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性侵殺死女童被槍決示眾 女童父:我笑了消失
※ 引述《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之銘言:
: ※ 引述《mean (最喜歡的動畫是動物朋友)》之銘言:
: : 這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還真不錯
: : 把子彈打進犯罪者的身體裡
: : 好像社會的邪惡就煙消雲散了
: : 如果我是統治者
: : 我也會創造一個鼓勵窮凶惡極犯罪的社會
: : 然後不定期找一些重罪犯來槍斃
: : 殺一人 民心+10
: : 非常獨裁
: : 我喜歡
: : 至於 更有效遏止犯罪???
: : 至於 未來潛在的事件與受害者???
: : 我感覺法律不應該為更好的社會服務
: : 法律應該表面上為受害者服務
: : 表面下為政權服務
: 廢死的就很好笑,一直要把「死刑」和「犯罪防治」劃成等號,
: 並且認為「死刑」無法達到「犯罪防治」的目的,所以應該要廢
: 除死刑。但「防止犯罪」只是刑罰其中之一的功能而已,而且,
: 任何刑罰都不可能百分之百的「防止犯罪」,自由刑、財產刑都
: 是如此,如果刑罰能夠百分百的防止犯罪,那刑法立出來之後,
: 不就應該沒有人犯罪嗎?依照廢死的邏輯,既然任何刑罰都沒有
: 「犯罪防治」的作用,是不是應該把所有刑罰都廢除?
: 社會就好像身體健康一樣,在犯罪發生(生病)前,就要靠「犯
: 罪防治」(規律作息、均衡飲食等養生方式)來減少犯罪(疾病
: )的產生;當犯罪發生(生病)了,那就要靠後端的刑罰(治療
: )來回復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兩者的層次不一樣,而且
: 應該並行不悖,才能維持社會的健全(身體的健康),並不會有
: 衝突的問題。只是廢死的想法就是「最嚴重的治療方式,例如化
: 療」無法「防止癌症的產生」,所以「化療」是沒有用的,不應
: 該用化療來治療癌症,這種想法,我是蠻無法理解的。
: 這些廢死的,要是真的覺得政府的「犯罪防治」做的不夠,那就
: 積極的去做這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支持者一定也會很多,而
: 不是將這個連結到應該廢除死刑上面。
: 相同的,這些廢死的也一直在說什麼會有誤判什麼的,那應該做
: 的是「想辦法如何減少誤判」,但是檯面上這些廢死的在做的是
: 什麼?是「想辦法讓證據確鑿的人如何不被判死刑」,這些「證
: 據確鑿的人如果能被判死刑,和誤判沒有半毛錢關係」,就不要
: 拿「誤判」來當要求廢死的藉口了。
首先我不完全支持廢死或是死刑
但我覺得你完全講反了。
是贊成死刑的人一直想把死刑當成防止犯罪,降低犯罪的方式。
真正的廢死主軸並不是什麼像你說的
「死刑沒用啦,那就廢除吧」。
(有人強調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但不代表這是廢死的理由)
這個你自己發明的廢死邏輯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然後把你這個自己發明的廢死理念貼到廢死人身上就寫一篇了?
廢死門派非常多。
許多理念是值得思考的。
有些理念不是錯,不是離譜
是台灣人還沒資格適用。
我個人認為全廢死在台灣目前還不可行,但應該是一個前進的方向。
再打一次預防針,我個人目前還是希望台灣有死刑存在。
幾個我個人廢死理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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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不可逆的誤判
你會拿最大惡極,罪證確鑿的案例來說有些罪犯死不足惜。
但其實世界上更多的是證據不足,偵辦人員故意或無意的疏失,
產生的誤判。
別說舊時代,在近代,國內外你也能找到許多被翻案的冤獄。
下面通常會伴隨鄉民推文說
「被關30年換1000萬賠償,值得!」
這些冤獄的人,被判刑時看起來就是那樣的100%值得死刑無誤。
大家一方面質疑台灣執法人員,採證,法官的品質。
一方面又相信他們的審判。
2,國家與群眾是否有剝奪性命的權利。
先不論被判死的人是否真的該死。
你該想的是,
你是否要賦予國家能夠殺死人民的權利?
當然國家會定出誰要被判死的規則,條件,法律。
那麼,你是否依然要賦予國家「合法」殺死一個人的權利?
你會怎麼訂?怎麼評斷罪刑?
殺掉的人數?
造成的危害大小?
犯罪的邪惡教化程度?
殺人的就是死?
殺死強暴自己妹妹的人死不死?
偷工減料橋塌了害一堆人死的呢?
死更多人呢。
販毒的呢?
綁票撕票的呢?
叛國洩漏通牒的呢?
好好,沒關係,
以上這些人死不足惜,殺,都殺。
請政府合法幫我們除掉這些人。
希望你有個不會犯錯並正直的政府。
今天你的仇人或政府在你房裡丟一具屍體。
一切證據,證人審判都直指是你殺的。
BANG
今天你過海關,
政府說你攜帶毒品(或是有人陷害你),
抓走,審判。
BANG
今天全公司拿錢的老屁股
連同髒立委髒警察
一起指控你就是貪污拿錢的那個,
帳戶還多了2億當證據沒命花。
BANG
你說哈哈哈
Kmtrash你在幻想寫小說喔。
我最近聽到有某國總統把「販毒」的市長夫婦BANG掉我也以為我在看小說
話再收回來。
真的罪證確鑿的人。
你把他判死。
跟把他關起來一輩子。
也不一定有那麼大的效益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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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吧寫了很多
反廢死的,看到的是明明該死的人為何不殺?
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那麼「明明」的。
罪人命留下,
可以研究,可以探討成因,可以繼續懲罰,可以當案例,有時,甚至可以翻案。
(陳進興死了,不覺得便宜他嗎?
我寧願他留下被羞辱贖罪給小朋友當範例欣賞)
有時間戰廢死。
全民討論是什麼樣的環境
會培養出鋌而走險的罪犯?
如何他們在墮落成死刑犯前,
建立一個保護網?
以上個人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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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8.166.17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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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並不是廢死理念的「主軸」
要以這種立點當成廢死的全部
再來笑廢死全都是白癡,哈
※ 編輯: kmtrash (188.166.178.245), 08/04/2017 2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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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理念門派一堆,動機不同
這邊分享我個人的
但是把不同門派都歸為同一個團體一起取笑攻擊比較方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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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白色恐怖時期的報紙
喔,梁思慧也是不錯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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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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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要戰法官吧
若法官把這些可教化的人判無期不假釋
那就不甘廢死的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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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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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的是不可逆的審判
警察你是要給他們就地執法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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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陳進興留著被全民羞辱40年
死了他媽的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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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觀眾而已
一命賠一命個頭
還去罵小燈泡的媽媽怎麼壞了一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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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我認為死刑贖罪根本是便宜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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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阿帕契,坦克是拿來執行死刑用的嗎?
你在探討國家殺死平民的「能力」吧。
死刑談到的是國家殺死平民的「權力」,審判加上一根繩子就夠了。
不過看您說出寧願赴死也不願平反冤獄,想必也是個奇人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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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變廢死代言人啦。
扎草人的習慣很難改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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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可逆~好難跟你解釋喔、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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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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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知道死刑式的永久隔離
跟無期徒刑的永久隔離差異在哪裡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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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有討論犯罪防治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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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是哪部A片的羞辱play?
活著面對自己的罪行就是一種羞辱
教材不是把他放在動物園給人參觀。
唉,請告訴我你只是學生才能這麼無知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4:52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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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其實這點挺死與廢死的理念不衝突。
但是對於犯人:
殺死,他不會再犯
關到死,他不會再犯
教化,他不會再犯。
對於還沒變成犯人的人
死刑,嚇阻他不要變犯人
或
有其他變因更會導致他變犯人,死刑存在與否無法解決問題。
※ 編輯: kmtrash (188.166.190.177), 08/04/2017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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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不會處罰錯人根本天真
如果國家處罰錯人,那就是彌補
廢死的一個理念,就是關錯人能稍微彌補
死刑錯人無法彌補。
※ 編輯: kmtrash (139.59.233.111), 08/05/2017 0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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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你說相對可逆不可逆
你在那邊幫人命算起價錢啦?
有這樣的人民。就說台灣離廢死的理想還遠的咧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05/2017 22: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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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己不懂的東西就在那邊覺醒覺青真的很XX (自行填入會害我被告的形容詞)
政府合法殺人,誣陷,冤獄,你以為是小說?
歷史案例一堆
以前k黨就合法BANG掉多少人你是XX嗎
※ 編輯: kmtrash (106.187.36.51), 08/06/2017 11: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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