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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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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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這個不如改月薪制度. 投保薪資一堆保最低的23.1K. 雇主可以少負擔勞健保以及勞退. 再用一堆名目加上去. 什麼餐費 交通費 全勤獎金...等. 最後實際領30k左右. 但以上名目 可以隨老闆心情浮動. 最蠢的就是全勤獎金這制度. 假設月薪實領3萬元 內含全勤獎金2000元好了. 當月只要遲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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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鄉民講的22k~40k 是一種. 另一種是40k 視面試表現做調整. 你看到40k 去應徵. 面試主管,我們起薪是22k 視表現可以調到40k. 要做嗎?. 有違法嗎? 哪裡違法?. 人家就真的沒有寫面議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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