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男性侵殺死女童被槍決示眾 女童父: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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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脫罪",指的是讓這些人得以免死,而且無視於被害者家屬的呼聲與眼淚,. 硬是要說這些人"有教化可能"。. 所謂"有教化可能",就是脫罪!. 我再說一次,李茂生這個幫兇月領十萬,住在獨棟豪宅,這樣夠不夠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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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先不戰是否廢死 而是要說你嗆人也注意一下自己的邏輯. 你這樣嗆人 是希望別人說詐騙強姦都直接死刑的意思?. 說判太輕希望判無期是至少還有一點權衡的概念. 知道什麼叫做罪不至死. 再說了. 願意用錢養詐騙和強姦犯有何不可. 跟願意用錢養死刑犯是完全沒有相關. 跟願意用錢養死刑犯是完全沒有相關. 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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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要冷酷的提醒大家一個事實:. 不管我或朱阿宅做了多少事,我們都是老老實實的納稅人,. 可問題是,現在在台灣有一些人,. 每個月領人民八萬十萬台幣,讓他們替那些兇殘殺人犯脫罪....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們辛辛苦苦納的稅不只要養犯人,還要養那些幫犯人脫罪的人,. 那些幫兇甚至領的比犯人本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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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聲明一下: 我聲援邱和順案,但支持王鴻偉和吳敏誠死刑。. 第二點,其實我也覺得滿疲憊的,. 因為我長久以來,一直在呼籲社會要重視被害者的人權,. 可是看到現在,那些主張人權的人,全都沒人在關心被害者;. 李茂生一派還說,"我們是在幫忙犯人,因此不需要考慮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請問這些主張冤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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