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不爽被說"被蘇美打臉",爆氣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24 10:05), 6年前編輯推噓192(229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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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 ─── : 首先,我所討論的是公務員對待民眾的態度,而S先生則顧左右而言他, : 大談民眾對公務員的態度,完全忽視重點所在的身分上差異。 : 其次,我是在自家的車庫內整理東西,女警站在車庫外的馬路上進行戶口調查 : (非警察本務,且戶政機關也沒有實際上要求警察協助, : 只是條例上有規定警察應協助調查而已), : 我毫無義務接受訪查,但該女警仍舊喋喋不休,甚且還問我是幹什麼的, : 我只是回應我的職業,並以不遜的口吻警告她不要再問下去了,當然她也識相地離去。 : 對於公權力,特別是有濫權之嫌的公權力行使,我都是如此做的。 : 當然對於這次的公權力行使也會採取嚴格的標準予以檢視。人民監督公權力, : 不就應該這樣嗎?就此而言,我根本沒有採用雙重標準。 我覺得蘇美講的沒錯啊,蘇美講的就是9.2這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 每當批評別人的時候馬上以最高標準予以檢視,當自己被批評的時候就四處找藉口。 那我用這個標準來問你,身為台大法律教授,對於法律比一般市民更為暸解, 又是廣義的公務員,理所當然應該成為市民的行為楷模對吧, 就算是沒有這個想法,你的行為也會影響到一般市民對吧, 面對女警詢問你的職業,這種只是有輕微的濫權之嫌的行為, 你身為法律系教授,理當可以提醒女警你有不回答的權利, 但是你的反應卻是拿你法匠的身份來威脅公務員。 這種行為根本和你提的監督公權力毫無關係,只是你個人的情緒宣洩, 也對所有市民作出最差的示範。 這代表以後警察在行使職權的時候,我們應該跟警察說 “我爸是台大法律教授,認識很多警察,你最好不要惹我”,然後讓警察知難而退, 而不是以合作的態度面對警察,並堅持自己的權利。 如果你覺得以上的事情對你要求太高的話,那就不要以同樣的標準要求別人。 如果你覺得柯文哲是市長,理當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的話,那我請問你, 一個基層警察跟台大法律系教授誰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一個年長者跟年輕的後輩誰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不要當對你有利的時候就假裝自己是弱勢,可以有較低的道德標準, 然後在批評別人的時候再把別人替換成強勢,然後以最高的道德標準要求別人。 這就叫雙重標準。 我並沒有覺得柯文哲在facebook上罵人完全沒有錯, 畢竟就算以最低的道德標準來看,市長還是不該罵市民。 但是他罵人的背後是反應了參與世大運的全體工作人員和選手的心情。 而你只想到你自己。 : 搞不清楚身分間的差異,也搞不清楚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差別, : S先生的論述根本就是李來希模式。罵李先生, : 然後自己的行為完全符合李先生行為模式,這到底是有多銷魂。 以上的話真的聽不出來是學者的發言,什麼叫李來希模式? 拿這種沒有明確定義的東西來反駁他人,根本沒有辦法讓別人理解你想表達什麼, 是在meeting會被教授打槍的等級。 補回應: 噓 ryohgi: 教授只是究其專業來說,硬要給人扣道德的高帽是殺小 是沒錯啦,不過你看看李茂生原本文章對柯文哲的批評, 他說的是柯文哲回的王八蛋很沒有“格調”還有“有失身份”, 因為法律上並沒有特別規定民選首長不能罵人,或是該負特別的責任, 所以他以公務員的身份,跟道德上的格調來批評他。 當然,他批評的並沒有錯, 不過輪到蘇美批評他的時候,他把他道德上的責任撇得一乾二凈, 又拿維權的理由把自己的行為正當化, 用常識想想,警察只是問他是做什麼,而他用不遜的口氣回他自己是台大教授不要惹我, 這件事已經超出維權的範圍,只是純粹生氣罷了。 如果用同樣的標準來看待,他的回應也是沒有“格調”還有“有失法律教授的身份” 這篇文章要表達的就是這一點。 有些人用道德的高標準來檢視人,但是當別人用同樣標準來批評自己的時候, 就開始玩文字遊戲跟偷換概念,來避免自己受同樣標準檢視。 他的理由聽起來還有點道理,但是仔細想想就知道是在講幹話 -- Alas, Ikaruga is going... Undesired, unwanted them... I will not die until I achieve something.What makes t Even though the ideal is high, I never give in.who ha Therefore,I never die with regrets. reason for being And "Reality" is unveiled. Hence Ikaruga is going... - Igaruk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242.7.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540310.A.7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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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等下老少覺青就要來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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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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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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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的不同你不懂嗎?一個是負政治責任的市長對質疑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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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選民,一個是普通百姓對可能逾越職權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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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啊,所以我沒有說市長是對的,畢竟市長不該罵質疑的市民,這是市民的權利。 但你覺得台大法律系教授是普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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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咪挺很有經驗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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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都可以罵 台北市長不能罵喔 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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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vorBZ: 畢竟咪挺被打槍的經驗不是人人有 只要有心,人人都能被打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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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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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又變普通百姓了 不是認識很多警察要威脅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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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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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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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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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他打槍人家 哪有被打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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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不是台大法律教授 認識很多警察 別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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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認識很多高階警官的大教授vs菜逼八小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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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你敢嘴 小心法條就搬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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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吐血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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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就是這樣啊 他幹你一下可以 你敢摸牠一下告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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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某人提出的 他算市民? 還是質疑的人都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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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小事情這系列夠多了 再回就變幫網紅炒人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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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好吉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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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的反應卻是拿你法匠的身份來威脅公務員。」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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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有沒有搞清楚他為什麼要說自己是法律系教授啊?是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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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5060: 問他「你是幹什麼的?」 他自己說他“用不遜的口吻”跟警察說他是法律系教授,所以我認為有威脅的用意在 08/2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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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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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法律是不是時常正方反方互辯 人格分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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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時候講身分不同 那拿法律教授壓人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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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後面加那句"妳最好別惹我"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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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姐是美國人耶? 轉當美國公民要宣示效忠美國最優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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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有分輕微?這觀念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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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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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教授,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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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有分輕微? 死刑 無期徒刑 關幾年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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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亂扯 李茂生不是9.2喔 他政治傾向好像是偏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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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最好別惹我~ 嘴砲!是法律人的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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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自有公評,留點老臉給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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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3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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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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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5:33, , 321F
相較於李教授冗長又不知所云的發言,這篇真的精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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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空的話,可以私下指教一下李教授論述的技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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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臺大法律系教授威脅性到底在哪裡啊,一個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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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他真的就是雙重標準,還禁不起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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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另一個已經觸法案例的罵人能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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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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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很好 不過茂生粉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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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真好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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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什麼時候變成9.2的 這個版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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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到重點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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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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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文也可以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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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了沒,跟尚市長起舞到底是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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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真是丟臉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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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法律人基本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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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貌僧就幹話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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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官架子很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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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律的就是這種嘴臉啊,台大的快把它領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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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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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太好了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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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最好不要惹我」這句話是台大法律系的身份才能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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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人不意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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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是警察問他職業的嗎?不回答也錯,回答也錯,都你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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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9:06, , 3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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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19:12, , 345F
讚啊 完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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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雙重標準,好噁心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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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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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1:21, , 348F
你說的沒錯啦,批人沒格,被反嗆又改成扯身份
08/24 21:21, 348F

08/24 21:39, , 3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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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2:06, , 350F
寫得真好
08/24 22:06, 350F

08/24 22:10, , 351F
08/24 22:10, 351F

08/24 23:29, , 352F
看完真的要大推,邏輯比台大法律系教授好多了!
08/24 23:29, 352F

08/24 23:36, , 353F
共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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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23:59, , 354F
這款程度當叫獸
08/24 23:59, 354F

08/25 00:26, , 355F
推,轉過去教授的FB啊!!
08/25 00:26, 355F

08/25 01:49, , 35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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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02:45, , 357F
有理
08/25 02:45, 357F

08/25 08:23, , 358F
人一藍,腦就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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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6:53, , 35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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