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已回收
改這沒甚意思
要就釜底抽薪 禁外勞
說一時間外勞不能少?
好 那就加外勞工資 為基本薪資105% 110% 115%..逐年調高
我看你還多依賴外勞?
要不然改成:即日起 若外國男性月薪未達六萬五者 不予工作簽證
淨身後不在此限
免得低等人來亂我血脈
缺人 老闆可以加薪 或是用話術忽悠員工
反之 要價要薪 請自己向老闆講
政府只要讓老闆無法外找人就可以了 其他無需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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