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已回收
※ 引述《AGIknight (雙手賤攻擊瞎兔)》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發現一個748號釋憲放在那邊:
: 108年5月自動以民法登記結婚
:
: 光說748號就是一個莫名其妙的解釋
: 一般人直覺婚姻是異性結合,同婚是同性結合
: 748號直接大筆一揮:同志不能以民法婚姻結合,違反平等權
何為平等?
眷村改建條例等法規就"原眷戶"之優惠規定違憲?
大法官釋憲主旨: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
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立法機關基於
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
之區別對待
我很相信大法官對抽象平等原則得解釋(自助餐解釋???)
問:同性 異性 有否區別 不用爭 婚姻平權草案自己已承認有所差異
問:何為民法婚姻? 公投結果與748前釋憲已經說明為一男一女
成立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性之結合
爭點:釋字748 是指民法婚姻篇牴觸憲法嗎?如果抵觸效果應是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大法官有說民法婚姻篇無效嗎?沒有嘛
那大法官做了甚麼?
釋字748整體意涵:大法官:埃埃埃 這個民法婚姻篇
好像厚對這個"性傾向"不同的人厚,有點給他一絲絲
得不平等ㄟ 我們把異性婚姻法律改成同性也可以使用
好不好阿~~~
結果就是:大法官利用違憲審查的權力
制定了一條"新的憲法"
這就奇了 大法官有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法律 宣告法律無效的權力
但是大法官有制定憲法的權力???
這就玄了。
從這也看出 L
"性傾向平等"以後將會是一張空白支票 LGBT想要甚麼
所有人就得同意 不然就是歧視唷
PS:祁家威已經喊出在政治上的名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91.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586633.A.E57.html
推
11/30 22:13,
7年前
, 1F
11/30 22:13, 1F
推
11/30 22:22,
7年前
, 2F
11/30 22:22, 2F
→
11/30 22:26,
7年前
, 3F
11/30 22:26, 3F
推
11/30 22:49,
7年前
, 4F
11/30 22:49, 4F
→
11/30 22:59,
7年前
, 5F
11/30 22:59, 5F
推
12/01 01:04,
7年前
, 6F
12/01 01:04, 6F
推
12/01 07:34,
7年前
, 7F
12/01 07:34, 7F
推
12/01 08:58,
7年前
, 8F
12/01 08:58,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