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17 00:51), 編輯推噓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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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phistai (紅杏枝頭春意鬧)》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 : 時間: Sun Jul 16 16:21:41 2017 : : : : 在100年9月我擔任櫃檯受理結婚登記,有一位朱姓男子明明是臺灣人,問 : 他在臺灣有沒有戶籍,卻騙我說沒有。我看他的外國護照出生地是臺灣,心 : 中起疑查對一下,還真的被我發現有同姓名同出生年月日的。我就再問他, : 母親是不是○○○,他老大不高興就馬上打1999投訴我態度不好。最後板橋 : 戶政順他的意就換手由別人續辦,讓他以外國人而不是臺灣人身分登記結婚, : 然後還報警指控我洩漏「別人媽媽的名字」給他,觸犯刑法第幾條洩密罪。才 : 幾分鐘前還很堅決地說自己是外國人不是臺灣人嗎?怎麼外國人對臺灣刑法這 : 麼熟喔,連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是第幾條都背得出來咧。 : → sehsingku: 這...戶政事務所員工是依什麼法條可以查別人資料?這是 07/16 22:43 : → sehsingku: 法條跟資料整合的問題,以正義之名侵犯別人隱私讓人很 07/16 22:43 : → sehsingku: 不舒服。 07/16 22:43 本來是挺你的,直到我看到這段推文 仔細想想現場作業流程, 人家來登記,也沒帶腫花冥國的任何證件, 那你是怎麼調出人家的照片的? 應該就是用姓名查詢,加上出生年去比對,然後照片就秀出來 也因此你才去問候人家媽媽 正如板友質疑的,你憑什麼? 公堂之上你可以假設一下, 但是你不能查, 就算你偷偷查到了,你也不能當場自漏餡, 毒樹果理論懂嗎? 內政部的函釋也說了,如果"依現場文件", 民眾仍堅持以外國身分登記,你一樣要受理, 可是你沒有這樣做, 你除了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還用了戶政系統查名字(未依法,你沒有調查權), 然後做出個人不受理的心證, 其實這樣看起來覺得你錯比較大, 你頂多就是只有權限在雙方的資料上偷偷作公堂之上的假設的備註, 避免重婚的情形發生,這樣而已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所以你一路輸到脫褲 哈哈公務員哈哈 -- 也不能怪你啦 畢竟戶政喔,除了會閃東閃西,大概什麼都不會 制度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4.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0223916.A.C27.html

07/17 00:52, , 1F
新北的日常冤假一堆,壹週刊https://goo.gl/e3u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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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01:02, , 2F
推 難怪一路輸到底 慘到要來八卦版取暖 有這種下屬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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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領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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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等到102年,似乎是那時女方遷戶口到男方家,這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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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連結,才能調查,之前算是亂查的,毒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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