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兆豐全民掏空洗錢案的內幕消失
※ 引述《VirgilAeneid (維吉爾)》之銘言:
: → bautz: 狀況發生,換句話說有心人都可以利用,姑且不論塑膠單車懂 06/25 04:30
: → bautz: 不懂台灣的法規,目前看起來已經有些事實狀況兜起來,覺得 06/25 04:31
: → bautz: 是還可以等待一些時間,感覺有他自己節奏爆 06/25 04:32
: 推 bautz: 不好意思 其實不管是哪種定義 我只知道這樣合法然後有鑽洞 06/25 04:36
: 推 star1231: 只要制度是靜態的,永遠能破解,永遠能利用。 06/25 04:37
: → bautz: 的空間就是有問題,這案子某些點創了先例,沒有前例可循 06/25 04:37
: → bautz: 當然解決問題是要出先例後針對漏洞修改法令 06/25 04:38
: 噓 ntlutw: 合法合理你說了算?笑死 06/25 06:13
: → cerberi: 過程很不合理, 但不見得不合法, 沒有確切證據不可能打死 06/25 06:56
: → cerberi: 判斷神速和判斷神準, 目前沒有罪 06/25 06:56
: 推 zuan: 財政法規限制->哪幾條? 要在限期內打消呆帳->限期是多久? 06/25 07:19
: → zuan: 新聞有寫跟沒寫一樣 這種一看就像是金管會聲明照抄 06/25 07:20
: 這個你自己查一查也能查到吧?
:
: 新聞發生日
: 賣TMT債權 國銀吞75億損失
: 2014年01月23日 04:09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80019
: 第 17-1 條
: 銀行依據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 計算第一類授信資產最低應提列之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額,應自本
: 次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提足。但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報經董
: (理)事會通過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 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對於前項但書規定之董事會義務,得由其總行授權人員
: 負責。
: 第 18 條
: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
: 日施行。
: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
: 一月一日施行。
這個條文的發生時間點好妙喔...
他發布時間 是 2014/1/28 但是實施時間提早到 2014/1/1
有趣的是之前提的那些文件上面有一些日期的部分
http://imgur.com/a/gnMfM http://imgur.com/a/7ZNWd
http://imgur.com/a/wBszA http://imgur.com/a/5Z6hq
http://imgur.com/a/V3yKZ http://imgur.com/a/7WR8p
幾乎都是集中 在 2014/1/17 ~ 2014/1/29
這是某種神奇的力量嗎?
: ※ 編輯: VirgilAeneid (24.6.102.107), 06/25/2017 08:05:24
: 推 bab7171: 評批評爆料者自己要拿出證據,隨便說兩句,就說別人不對 06/25 07:51
: → bab7171: 。 06/25 07:51
: 推 rrandy: 問題是爆料者也還沒拿出證據... 06/25 08:49
: 推 iphone15: 這條開始施行的時間點令人懷疑啊 06/25 10:13
: → jackace: 一樓 1)已經一堆人打臉了 2)是爆料者自己要先拿出證據 06/2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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