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工讀生遭詐17萬 超商竟求償30萬還告侵占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9/04 12:30), 6年前編輯推噓9(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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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不用賠償以後誰敢當老闆。 工讀生害店家損失錢。誰管你家裡多窮。 都應該要負責。 鄉民最好開自己來開店。 基本水準都月薪4萬、周休二日。免付責任。 槓鈴梁。整天靠杯老闆怎麼自己不開間店。 ※ 引述《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工讀生遭詐17萬 超商竟求償30萬還告侵占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一名楊姓男大生去年12月在新北市新店區一家萊爾富超商打工,值大夜班時接到詐騙電 : ,歹徒誆稱總公司要核對帳務,指示他操作買遊戲點數,楊男上當匯了17萬元,店家事 : 竟提告求償30萬元,甚至為逼楊男就範,另提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男與謝 : 母親為此從花蓮的家遠道來台北開庭,怒控店家「險惡」。 : 楊母指出,她兒子去年11月經同學介紹進入學校附近的萊爾富超商打工,之前兒子並沒 : 在超商工作的經驗,但工作約一個月,店長就調他去新店安坑的另家店值大夜班,前2 、3 : 天有人帶領指導,之後就獨立作業。 : 楊母說,詐騙歹徒當天凌晨5時打電話來,兒子原本先打電話請示店長該怎麼辦,店長 : 連續兩通沒接,兒子才上當匯錢,後來店長聲稱其當晚在文山區的店值大夜班,手機沒 : 在身上而沒接到,要求楊男負起全責,每月從薪資中扣除1萬元賠償,楊男認為不合理 : 賠。 : 今年1月間,楊男騎機車摔車左手骨折,因此向超商請求離職,店長卻要他留職停薪, : 傷好再回去上班,楊男不想繼續在超商打工抵債,3月間由媽媽陪同與店家協商,店家 : 決要求楊男賠17萬元,否則要加告楊男曾侵占店內麵包等物品,楊母認為店家指控無理 : 賠17萬元。 : 5月間,楊男果真收到店家提出的損害賠償告訴狀,金額竟從原本的17萬元變成30萬元 : 店家聲稱,他們向民間借貸墊付損失,約定2019年還款需付本息共26萬元;此外,楊男 : 正常離職造成店長過勞,也請求賠償精神損失4萬元。隔月,楊男又收到侵占罪的刑事 : 訴狀,迫使他們頻於奔命,兩度從花蓮北上赴新店簡易庭開調解庭,又到北檢開侵占案 : 偵查庭。 : 在偵查庭上楊男強調,他沒有侵占,是有一個身障人士來店裡拿了麵包沒付錢,警察到 : 處理時身障人士仍講不清,他乾脆幫忙付錢當作愛心,後來身障人士的家人來付錢,他 : 把錢收下。楊母指出,店家只擷取錄影片段就指控她兒子侵占,就算真的侵占也只是幾 : 元,根本只是挑毛病、逼他們就範賠30萬元。 : 以店主管名義提告的龐姓男子指出,楊男遭詐後,店家須立即把錢補齊給總公司,所以 : 上能夠快速放貸的民間借款,豈知楊男丟下一句「我不做了」就離職,他們考量楊男年 : 輕,原無意追討債務,但楊母卻自己打去萊爾富總公司鬧,總公司要求他們處理,雙方 : 是約在咖啡店協商。 : 龐男說,協商當天楊母態度凶惡,讓他們感到非常羞辱,自然沒有達成共識,當天談完 : 男母子一樣不聞不問,萊爾富總公司要求他們給個交代,他們再嘗試聯絡,楊男則用LI NE : 回覆「去告我吧,走法律途徑」,他們只好提告讓法院裁決。 : 龐男指出,楊男除因自己疏失害店家損失17萬元,並在付麵包錢事件中,擅作主張把發 : 作廢涉業務侵占罪,此外還涉嫌多次拿店裡的東西,目前交給法院的證據只有70%,另 : 30%的證據留在手上,30萬元的求償金額由法官決定合不合理,「你尊重司法,我們也 : 重司法」。(李奕緯/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inyurl.com/ybrhqs4u : 5.備註: : 話說小工讀生法律上會有責任扛這17萬嗎?就算有過失感覺不對等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14.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499436.A.D59.html ※ 編輯: andy711101 (60.249.114.130), 09/04/2017 1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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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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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有賺有賠 沒穩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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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沒要告是他媽去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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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老闆付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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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覺得工讀生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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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去亂 那被告就慢慢跑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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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1, , 7F
自己被騙當然要自己負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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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3, , 8F
不過應該賠被騙的金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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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3, , 9F
員工教育也是有問題,你什麼都不教要他什麼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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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4, , 10F
剛開始權限就該講清楚,我覺得說不敢當老闆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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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教育問題?哪一間公司對帳要一直刷遊戲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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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5, , 12F
你乾脆說總公司對帳,幫我去17直播刷禮物給別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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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6, , 13F
還有隨便一個人打電話來就信了,到底是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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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7, , 14F
阿就花蓮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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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7, , 15F
幹,好像開到地圖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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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55, , 16F
不過電話打來店長沒允許員工還擅自自己刷我覺得蠻詭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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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55, , 17F
大夜班都連個收銀機放的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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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56, , 18F
到底是萊爾富不會教 還是店員真的是刻意耍智障搞出這一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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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57, , 19F
幹當兵還真的有這麼智障的,所以給兵權限都很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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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58, , 20F
店家的話 我只能說很雖小 因為法律幫不了你去跟放款的借錢
09/04 12:58, 20F

09/04 12:58, , 21F
而且還拖了一段時間提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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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21, , 22F
可能沒教育訓練,我以前打工要看一堆訓練書,還要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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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1, , 23F
現在都有手機吧…這種刷點數詐騙新聞多少則了,活該啊
09/04 13:31, 23F

09/04 13:32, , 24F
店家還好吧 吞下去啊 當初玻璃娃娃就這樣不是? 準報好333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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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32, , 25F
或是有信心 二審必勝也是ok的 跑跑法院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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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2, , 26F
這篇才是正解好嗎 說反串的根本呵呵 哪間公司對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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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42, , 27F
要用遊戲點數 只是不懂被詐17萬為何要賠30萬
09/04 13:42, 27F

09/04 15:11, , 28F
店家的問題很大吧 17萬找高利貸變要人還30萬
09/04 15:11, 28F

09/04 16:02, , 29F
賠也是17萬內部份至多全額+利息 其他什麼洨非正常離職那種
09/04 16:02, 29F

09/04 16:03, , 30F
絕對不會成立 = = 太鬼扯外..這件事的借鏡就是 不要再以為
09/04 16:03, 30F

09/04 16:04, , 31F
隨便找個人放在那 就能過大夜班 = = 要找"正常人"
09/04 16:04, 31F

09/04 16:38, , 32F
你以為給香蕉來的是正常人而不是猴子
09/04 16:38,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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