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工讀生遭詐17萬 超商竟求償30萬還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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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p771017時間8年前 (2017/09/04 19: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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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點帶風向. 這新聞我有看到電視上的. 人家老闆有提供監視器畫面佐證侵占部分. 當然不知道真假啦 只看到疑似工讀生有a收銀機的錢. 結果一堆不了解事情的人開始罵老闆. 而新聞上的工讀生表示 他會陪 但不該陪十七萬. 因為店家沒做好教育訓練. 我朋友做超商的表示. 被騙十七萬太扯. 如果是真的被騙

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oun時間8年前 (2017/09/04 16:06),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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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分成「詐騙點數」、「侵占麵包」兩部分. 再來分析「侵占麵包」的部分. 以原告就被告之所在. 所以,可能有兩種情形:. 1.被告 (楊姓男大生) 的戶籍在台北. 2.被告同意管轄法院為台北. 被告、被告母親為此從花蓮到台北來開庭,是在跳針什麼?. (恕刪)(恕刪). 有以下疑點:(新聞上沒說).
(還有253個字)

推噓-1(2推 3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miya1時間8年前 (2017/09/04 16: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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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店老闆太可惡了. 大家都知道超商是要賺錢的,他如果進貨1塊錢又賣1塊錢,那就不用賺了. 可想而知,那價值17萬元的點數,進貨成本說不定只要2萬元. 更不用說那些麵包,過了凌晨就報銷,那基本上本來就是隨店員吃到飽的. 虧了17萬的貨品叫店員賠17萬就已經非常過分了,還賠30萬,太誇張. --.

推噓5(6推 1噓 4→)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oun時間8年前 (2017/09/04 15: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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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分成「詐騙點數」、「侵占麵包」兩部分. 先分析「詐騙點數」的部分(恕刪). 不論有沒有請示店長,你未經授權把17萬匯出 (應該是讓17萬的點數生效). 當然是員工要負責. 受傷,與「詐騙點數」無關. 該賠的17萬,還是要賠償. 至於「侵占麵包」,這完全是另外一件事. 店家要找民間借貸 --->
(還有10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nejel時間8年前 (2017/09/04 15: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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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了眾人回言跟回文. 果然台灣人都是會健忘的. 要記住歷史為何會是歷史. 因為歷史只會一再的重演. 記者故意用這種聳動標題. 來帶動風向製造學生無辜. 真是其心可議早晚被翻盤. --. 拍的到的是鬼神,摸不透的是人心. 換個角度看世界,生活才會更美好.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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