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富)時間7年前 (2018/12/19 23:24), 7年前編輯推噓3(3025)
留言28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42/146 (看更多)
其實講到最後,我覺得應該分成兩種面向 確實我覺得民法需要修改,而關於車輛持有的法令也需要修改 不能只針對有錢人做要求 1.對於車輛持有者應有的責任 強制第三人責任險,包含車損,及更高額的人身傷害事故理賠 別說超跑害人賠上一輩子,更多那種沒保第三人責任險,還沒錢賠耍賴的垃圾駕駛 甚至職業車輛,像是砂石車,更要要求保更高額的人身傷害保險及財險,讓他們要上路 就要有能力賠鉅額醫療賠償(像是植物人),就不會有撞攤人不如輾死人賠公道價的狀況 2.對於超高價車種的事故 其實換個角度想,超跑或是高級房車,開上路, 是否車主本身就該負起"將高價品開出門造成損失的風險" 這個面相來看,其實很多超跑車主都有保高額的車險 也不是車主不願意保險,重點是民法關於車禍財損的賠償 目前法官也只能依照"肇事比例去判賠",所以修訂所謂的上限是個方法 也可能可以改變是否只能依肇責去攤提雙方損失 從上限的方式來看 "車主沒辦法從另一個肇事者求償" 但 車主還是可以從車體險出險保障他的權益 今天修這個法我覺得產生的效益就是保險公司不能從訴訟 "另一個肇事者要錢來降低他們保險業應該有負擔的損失" 因此就會提高"超跑持有者車體險的保費",那也就是提案的人覺得 "既然你要開超跑奢侈品就多負擔一點責任" 車主並沒有不想負責任,他也有保該有的保險, 現行的法規讓保險公司一定會對肇事者依比例求償,變成車主無端被罵被肉搜 訂法案卻實 "保護了窮人 也同時保護了超跑持有者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 這一整串討論下來,從雙方的論點來看我覺得這樣做就不衝突了 1.車輛要上路應該立法要求更高的強制保險,不是只有現行給付額很低的強制險 窮人要開車也要負擔應有的責任,不管你撞到超跑還是撞死人,你都要有賠償的能力 2.從民法車禍財損求償方面,訂定高價車事故雙方財損差異比例過於不合理的時候 給予限制的上限或是合理的公式,只要超跑駕駛有保應有的車體險 那出錢的也只是保險公司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4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233069.A.FC2.html

12/19 23:29, 7年前 , 1F
第一點蠻推的 美國許多州都強制有第三人責任險 若全體強制
12/19 23:29, 1F

12/19 23:31, 7年前 , 2F
保費就能降下來 2. 能改為高價車出險 保險公司不能為超額保
12/19 23:31, 2F
還是要有賠償,只是比例公式跟上限要更合理化, 完全不用賠會變成窮人看你超跑不爽用爛車撞你,還不用賠償, 超跑車主無端負擔保費提高車子撞爛被折舊的情形 ※ 編輯: radi035 (122.117.141.21), 12/19/2018 23:34:52

12/19 23:33, 7年前 , 3F
險額度外向理賠者求償 這樣保險公司會自然墊高超跑車體險來
12/19 23:33, 3F

12/19 23:34, 7年前 , 4F
彌補保額 這樣保險公司業務提高 也不太會阻卻立法 唯一吃憋
12/19 23:34, 4F

12/19 23:35, 7年前 , 5F
的是進口高於超額保險價值的車商跟車主 他們銷售會受影響
12/19 23:35, 5F
放心 我很信任我們台灣的立委諸君,遇到這種肯定裝死 嘻嘻 ※ 編輯: radi035 (122.117.141.21), 12/19/2018 23:36:58

12/19 23:37, 7年前 , 6F
但那些人的持有名車的超高風險正是大眾極力避免的
12/19 23:37, 6F

12/19 23:38, 7年前 , 7F
2.點這種理賠上限會通常都有"非故意"的條款在 在"非故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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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39, 7年前 , 8F
點定義做文章就好 一般保險理賠多有這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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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46, 7年前 , 9F
這是社會責任的問題,如果你覺得超跑要多花錢保護自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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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47, 7年前 , 10F
是不是所得稅率也應該不管平民還是有錢人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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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48, 7年前 , 11F
這個社會也不用談什麼環保,我有錢要增加多少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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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49, 7年前 , 12F
就增加多少碳排放量,要屯多少土地房產就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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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0:57, 7年前 , 13F
這個根本就是違憲的東西,光平等權就出問題了,賠償上
12/20 00:57, 13F

12/20 00:57, 7年前 , 14F
限這很誇張,那房子毀損應該也要適用該條文,一棟房子上
12/20 00:57, 14F

12/20 00:58, 7年前 , 15F
千上億,破壞的人哪賠得起,所以這個毀損都要設定上限
12/20 00:58, 15F

12/20 00:58, 7年前 , 16F
賠償額嗎
12/20 00:58, 16F

12/20 01:04, 7年前 , 17F
那繳稅要不要設上限?
12/20 01:04, 17F

12/20 02:04, 7年前 , 18F
工作的時候造成的損失本來就不該是第一線員工賠...
12/20 02:04, 18F

12/20 02:05, 7年前 , 19F
如果這樣合理的話隨便找一個蘿莉去上班說她碰壞公司儀器
12/20 02:05, 19F

12/20 02:06, 7年前 , 20F
就能免費囚禁她肉償了...根本不是窮或是賠不賠得起的問題
12/20 02:06, 20F

12/20 02:07, 7年前 , 21F
問題癥結在勞工的權益保障...
12/20 02:07, 21F

12/20 02:08, 7年前 , 22F
今天這個年輕人不是在外面混隨便看有錢人不爽故意砸車...
12/20 02:08, 22F

12/20 02:09, 7年前 , 23F
他是為了生活被操到昏頭竟然為了生活疲勞駕駛才出車禍的
12/20 02:09, 23F

12/20 02:10, 7年前 , 24F
一切的源頭就是工時工安和職災賠償的各種法律的保障問題
12/20 02:10, 24F

12/20 04:08, 7年前 , 25F
如果把一個勤奮工作的勞工用路邊砸車屁孩的標準談論賠償
12/20 04:08, 25F

12/20 04:09, 7年前 , 26F
這個社會就是在在做賤這個年輕人...
12/20 04:09, 26F

12/20 05:58, 7年前 , 27F
就算保障有了
12/20 05:58, 27F

12/20 05:58, 7年前 , 28F
有誰會閒閒沒事幹去撞超跑
12/20 05:58,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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