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16 23:03), 8年前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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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量力弄個懶人包 前提: 內政部的解釋函說, 只要有臺灣人身分, 就算有多本外國護照, 還是只能以臺灣人身份登記結婚。 公務員執行法令順序: 命令-->法律-->憲法 本文: 公務員陳群育依據法令(內政部的解釋函), 拒絕具雙重國籍的朱姓市民, 以加拿大護照辦理結婚登記。 但陳群育的長官陳國欽卻要陳姓公務員違法, 讓朱姓市民可以用外國籍辦理結婚登記。 事後,陳群育被長官陳國欽記過, 陳群育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救濟, 該會略以:"活該,誰叫你不聽長官的話"結案 監察院也同意此件處理。 以上,如有認知錯誤,請來信指正。 個人感想: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陳群育的情形) 東混西混,一帆風順。(我不知道是誰) ※ 編輯: Twater (36.224.17.40), 07/16/2017 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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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water (36.224.17.40), 07/16/2017 2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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