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AztecBunny)時間5年前 (2018/12/01 00:12), 5年前編輯推噓-2(131516)
留言44則, 2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5/37 (看更多)
大法官這個釋憲本來就不中立也不專業 首先釋憲前並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同婚立法 如果社會上真的有900萬民意支持同婚立法 自然所有立委搶著主導推動同婚,看是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這就是正常民主程序中同婚該跑的進度條 需要長年的時間,說服社會達成共識接受同性婚姻 但老實說他們的論述,除了政治正確以外毫無說服力 就是受到歧視、壓迫、這都是他們應有的好可憐 這樣的論述是從古老的同性戀除罪的議題就滑坡謬論接著用下去的 所以這個進度條始終卡在17%動不了 同婚信仰者就覺得,一切都是基督徒跟老人在阻擋他們 因為他們用政治正確綁架輿論,理所當然他們只能聽到反方最極端的聲音 原本婚姻的定義應該經過立法程序才能修改 因為立法委員是人民的代表,婚姻定義是需要多數人民的共識 沒錯,這個問題的專業人員,應是瞭解人民對婚姻定義的共識在哪的立法委員 所謂的學者只是盡可能整理這份共識將它邏輯系統化而已 同運很努力的宣傳政治正確,但專業人員(立委)始終告訴他們進度條只有17% 於是同運人士們很氣,認為這些立委都在敷衍他們,都是職能惰怠 但這時某個黨在大選獲得勝利,因為他的敵對黨不倒國家不會好 而在這個黨許多的派系中 最挺同運,最多同運成員的派系取得了國家與黨的主導權力 他們就這麼做,找來一群大法官,這些大法官中不少人也不假裝避諱,都是同運信徒 然後讓革命同志們,舉著兩百萬自殺的大旗,大敲釋憲的門 於是這些大法官自認比立委專業,認定婚姻的定義包含同性,司法超越了立法 再以此,判決違反平等權違憲,都是立委職能惰怠 然後給個期限,兩年讓你完成其它零零落落,不做也沒關係,直接生效 然後大選來了,這個議題綁了公投,被正反兩問 公投一個右拳打破了同運政治正確的烏龜殼 原來認同他們的理念的人只有17% 他們之中有人這麼說,公投問的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而非婚姻定義本身 但大家心裡都瞭解,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定義,要盡可能接近普遍共識的婚姻定義才對 這是大型民調,並不是法律考試 換句話說,原來的婚姻定義,是比釋憲後的大法官所決定的婚姻定義,還要專業 本來立場就被懷疑極度不中立的大法官,現在更賠上了他的專業 大法官釋憲之所以有說服力,就在於人民相信他們是國家中最專業且中立 所以過去在重婚無效跟通姦有罪的時,沒有人懷疑這點 因為假設當時辦公投: 1.你同意一個人可以跟好幾個人結婚(或成立同功能之家庭)嗎? 2.你同意政府不該禁止結婚後隨意跟人性交嗎? 大概只有推出三種互有矛盾同婚修法的17%人會投同意 而83%的人不是投反對就是沈默不去投 也就是說大法官的解釋確實符合當時專業答案,所以才能夠說服人民相信他的專業跟中立 而這次大法官在婚姻解釋上與社會共識相差甚遠,原本不相信他們中立的現在更不相信 既然大法官在這個釋憲上失去人民對他專業與中立的信任 那麼這個釋憲的法理也失去了說服力 這也是他們為甚麼要一直喊你們不能違反大法官釋憲 因為不具說服力的法律解釋,就跟國名寫著民主共和國 實際上卻是專制國家的法律解釋一樣 懶人包 就像網路遊戲 本來乖乖衝等練功就好,雖然技巧太爛卡等 但看其它人(國家)都快滿級了,覺得自己一定要跟上 然後剛好得知BUG的存在,於是用BUG拼命洗裝備等級 結果實況時被抓到,聲譽一落千丈 有觀眾喊要檢舉,回吼「你檢舉呀!黑橘也不會管啦!」 對!要黑橘管真的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4.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594337.A.4A3.html

12/01 00:12, 5年前 , 1F
如果釋憲大於公投 那當初怎麼不擋下來就好
12/01 00:12, 1F

12/01 00:13, 5年前 , 2F
結果辦公投變成兒戲一樣
12/01 00:13, 2F

12/01 00:14, 5年前 , 3F
反同這些題目本來就跟兒戲一樣啊...
12/01 00:14, 3F

12/01 00:15, 5年前 , 4F
不能實質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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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5, 5年前 , 5F
反同的確是兒戲 投完贏不起又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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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5, 5年前 , 6F
寫那麼多,就直接說你支持國民反同啊,廢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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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6, 5年前 , 7F
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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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6, 5年前 , 8F
自己投完要用專法 現在又變成專法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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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7, 5年前 , 9F
反正再鬧下去就等明年直接適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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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8, 5年前 , 10F
複習一下憲法喔
12/01 00:18, 10F

12/01 00:18, 5年前 , 11F
不過釋憲是在釋婚姻自由不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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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9, 5年前 , 12F
法律本來就不是保障多數人的東西 法學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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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19, 5年前 , 13F
找來一群大法官???
12/01 00:19, 13F

12/01 00:21, 5年前 , 14F
而且大法官比立委專業是有什麼疑問嗎XD
12/01 00:21, 14F

12/01 00:21, 5年前 , 15F
反正2020就有機會推翻釋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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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23, 5年前 , 16F
一直說同運只有政治正確,你沒看見辯論被打成什麼樣嗎
12/01 00:23, 16F

12/01 00:24, 5年前 , 17F
看了這篇奇文回去翻你以前的文章 活在自己可撥世界
12/01 00:24, 17F

12/01 00:24, 5年前 , 18F
對啦 不合你意的解釋就是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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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0:24, 5年前 , 19F
還在大法官要跟民意走,民意叫你去死也是憲法在保護你,
12/01 00:24, 19F

12/01 00:24, 5年前 , 20F
還在靠北,憲法沒有反對同婚那就好啦,還是憲法要反對同
12/01 00:24, 20F

12/01 00:24, 5年前 , 21F
婚,那平等權怎麼解釋,就不平等啊
12/01 00:24, 21F

12/01 00:25, 5年前 , 22F
辯論會那個中正大學法X系的教授還講輸沒有法律背景的人
12/01 00:25, 22F

12/01 00:25, 5年前 , 23F
不就更印證法律上反同也站不住腳
12/01 00:25, 23F

12/01 00:26, 5年前 , 24F
比較好笑的是邱部長吧,看到他講完我就知道完了 穩死
12/01 00:26, 24F

12/01 00:28, 5年前 , 25F
就不要哪天有人提公投要消滅所有肥宅
12/01 00:28, 25F

12/01 00:37, 5年前 , 26F
好專業的一篇文章,言之有物,給推。
12/01 00:37, 26F

12/01 00:41, 5年前 , 27F
這種文必推,必須讓很多人知道甚麼是錯的
12/01 00:41, 27F

12/01 00:45, 5年前 , 28F
照你說法種族隔離、有色人種不能投票都合理,大法官
12/01 00:45, 28F

12/01 00:45, 5年前 , 29F
要站在多數那裡,身為少數就該死
12/01 00:45, 29F

12/01 00:47, 5年前 , 30F
社會沒有共識之前,不平等都是合理的,大法官不能干涉
12/01 00:47, 30F
我知道你想用政治正確綁架認同 但你這個例子不太實際,因為黑奴歧視嚴格來說源於階級歧視,這跟人類如何定義無關 黑暗時代在北非某些伊斯蘭國家,老聖戰抓歐洲基督徒作奴隸 也就是說如果有機會階級倒轉過來,白人也是一樣慘,好像現在非洲某個國家就這樣 而人類該如何定義是幾百年前剛有基本人權的時代就有普遍共識的 因此無論有種族隔離或不能投票的民主國家 若他們也是三權分立,大法官在決定廢除這些不平等法律 或著認同這些不平等法律不違憲 都是在人類定義上是已經有共識的 重點是你舉擁有這些制度的國家,大法官不見得是專業中立的,就像同婚釋憲一樣 換句話說這些制度之所以存在,多半是因為大法官不中立不專業造成的結果 也就是說比起這些制度本身,大法官不中立不專業是更為嚴重的問題 因為後者有可能導致更多荒謬的制度誕生,像是納粹 如果你要舉類似的例子,這樣舉比較接近,重點在定義上的不同 黑猩猩跟人類有97%基因是一樣的,也有足夠的智力做手語溝通 因為普遍人不認同黑猩猩是人類的一份子,所以他們不能享有人權? 被隔離在牢籠裡,而且不能投票? 或著是高智慧AI機器人是否屬於人類的一份子並享有人權平等? 我想表達的是,你這種形式是很難舉出「歷史上被確認是正確」的政治正確的例子的 因為人類是獨立於自然界的,並沒有與人類非常接近的種族存在 人類定義是很明確的,並沒有像婚姻之定義一樣在近期冒出同婚的爭議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新的問題 即使人類歷史上存在過一夫多妻與近親婚姻,各種不同的婚姻定義 但在民主法制的歷史裡,從來沒有遇過同婚這樣的挑戰 專制怎麼解決這個挑戰?皇帝認為要怎麼改婚姻定義就怎麼改 所以如果大法官之專業與中立比這個問題結果重要 因為若不具說服力,不能讓多數人民相信大法官之中立專業 大法官跟皇帝有甚麼分別? 本來婚姻定義問題就應該先經過立法程序,這是正常民主程序 釋字說正常民主程序無法顧及少數利益,是違反民主國家立國之精神 身為大法官必須保守的相信正常民主程序之價值,是為中立 民主之精神是必須相信議題是能被民眾客觀檢驗的,而非一切都是民粹 如果同運宣傳同婚的邏輯是正確具有說服力的,自然會被民眾所接受 而同婚釋憲已經先認定同婚的邏輯是正確的,先否定正常民主程序之價值 所以才能做出司法超越立法更改婚姻定義之行為 總之這次公投直接表達人民共識 極大打擊大法官之中立與專業,與同婚釋憲之法理都是事實 無論你認不認同同婚,只要有仔細想過的人就能理解這件事實 這次公投會加深人民更懷疑同運惡用憲法綁架同婚認同的事實

12/01 00:53, 5年前 , 31F
你去當大法官阿
12/01 00:53, 31F

12/01 01:12, 5年前 , 32F
你說了算?
12/01 01:12, 32F
※ 編輯: usagi719 (61.228.4.66), 12/01/2018 03:26:28

12/01 02:15, 5年前 , 33F
大法官不專業,台灣立委專業,哪裡來的
12/01 02:15, 33F

12/01 02:15, 5年前 , 34F
帶回去不要隨便放出來好不好??笑死
12/01 02:15, 34F

12/01 02:15, 5年前 , 35F
哪找的大法官啊
12/01 02:15, 35F

12/01 02:29, 5年前 , 36F
推推
12/01 02:29, 36F

12/01 03:10, 5年前 , 37F
大法官也是經立委選出來,你在搞笑膩
12/01 03:10, 37F
※ 編輯: usagi719 (61.228.4.66), 12/01/2018 03:30:25 這篇蠻有趣的,同溫層往下拉,看到懶人包網路遊戲例子以為挺同先推再說 後面看仔細是反同的,同溫層再來噓 ※ 編輯: usagi719 (61.228.4.66), 12/01/2018 03:44:07

12/01 05:56, 5年前 , 38F
幸好你不是大法官,呼~
12/01 05:56, 38F

12/01 06:45, 5年前 , 39F
就你最專業 大法官給你當
12/01 06:45, 39F

12/01 09:19, 5年前 , 40F
想搞中立理性喔
12/01 09:19, 40F

12/01 09:30, 5年前 , 41F
可惜大法官只要政治正確就可以囉 大法官就是比人民大呀
12/01 09:30, 41F

12/01 11:15, 5年前 , 42F
釋憲是因為現行法使同性無法結婚 先把743看仔細吧
12/01 11:15, 42F

12/01 13:26, 5年前 , 43F
講一堆 不就假中立 也只會在這嘴而已
12/01 13:26, 43F

12/01 14:32, 5年前 , 44F
似是而非的低能言論 是要笑死誰啦
12/01 14:32,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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