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UBER不申請自己是運輸業?已回收
※ 引述《Q6600 (Q6600!!!)》之銘言:
: 一堆人一直跳針法規就是要跳錶
: 立法之初是gps定位系統不普及且要價不斐
: 根本不可能強制要求計程車司機安裝
: 只好以跳錶方式來保障雙方
: 但是現在每一台手機都能導航定位
: 預先設好路徑收取車資到底是哪裡有問題啊?
: 我只想問交通部
: 到底哪樣改 到底是對人民好難道看不出來?
: 難道法規定了就不能修改 民眾只能被迫接受不利的方式
: 每次上車都像在開驚喜箱
: 先不說車上臭味 硬聊政治 亂逼車超車的各式驚喜
: 乘客一旦上車被繞路多收錢也幾乎只能被迫接受
: 何況很多人是沒有在記路線的 或是人生地不熟的外國人 卻只能任司機宰割
: 這樣真的符合民眾利益嗎?
基本上支持uber的人都說因為uber素質高又比較便宜,當然大家都知道台灣計程車素質差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了,但我主要想說便宜這件事。
Uber目前便宜在於他不合法,就跟以前在光華商場買電腦,不開發票的商家總是比較便宜
一樣,還有店家直接說開發票就是另一個價格,擺明逃漏稅。這本來就該改啊。
政府要負責把計程車目前的歪風矯正,也要負責讓這些掛羊頭賣狗肉的自稱資訊平台趕到
他們該在的地方,做什麼事就要負什麼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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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11.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5903735.A.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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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就好笑,uber為了回來台灣賺又不想自己扛責任於是跟租賃車業者合作,就是利
用租賃業者有提供司機的方式,等於說那些uber司機名義上不屬於uber,而是合作的租賃
業者。
問題來了,租賃業者提供司機的場合像結婚提供禮車與司機,或者機場接送那一類的基本
上就是有需求才出車,也就是說不會也不能空車在路上攬客,因此不會像計程車一樣漫無
目的的流動佔用道路,但uber這樣玩事實上就是把原本的租賃車業者也拉進計程車市場而
已啊。
既然你uber認為自己是租賃業者,那就別掛租賃的晃子作計程車的工作在那邊空車流動攬
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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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看來我誤解了,那麼uber聽起來跟多元計程車沒什麼兩樣,但新聞說uber最初不
是這樣答應政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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