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3死車禍高市突檢車公司 肇事駕駛連上22天班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pigChu)時間6年前 (2018/04/24 10:55), 6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9/15 (看更多)
這件事情讓我熊熊想起之前才剛討論過的東西 也許有些人還記得吧: https://youtu.be/cd0R-HYQMig?t=824
之前勞基法修法不是保障勞工權益嗎? 我們來看看這起三死車禍的情況 1. 司機打瞌睡(但未出事)被交警攔下 2. 第二台司機瞇眼撞上去 光是這起,就是兩台不同的司機疲勞駕駛 當然,也可以說今次的事情跟勞基法相關性不大(?) 我也只能說,勞工是最軟的一塊,所以最好欺負...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之前一堆人在靠北說貨運業是靠行車,車是司機的, : 是司機貪錢愛吃愛喝愛嫖愛賭所以持續加班跑車過勞才肇事。 : 根本放屁。 : 一堆貨運公司貨運行為了削減成本,把車子的維護和折舊 : 成本轉嫁給司機,在招募司機時多會私下談好自己買車, : 然後司機跑趟抽成,這樣薪水比較高。 : 客運一般如市公車比較少,所以公車司機一般薪水比 : 遊覽車低很多,如之前出事的蝶戀花。公車司機一般都 : 每日工時十二小時以上,月休四天,修車保養維護還要用 算得好,22天連續出勤是合法的(只要勞資同意後向政府報備就好) 一天十二小時?這也合法,沒什麼 再多,兩套班表出來就好 : 自己的休假時間,這樣月薪才有四萬出頭。 : 而且包括客貨運公司根本沒在管你路況或貨運或乘客狀況的, : 所以才有很多公車客運對老年人乘客不友善的情事發生。 : 像慶記市的綠蠵龜客運,某 7X 號公車,過彎幾都像在甩尾, : 據司機說如果塞車或客人太多遲到都會被扣錢。 : 經常聽說老闆拗員工剋扣員工,還真很少聽說員工拗老闆的。 : 過勞在客貨運界,一個月上班 26 天以上,日工時 12 小時 : 以上,根本常態。 : 然後資進黨還護航修法,把過勞合法化。 怎麼解決過勞問題? 把過勞的定義放寬,就沒有過勞的問題囉 : 其實國道警的執法攔停 SOP 也不是沒有可以檢討的地方, : 攔停開單應該有一個人警戒現場狀況,這個當過兵的都知道, : 在高速公路上,即使是路肩也有相當危險。兩個老鳥 : 公路警顯然做久了對於路肩的潛在性危險忽視掉, : 清晨時間是夜間工作最容易晃神的時間,因為接近交班, : 心情和生理上都會鬆懈。 : 而在路肩暫停應該強制放置拒馬或故障警示 ( 雖然可能也沒什麼用 ), : 但拉出緩衝區至少可以增加逃生時間,不會撞上時間只有三秒, : 逃都來不及逃。緩衝區外可以加衝擊感應警告與燈光警告, : 有車輛接近可以有光線警告後車或聲音效警告執勤警員離開。 : 現在電子科技搜證錄影測速執法,也早就可以應用在國道 : 執法上。只是不知道政府打著人權和隱私的大旗, : 還警察玩命執法做多久。 : 三條人命的教訓,希望政府能看到,而不是出了人命, : 做秀式的去安慰家屬。 我想可能連做秀都沒有,有誰去看探望家屬的嗎? 從總統到勞動部的,哪個人來看的XD? : ※ 引述《pitalvlu (pital)》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時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國道3死車禍高市突檢車公司 肇事駕駛連上22天班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https://i.imgur.com/3PHd14B.jpg
: : 陸乙豪駕駛的大貨車闖禍,車頭撞到全毀。(資料照) : :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貨運司機陸乙豪疑疲勞駕駛,在國道一號麻豆段追撞人車,造 : : 成3死憾事,高市勞工局突擊檢查陸男的貨運公司,赫然發現該公司竟讓司機連續22天上 : : 班,中間沒有休假,而且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因違反3項勞動條件造成重大死傷事故, : : 勞工局將對貨運業者開罰,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 : 43歲肇事司機陸乙豪當時行駛外側車道,疑因打瞌睡車頭偏向路肩,追撞被2名國道警察 : : 攔查的大貨車,連帶蕭姓司機3人慘被衝撞,警員郭振雄噴飛路肩護欄,3人命喪國道,陸 : : 乙豪工作有無過勞受到關注。 : : 勞工局今天指出,陸乙豪自高雄出車後,於返回高雄途中肇事,昨派人稽查所屬的聯全通 : : 運公司,根據目前所取得今年4月份之派車單、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陸乙豪 : : 自4月1日至22日,均連續出勤達22天,其間並無例休;這段期間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 : : 數至少有7天;4月份至21日止,總計加班時數也已超過法定46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 : : 間亦多日不足11小時,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34條及36條等情況相當嚴重。 : : 勞工局指出,陸姓司機幾乎天天上班,甚至連續工作22天未休假,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 : : 每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規定的46小時,明顯違反3項勞動規定,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可 : : 採加重處罰,每項違規可處2至100萬元罰款,最高可祭出300萬元重罰, : : https://i.imgur.com/SXP5mH6.j -- #1Pgw7_Nc (StupidClown) 剛剛在看新聞看到... https://i.imgur.com/o5MQgb8.jpg
※ 編輯: kusa0328 (180.217.131.92), 09/03/2017 14:34:15

09/03 14:39,
姓馬名賽克 家住北京城
09/03 14:39

09/03 14:51,
西斯點?
09/03 14: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85.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538533.A.DEC.html

04/24 10:59, 6年前 , 1F
都合法啊~ 政府能嘴什麼?
04/24 10:59, 1F

04/24 11:00, 6年前 , 2F
04/24 11:00, 2F

04/24 11:00, 6年前 , 3F
反正全都修成不違法,就合法了
04/24 11:00, 3F

04/24 11:04, 6年前 , 4F
又不是撞死高官的小孩?誰鳥你? 快去買高鐵票~~
04/24 11:04, 4F

04/24 11:11, 6年前 , 5F
跟食安問題一樣啊…超標了只要放寬標準就合法了
04/24 11:11, 5F
文章代碼(AID): #1Qtfobti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5 篇):
文章代碼(AID): #1Qtfobti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