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侵殺死女童被槍決示眾 女童父:我笑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04 17:17), 6年前編輯推噓52(5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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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an (最喜歡的動畫是動物朋友)》之銘言: : 這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還真不錯 : 把子彈打進犯罪者的身體裡 : 好像社會的邪惡就煙消雲散了 : 如果我是統治者 : 我也會創造一個鼓勵窮凶惡極犯罪的社會 : 然後不定期找一些重罪犯來槍斃 : 殺一人 民心+10 : 非常獨裁 : 我喜歡 : 至於 更有效遏止犯罪??? : 至於 未來潛在的事件與受害者??? : 我感覺法律不應該為更好的社會服務 : 法律應該表面上為受害者服務 : 表面下為政權服務 廢死的就很好笑,一直要把「死刑」和「犯罪防治」劃成等號, 並且認為「死刑」無法達到「犯罪防治」的目的,所以應該要廢 除死刑。但「防止犯罪」只是刑罰其中之一的功能而已,而且, 任何刑罰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防止犯罪」,自由刑、財產刑都 是如此,如果刑罰能夠百分百的防止犯罪,那刑法立出來之後, 不就應該沒有人犯罪嗎?依照廢死的邏輯,既然任何刑罰都沒有 「犯罪防治」的作用,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刑罰都廢除? 社會就好像身體健康一樣,在犯罪發生(生病)前,就要靠「犯 罪防治」(規律作息、均衡飲食等養生方式)來減少犯罪(疾病 )的產生;當犯罪發生(生病)了,那就要靠後端的刑罰(治療 )來回復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兩者的層次不一樣,而且 應該並行不悖,才能維持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並不會有 衝突的問題。只是廢死的想法就是「最嚴重的治療方式,例如化 療」無法「防止癌症的產生」,所以「化療」是沒有用的,不應 該用化療來治療癌症,這種想法,我是蠻無法理解的。 這些廢死的,要是真的覺得政府的「犯罪防治」做的不夠,那就 積極的去做這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支持者一定也會很多,而 不是將這個連結到應該廢除死刑上面。 相同的,這些廢死的也一直在說什麼會有誤判什麼的,那應該做 的是「想辦法如何減少誤判」,但是檯面上這些廢死的在做的是 什麼?是「想辦法讓證據確鑿的人如何不被判死刑」,這些「證 據確鑿的人如果能被判死刑,和誤判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要 拿「誤判」來當要求廢死的藉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838254.A.D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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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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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就是噁~蠢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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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讓受害者家屬決定要不要打掉 而不是法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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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就是發洩舒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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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多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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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跟文組討論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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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我也是文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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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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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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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先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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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槍枝吧。還可以保家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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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同時可以並行的 廢死偏要只留單行道 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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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廢死認真什麼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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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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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無腦廢死啊,只要外國流行啥,他們就鼓吹啥,這樣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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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可以自我感覺良好,自因為潮,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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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才不是治療而是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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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4qzmca 手術切除癌細胞也是癌症治療的方式之一: 子宮頸惡性腫瘤(癌症),除對子宮頸及子宮的侵犯之外,可能 轉移至附近淋巴、肝臟、肺部、骨骼、或身體任何部位,進而 危害生命安全,因此施行的手術包括全子宮根除性(含子宮頸 )的「切除」及淋巴結廓清術。若有其他器官轉移腫瘤,則可 能施行合併「切除」的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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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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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偽善還笨成那樣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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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讓受害者家屬決定也是好笑,小燈泡她媽就被大家砲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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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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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這件不判死刑,我是可以接受的,因為被害人家屬都選 擇原諒了,我個人覺得比較奇怪的就是這些廢死的把「小燈泡 的媽媽的選擇與『理性』劃成等號」,很難不讓人把這些人的 意思理解成:「不願意原諒、堅持判處行為人死刑的家屬『不 理性』」,事實上,這就像是「老婆能不能接受老公有外遇」 一樣(總不會有人說老婆要原諒老公外遇,才是理性的行為吧 ),就只是個人的選擇而已,沒有「理性與否」的問題。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04/2017 17: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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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這社會根本沒人在乎受害者家屬怎麼想,死刑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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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為了滿足心中的正義,所以那些喊著要死刑還受害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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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一個公道的也蠻偽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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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小燈泡她媽不會被嗆成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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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真好。可惜覺青們覺得模仿歐洲就是潮。至於受害者,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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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就是垃圾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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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關心.....(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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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支持廢死啦 唯一支持關到死 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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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受害者有沒有人關心,我沒記錯的話,那些廢死的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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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也同時投入犯罪被害者保護這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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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大部分的人才是新聞出現才來打個嘴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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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先END 結論是我國已實質廢死 大家只能多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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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廢死來說 我們再多的怒吼都只是他們的耳邊風 他們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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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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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就違反當代刑罰論的正當性目的。你會覺得別人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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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你根本沒有基本的刑罰論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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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能有手段可以絕對預防,但至少要有復歸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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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沒有社會復歸可能的刑罰是違反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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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yebook.com.tw/books/A1002/A1002-CON.pdf 刑罰的目的,不單單是建立在犯罪預防上,也包含應報理論 ,而且應報理論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還包含「罪刑相當」 ,很可惜的是,這些廢死的只會提到犯罪預防這部分,而且 現在的實務只會講「可否教化」,直接把「罪刑相當」這個 東西給忽視了(當這個人的罪行與死刑相當時,卻以空泛的 可以教化來不判死刑,很明顯就違反了罪刑相當原則)。 當然,我同意「刑罰也是一種犯罪防治」的手段,我不否認 啊,是廢死的這些人認為「沒有辦法百分之百防治犯罪」是 無效的手段,而不是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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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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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04/2017 19: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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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死刑手段的百分百達成,是原自於最後手段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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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擴張解讀成一切刑罰都適用,這樣解讀真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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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最後手段性,似乎是指全部的刑罰,而不限於死刑吧? https://goo.gl/sfoJpB 按刑法之法律效果,將其作為犯罪,而處以一定之刑罰制裁, 動輒剝奪犯人之「生命、自由或財產」,處罰極為嚴酷,而犯 人本身亦受到極大的限制與不便。因此,將一個不法行為規定 為犯罪,並動用刑罰加以制裁時,務必慎重行事,需於不得已 時,方可為之。 ※ 編輯: ceres1209 (218.161.126.6), 08/04/2017 19: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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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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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你在說啥稻草人語,廢死是針對死刑的不可逆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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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經過化療人有可能好起來 可是死刑下去人就不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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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欸 這樣類比恰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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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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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邏輯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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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療的例子中,身體比喻為社會、癌細胞比喻為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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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比喻成死刑,不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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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的需要這種邏輯清楚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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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大約90%不是基於理性而是出於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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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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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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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就是潮。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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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做的犯罪防治多不多 查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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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那要法律跟警察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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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廢死 死刑只是你們不敢殺人叫國家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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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連個死刑功能都沒講 那原Po推文支持死刑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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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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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死刑好像比較理性一樣,一堆都馬是獸性的人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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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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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5:26, , 10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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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廢死都起紅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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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5:09, , 104F
大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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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5:48, , 105F
廢死崩潰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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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6:56, , 106F
推邏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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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原諒=理性,根本無法推出不願意原諒=不理性,你邏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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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53, , 108F
有國中程度再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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