督所以負責的法官人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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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0, 4年前 , 237F
以由法官判斷,也會有人覺得怎麼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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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0, 4年前 , 238F
由其他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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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1, 4年前 , 239F
恩對呀,笑笑,至少還有監督啊,沒得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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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1, 4年前 , 240F
是不是笑得更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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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2, 4年前 , 241F
所以人數數據呢?有監督要拿出數據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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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2, 4年前 , 242F
因為理組相信"專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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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3, 4年前 , 243F
這篇沒在質疑法官法律上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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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3, 4年前 , 244F
問的是法官為何可凌駕鑑識單位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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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5, 4年前 , 245F
要大家相信一個監督機制~就拿數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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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36, 4年前 , 246F
證明他有用~這就是理組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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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1, 4年前 , 247F
那不叫凌駕,而是政策跟法令規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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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1, 4年前 , 248F
,你不要法官做這個決定,那請提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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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可以被信服跟被驗證正確性的系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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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1, 4年前 , 250F
取代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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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1, 4年前 , 251F
怎樣叫做凌駕專業?就本件新聞來看,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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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2, 4年前 , 252F
這個問題。這可能要先請大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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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7, 4年前 , 253F
依照devil大大的意見應該是請你先提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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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47, 4年前 , 254F
證明實務上有大量法官推翻鑑定報告,最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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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是法官錯誤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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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0, 4年前 , 256F
定義了什麼是凌駕專業後,還應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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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裡有多少比例是凌駕專業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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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提出另一種可以降低比例,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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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0, 4年前 , 259F
被信賴可被驗證的系統來代替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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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0, 4年前 , 260F
08/20 13:50, 260F

08/20 13:52, 4年前 , 261F
新聞這件法官也沒有去推翻鑑定報告,鑑定報
08/20 13:52, 261F

08/20 13:53, 4年前 , 262F
告的意見是反應時間只有0.59秒,但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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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3, 4年前 , 263F
你通過閃黃燈路口本來就不應該加速,加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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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3, 4年前 , 264F
是你有過失的原因。與反應時間無關。所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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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3, 4年前 , 265F
這件來討論法官是不是凌駕專業,只能說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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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53, 4年前 , 266F
趣但不正確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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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4:41, 4年前 , 267F
加油喔
08/20 14:41, 267F

08/20 18:02, 4年前 , 268F
陪審?
08/20 18:02, 268F

08/20 18:02, 4年前 , 269F
誰相信陪審團啊,台灣人民法學素養接近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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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8:02, 4年前 , 270F
零,陪審團下決定要寫判決書嗎,還是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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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8:02, 4年前 , 271F
我覺得就好?裡面一個會帶風向的就跟原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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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8:02, 4年前 , 272F
o的記者弄的文章一樣啊,根本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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