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時間7年前 (2018/11/09 19:28), 7年前編輯推噓0(222)
留言6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20 (看更多)
我一直覺得台灣法律很無腦 為何不是規定未達平均薪資 或者 基本薪資兩倍之類的 就喜歡立個固定值 跟當初18趴或者重罰幾萬而不是營業額幾%一樣 要是日後立委怠惰不修法 總有一天會不合時宜 不然就立個落日條款阿 然後要避免鑽漏洞 應該規定範圍只能浮動上下15%之類的 而且不得包含 需要達成條件的所得 (全勤獎金等等) 我不相信哪家公司的核薪標準可以差個50% 有規模的公司 人資都馬是同一套敘薪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53.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1762908.A.ED5.html ※ 編輯: mooto (218.161.53.112), 11/09/2018 19:29:44

11/09 19:29, 7年前 , 1F
你以為會漲嗎
11/09 19:29, 1F

11/09 19:30, 7年前 , 2F
選舉很花錢的
11/09 19:30, 2F

11/09 19:51, 7年前 , 3F
因為浮動很麻煩 統計沒那麼快
11/09 19:51, 3F

11/09 21:08, 7年前 , 4F
除非大家等薪,不然怎可能人人超出平均
11/09 21:08, 4F

11/09 21:48, 7年前 , 5F
傻孩子 這樣下次可以為了上修5萬還是6萬繼
11/09 21:48, 5F

11/09 21:48, 7年前 , 6F
續在立院吵吵鬧鬧打群架作秀了啊
11/09 21:4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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