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侵殺死女童被槍決示眾 女童父:我笑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8/04 20:50), 8年前編輯推噓-5(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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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之銘言: : ※ 引述《mean (最喜歡的動畫是動物朋友)》之銘言: : : 這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還真不錯 : : 把子彈打進犯罪者的身體裡 : : 好像社會的邪惡就煙消雲散了 : : 如果我是統治者 : : 我也會創造一個鼓勵窮凶惡極犯罪的社會 : : 然後不定期找一些重罪犯來槍斃 : : 殺一人 民心+10 : : 非常獨裁 : : 我喜歡 : : 至於 更有效遏止犯罪??? : : 至於 未來潛在的事件與受害者??? : : 我感覺法律不應該為更好的社會服務 : : 法律應該表面上為受害者服務 : : 表面下為政權服務 : 廢死的就很好笑,一直要把「死刑」和「犯罪防治」劃成等號, : 並且認為「死刑」無法達到「犯罪防治」的目的,所以應該要廢 : 除死刑。但「防止犯罪」只是刑罰其中之一的功能而已,而且, : 任何刑罰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防止犯罪」,自由刑、財產刑都 : 是如此,如果刑罰能夠百分百的防止犯罪,那刑法立出來之後, : 不就應該沒有人犯罪嗎?依照廢死的邏輯,既然任何刑罰都沒有 : 「犯罪防治」的作用,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刑罰都廢除? : 社會就好像身體健康一樣,在犯罪發生(生病)前,就要靠「犯 : 罪防治」(規律作息、均衡飲食等養生方式)來減少犯罪(疾病 : )的產生;當犯罪發生(生病)了,那就要靠後端的刑罰(治療 : )來回復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兩者的層次不一樣,而且 : 應該並行不悖,才能維持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並不會有 : 衝突的問題。只是廢死的想法就是「最嚴重的治療方式,例如化 : 療」無法「防止癌症的產生」,所以「化療」是沒有用的,不應 : 該用化療來治療癌症,這種想法,我是蠻無法理解的。 : 這些廢死的,要是真的覺得政府的「犯罪防治」做的不夠,那就 : 積極的去做這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支持者一定也會很多,而 : 不是將這個連結到應該廢除死刑上面。 : 相同的,這些廢死的也一直在說什麼會有誤判什麼的,那應該做 : 的是「想辦法如何減少誤判」,但是檯面上這些廢死的在做的是 : 什麼?是「想辦法讓證據確鑿的人如何不被判死刑」,這些「證 : 據確鑿的人如果能被判死刑,和誤判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要 : 拿「誤判」來當要求廢死的藉口了。 首先我不完全支持廢死或是死刑 但我覺得你完全講反了。 是贊成死刑的人一直想把死刑當成防止犯罪,降低犯罪的方式。 真正的廢死主軸並不是什麼像你說的 「死刑沒用啦,那就廢除吧」。 (有人強調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但不代表這是廢死的理由) 這個你自己發明的廢死邏輯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然後把你這個自己發明的廢死理念貼到廢死人身上就寫一篇了? 廢死門派非常多。 許多理念是值得思考的。 有些理念不是錯,不是離譜 是台灣人還沒資格適用。 我個人認為全廢死在台灣目前還不可行,但應該是一個前進的方向。 再打一次預防針,我個人目前還是希望台灣有死刑存在。 幾個我個人廢死理念分享。 ================ 1,防止不可逆的誤判 你會拿最大惡極,罪證確鑿的案例來說有些罪犯死不足惜。 但其實世界上更多的是證據不足,偵辦人員故意或無意的疏失, 產生的誤判。 別說舊時代,在近代,國內外你也能找到許多被翻案的冤獄。 下面通常會伴隨鄉民推文說 「被關30年換1000萬賠償,值得!」 這些冤獄的人,被判刑時看起來就是那樣的100%值得死刑無誤。 大家一方面質疑台灣執法人員,採證,法官的品質。 一方面又相信他們的審判。 2,國家與群眾是否有剝奪性命的權利。 先不論被判死的人是否真的該死。 你該想的是, 你是否要賦予國家能夠殺死人民的權利? 當然國家會定出誰要被判死的規則,條件,法律。 那麼,你是否依然要賦予國家「合法」殺死一個人的權利? 你會怎麼訂?怎麼評斷罪刑? 殺掉的人數? 造成的危害大小? 犯罪的邪惡教化程度? 殺人的就是死? 殺死強暴自己妹妹的人死不死? 偷工減料橋塌了害一堆人死的呢? 死更多人呢。 販毒的呢? 綁票撕票的呢? 叛國洩漏通牒的呢? 好好,沒關係, 以上這些人死不足惜,殺,都殺。 請政府合法幫我們除掉這些人。 希望你有個不會犯錯並正直的政府。 今天你的仇人或政府在你房裡丟一具屍體。 一切證據,證人審判都直指是你殺的。 BANG 今天你過海關, 政府說你攜帶毒品(或是有人陷害你), 抓走,審判。 BANG 今天全公司拿錢的老屁股 連同髒立委髒警察 一起指控你就是貪污拿錢的那個, 帳戶還多了2億當證據沒命花。 BANG 你說哈哈哈 Kmtrash你在幻想寫小說喔。 我最近聽到有某國總統把「販毒」的市長夫婦BANG掉我也以為我在看小說 話再收回來。 真的罪證確鑿的人。 你把他判死。 跟把他關起來一輩子。 也不一定有那麼大的效益差別。 ======= 當個吧寫了很多 反廢死的,看到的是明明該死的人為何不殺? 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那麼「明明」的。 罪人命留下, 可以研究,可以探討成因,可以繼續懲罰,可以當案例,有時,甚至可以翻案。 (陳進興死了,不覺得便宜他嗎? 我寧願他留下被羞辱贖罪給小朋友當範例欣賞) 有時間戰廢死。 全民討論是什麼樣的環境 會培養出鋌而走險的罪犯? 如何他們在墮落成死刑犯前, 建立一個保護網? 以上個人抒發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8.166.178.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851045.A.1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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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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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講反阿 真的一堆廢死的這樣想阿 看來你認識不夠多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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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青年 覺得死刑不能防治犯罪 所以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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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並不是廢死理念的「主軸」 要以這種立點當成廢死的全部 再來笑廢死全都是白癡,哈 ※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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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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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說的廢死團體就不是真正的廢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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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理念門派一堆,動機不同 這邊分享我個人的 但是把不同門派都歸為同一個團體一起取笑攻擊比較方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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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聞上看起來該死=明明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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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白色恐怖時期的報紙 喔,梁思慧也是不錯的案例 ※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6:25

08/04 20:55, , 7F
現在是明擺著有死刑,法官硬要用可教化的說法硬不判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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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要戰法官吧 若法官把這些可教化的人判無期不假釋 那就不甘廢死的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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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你可以告訴大家那些是真正廢除死刑的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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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順便把那些揪出來?自清一下會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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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要拿什麼當主軸那是廢死取暖團自己的事,連搞廢死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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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素質很差 你要不要信任?不信任 那把他們的槍全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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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的是不可逆的審判 警察你是要給他們就地執法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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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山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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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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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很多鄉民都會說記者素質 但絕大部分時候 我光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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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素質更差 冤死的 玩兵虐殺的 一天之內四起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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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用死刑來防治犯罪..只是一命賠一命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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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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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就可以猜到鄉民風向會往哪吹了 還沒脫離被記者餵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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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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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刑都是超過一命賠一命,所以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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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陳進興留著被全民羞辱40年 死了他媽的便宜他了 ※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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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怎可以給軍人那麼大權力?給軍人飛機他們也只會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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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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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無期徒刑的假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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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家小孩受新聞上這般凌辱..我一樣會親手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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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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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 把軍人的槍 飛機 潛水艇全部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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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是為受害者打抱不平的人 講一命賠一命的話很怪耶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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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亂扣帽子大法來囉,小屁孩論點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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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所謂的方式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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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認為加害人的命可以賠受害者嗎? 真看得起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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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觀眾而已 一命賠一命個頭 還去罵小燈泡的媽媽怎麼壞了一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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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辯論社還是剛聽了什麼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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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獨立思考的廢物的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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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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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促統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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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興死了算便宜他?那槍決他很人道,又為何不要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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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我認為死刑贖罪根本是便宜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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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抓到了廢死挺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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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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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促統嗎? 不信任軍人 還買阿帕契給他們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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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百萬步來說 我若是被冤枉 我不要關25年後平反 我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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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才能維護受害人跟加害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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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獄政環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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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阿帕契,坦克是拿來執行死刑用的嗎? 你在探討國家殺死平民的「能力」吧。 死刑談到的是國家殺死平民的「權力」,審判加上一根繩子就夠了。 不過看您說出寧願赴死也不願平反冤獄,想必也是個奇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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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我沒搞錯吧!死刑既然是便宜犯人,那對犯人好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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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 對犯人好點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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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很愛講人權人道,現在又說死刑便宜犯人,那死刑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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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變廢死代言人啦。 扎草人的習慣很難改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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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承認吧 廢死不在乎加害人跟受害人 他們只在乎自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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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可逆 奪走自由25年可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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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可逆~好難跟你解釋喔、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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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個國定殺死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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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只是把一個人永久隔離 這很困難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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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知道死刑式的永久隔離 跟無期徒刑的永久隔離差異在哪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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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如果無法防治犯罪就要廢,那更輕的刑罰不是更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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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有討論犯罪防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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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犯人也是有人權 你把他關起來 是不能虐待羞辱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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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廢死的邏輯,不能防犯罪就要廢,那整部刑法是不是也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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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當教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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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連犯人也有人權都不知道 很科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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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是哪部A片的羞辱play? 活著面對自己的罪行就是一種羞辱 教材不是把他放在動物園給人參觀。 唉,請告訴我你只是學生才能這麼無知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4:52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5:24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6:13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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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的派別也不是只有一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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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是以「預防犯罪」為目的好了,我目前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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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挺死者,很多都以「預防該罪犯再次犯罪」為主,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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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預防該社會再有人犯下類似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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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其實這點挺死與廢死的理念不衝突。 但是對於犯人: 殺死,他不會再犯 關到死,他不會再犯 教化,他不會再犯。 對於還沒變成犯人的人 死刑,嚇阻他不要變犯人 或 有其他變因更會導致他變犯人,死刑存在與否無法解決問題。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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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故意陷人入罪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重大刑案的被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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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傷害是不能彌補的,極刑用在惡人身上,是大家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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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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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罪人存活便於羞辱?早說了廢死人格也沒多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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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絕歌,更覺死刑才有尊嚴,留著罪人活在悔悟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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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處罰錯人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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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不會處罰錯人根本天真 如果國家處罰錯人,那就是彌補 廢死的一個理念,就是關錯人能稍微彌補 死刑錯人無法彌補。 ※ 編輯: kmtrash (139.59.233.111), 08/05/2017 0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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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無法彌補?開車撞死人也就賠錢而已 國家殺錯人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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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1:40, , 62F
彌補?生命沒那麼無價
08/05 01:40, 62F
再跟你說相對可逆不可逆 你在那邊幫人命算起價錢啦? 有這樣的人民。就說台灣離廢死的理想還遠的咧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05/2017 22: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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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堆爛例子在那bangbangbang真的很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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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己不懂的東西就在那邊覺醒覺青真的很XX (自行填入會害我被告的形容詞) 政府合法殺人,誣陷,冤獄,你以為是小說? 歷史案例一堆 以前k黨就合法BANG掉多少人你是XX嗎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06/2017 11: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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