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2/18 13:25), 5年前編輯推噓39(41263)
留言106則, 5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7/146 (看更多)
※ 引述《shiwenli (別哭)》之銘言: :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 2018-12-18 11:02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即時報導 : 20歲林姓男子清晨幫母親送貨,在石碇區與四輛法拉利超跑發生車禍,修維費恐達千萬元 : ,導致生活陷入困境。除了捐贈送暖,民間也發起修法遊說運動,呼籲立法院訂定「超跑 : 條款」,也就是非刻意撞上超跑,賠償必須有上限。 : 資深金融界人士張晉源今(18)日在臉書上發起連署,呼籲立法院制定「超跑條款」。他 : 表示,貧富差距變大,天價超跑變多,一般人不小心擦撞到了不止賠不起生活還會陷入困 : 境,看到名車就要讓他三公尺。 : 張晉源在臉書寫說:「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否則台灣會變成有錢橫衝 : 直撞,沒錢滾到旁邊去的鬼地方!」 :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543131 其實這個問題從法律層面來說 是蠻有意義的討論 先把討論範圍限定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會更聚焦 首先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 基礎法理就是填補損害 而不具有懲罰性質(除了少數法條例外) 在進入現代社會中之後 受科技發達所賜 人們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同時 也在面臨更多的風險 歸根究柢 民法所要處理的問題 就是當風險發生 損害產生的時候 應該要由誰來負責 一般車禍發生時 我們會認為 應該由可以歸咎責任的一方去承擔風險 意思就是 當這起車禍是因為你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 你就應該去承擔風險 去把這個風險填補起來 也就是賠償損失 這種概念化的思考流程是很重要的 當你能用這種概念化思考的時候 才是真正進入法律的領域 從法律角度來說 要你付錢賠償別人車禍受損 不是很單純的天理存在 而是經由概念化思考流程得出的結果 因為你可以被歸咎責任 所以你承擔風險 所以你負責拿錢出來填補損失 也就是賠償 但反過來說 如果是過度高於期待以外的風險呢?? 假設這是一個理性社會 然後人們做事前都先思考過風險 那我會假設 我開車時候 大概會有1%的機會出車禍 然後約莫要給付50萬賠償金 這種風險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我願意開車 但我萬萬沒想到 竟然出一次車禍 要賠500萬 這個風險已經超出我預想的範圍了 這時候 民法就應該重新思考風險的分擔 如果不處理 就只有兩種結論 一種是大家都不管風險了 誰出事誰倒楣 但這種做法並不公平 因為法律的存在就是要降低運氣對於你人生的影響力 另一種是大家都過度在意風險 所以沒人敢開車了 這樣反而是文明的倒退 所以現在既然要重新分配風險 那要怎麼分配呢?? 你說讓撞人的分配不公平 那讓被撞的分配也很不公平阿 這樣他不是很衰小嗎 被撞還要自己承擔風險 當然有些很極端的想法 可能認為 你既然有錢買豪車 就應該承擔風險阿 當然這也是一種價值選擇 但比較一般的解決辦法是 讓風險由整個社會承擔 這樣每個人都不會因為風險而導致無法生活 一人要出2500萬很難 但全台灣一人出一塊就很簡單 是一樣的道理 而這也是保險的原因 然而我國政府並沒利用保險來處理上述風險 所以理論上 應該要設置某種新型態的保險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是指透過公權力去平攤風險 而不是商業保險 應該有一個類似保險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 而不是直接修改法律 讓被撞的人去承擔風險 這樣的選擇會更加的社會政策導向 也比較符合民法一貫的思考脈絡 但我們仍然要面臨一個問題 究竟這種保險 是要由開車的人保 還是被撞的人保?? 這仍然是價值選擇的問題 進一步來說 假設被撞的人保了 但是保險公司又向開車的人去討錢 這樣也會失去分攤風險的原意 結論上來說 這個問題應該不只是單純修個法條就可以好好解決的 但問題能被提出來討論 仍然是好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178.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110712.A.1DB.html

12/18 13:26, 5年前 , 1F
不就超額第三人財損嗎........
12/18 13:26, 1F
是我講不夠清楚 我知道有商業保險在處理這件事情 但我認為應該由政府推出類似保險機制來處理這個問題 前提是這個問題真的很嚴重啦

12/18 13:27, 5年前 , 2F
保險是保護受害者 不是保護加害者
12/18 13:27, 2F

12/18 13:27, 5年前 , 3F
這篇才叫討論,難得八卦有這種文章
12/18 13:27, 3F

12/18 13:28, 5年前 , 4F
價值選擇的問題 可以比較豪宅奢侈稅的概念
12/18 13:28, 4F

12/18 13:28, 5年前 , 5F
所以我之前的文章就說把強制險保額保費同時提高阿
12/18 13:28, 5F
※ 編輯: cipc444 (210.242.178.103), 12/18/2018 13:30:12

12/18 13:28, 5年前 , 6F
沒錢掌握風險的有錢人 不配稱之為富人就別開什麼超跑了啦
12/18 13:28, 6F

12/18 13:29, 5年前 , 7F
保險保費提高的根本原因 是 因為有錢人炫富 ??!!
12/18 13:29, 7F

12/18 13:29, 5年前 , 8F
不是多個1千元保費就有1千萬的超額,那政府幹麼不直接把強
12/18 13:29, 8F

12/18 13:29, 5年前 , 9F
制險保費提高1千元,然後所有車主都強制有1千萬的額度
12/18 13:29, 9F

12/18 13:29, 5年前 , 10F
風險控管越窮的人要越遵守紀律 有錢人反而不太需要控管
12/18 13:29, 10F

12/18 13:29, 5年前 , 11F
這不合公平正義的邏輯吧? 憑什麼一般人要為了超跑
12/18 13:29, 11F

12/18 13:30, 5年前 , 12F
多繳保險費 提高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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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0, 5年前 , 13F
公平正義? 誰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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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0, 5年前 , 14F
強制險不設賠償上限 然後保險金依車價徵收如何?
12/18 13:30, 14F

12/18 13:30, 5年前 , 15F
笑死人 那我為什麼要為了一些體弱的繳健保費?
12/18 13:30, 15F

12/18 13:31, 5年前 , 16F
累進稅率 反托拉斯法 哪個不是劫富濟貧的平衡?
12/18 13:31, 16F

12/18 13:31, 5年前 , 17F
不要隨便舉大旗討論事情,那樣沒有任何幫助
12/18 13:31, 17F

12/18 13:31, 5年前 , 18F
現在提高強制險保額就是降低窮人風險阿...你在想啥
12/18 13:31, 18F

12/18 13:31, 5年前 , 19F
健保當然也算劫富濟貧的社會平衡機制
12/18 13:31, 19F

12/18 13:32, 5年前 , 20F
有錢人買豪華車要背負奢侈稅、更多的燃料牌照稅
12/18 13:32, 20F

12/18 13:32, 5年前 , 21F
你把稅制跟民事扯一起談有意義?
12/18 13:32, 21F

12/18 13:32, 5年前 , 22F
提高強制險對有錢人完全沒好處阿 只有對窮人有好處
12/18 13:32, 22F

12/18 13:32, 5年前 , 23F
這種東西就跟奢侈稅一樣,超跑是奢侈品,要買奢侈品
12/18 13:32, 23F

12/18 13:33, 5年前 , 24F
就必須承擔奢侈稅,規定超跑一定要能承擔車險才能領
12/18 13:33, 24F

12/18 13:33, 5年前 , 25F
稅制是稅制,現在談的是民事賠償的一般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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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3, 5年前 , 26F
牌,再由政府或產險公司對超跑車損限規劃相對應的商
12/18 13:33, 26F

12/18 13:33, 5年前 , 27F
12/18 13:33, 27F

12/18 13:33, 5年前 , 28F
如果保險有代位求償的問題 最根本解決之道還是
12/18 13:33, 28F

12/18 13:33, 5年前 , 29F
強制險本來就是民事賠償的一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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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3, 5年前 , 30F
有的人還是不看這篇的內文...可惜一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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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4, 5年前 , 31F
反過來說 你連個強制險都出不起是不是不要上路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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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4, 5年前 , 32F
設定車損賠償上限 一兩百萬之類國民平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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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4, 5年前 , 33F
@zza,我不是在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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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6, 5年前 , 34F
有錢人敢臨停跑車也是要承擔風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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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8, 5年前 , 35F
有個概念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幫老弱殘攤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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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39, 5年前 , 36F
憑什麼裝葉克膜花幾百萬,我沒生病要幫他買單
12/18 13:39, 36F

12/18 13:42, 5年前 , 37F
車損賠償上限賠完了,不夠的維修費誰要出?
12/18 13:42, 37F
還有 29 則推文
12/18 17:21, 5年前 , 67F
故宮文物出展都知道顧保全了
12/18 17:21, 67F

12/18 17:22, 5年前 , 68F
我還是無法理解
12/18 17:22, 68F

12/18 17:35, 5年前 , 69F
推這篇討論文
12/18 17:35, 69F

12/18 17:42, 5年前 , 70F
12/18 17:42, 70F

12/18 17:49, 5年前 , 71F
你忘記一個東西叫期望值了吧?撞到超跑當然要賠很多
12/18 17:49, 71F

12/18 17:49, 5年前 , 72F
但是機率超級低。
12/18 17:49, 72F

12/18 17:50, 5年前 , 73F
撞到超跑怎麼會是超乎期待的風險呢
12/18 17:50, 73F

12/18 18:18, 5年前 , 74F
超乎期待的不是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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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18, 5年前 , 75F
而是發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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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19, 5年前 , 76F
撞超跑機會很低,但一撞就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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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19, 5年前 , 77F
所以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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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19, 5年前 , 78F
跟健保概念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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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8:59, 5年前 , 79F
12/18 18:59, 79F

12/18 19:01, 5年前 , 80F
啊嘶……是不是意圖暗示新版路考得新增道路心智平衡測
12/18 19:01, 80F

12/18 19:01, 5年前 , 81F
試的潮概念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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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0, 5年前 , 82F
推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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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9, 5年前 , 83F
說的好但你把問題設想的太複雜,法律基本上就是大家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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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9, 5年前 , 84F
在中上水準在處理問題而已,像這件案件問題其實出在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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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9, 5年前 , 85F
,經濟差距,超跑這麼貴本來就該好好在專有停車場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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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9, 5年前 , 86F
在路邊還違停根本就該有承擔問題的風險能力....像是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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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19, 5年前 , 87F
,故意破壞等等,我要說的是不管民法或刑法還是行政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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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20, 5年前 , 88F
應該要開始加入不成文的優點,像是變量...這樣的時候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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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20, 5年前 , 89F
平性才能提升,才不會出現一堆莫名的判決.大家也會更遵守
12/18 19:20, 89F

12/18 19:20, 5年前 , 90F
法律,保險只會讓信仰資本主義的人噓而已,這世界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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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9:20, 5年前 , 91F
都有人不爽...
12/18 19:20, 91F

12/18 19:29, 5年前 , 92F
就是應對這種風險, 保險公司才有超額險啊
12/18 19:29, 92F

12/18 19:29, 5年前 , 93F
而且超額險費率絕對是一般人可以承擔的
12/18 19:29, 93F

12/18 19:31, 5年前 , 94F
我們的國家有一個東西叫保險
12/18 19:31, 94F

12/18 20:20, 5年前 , 95F
還是支持有錢人就該多付點錢保險繳稅,而不是因為這幾個人
12/18 20:20, 95F

12/18 20:20, 5年前 , 96F
,所有成本要轉嫁到社會或是個人身上!
12/18 20:20, 96F

12/18 22:23, 5年前 , 97F
12/18 22:23, 97F

12/19 01:15, 5年前 , 98F
12/19 01:15, 98F

12/19 02:47, 5年前 , 99F
12/19 02:47, 99F

12/19 10:02, 5年前 , 100F
有推有保佑
12/19 10:02, 100F

12/19 11:50, 5年前 , 101F
12/19 11:50, 101F

12/19 14:07, 5年前 , 102F
貧富差距加大就是要改革,這才有民主精神
12/19 14:07, 102F

12/19 14:08, 5年前 , 103F
一個制度用到底,和古代滅亡王朝沒兩樣
12/19 14:08, 103F

12/19 14:46, 5年前 , 104F
這個討論好,主要是要保障風險過高的情況,沒有能保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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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4:46, 5年前 , 105F
遠沒有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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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5:37, 5年前 , 106F
自己保險就好了為什麼要把風險轉嫁到國家上?
12/19 15:37, 1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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