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消失
※ 引述《shiwenli (阿爸)》之銘言:
: 媽媽嘴案判老闆連帶賠償368萬 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
: 2017-06-22 18:23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 喧騰一時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日前定讞,除了殺人的女店長謝依涵遭判刑外,老闆
: 呂炳宏等3名股東也被判處連帶賠償被害人張翠萍母親368萬餘元,引起輿論譁然,最高法
: 院今天發出新聞稿再度說明何以判決呂炳宏等3名股東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
: 最高法院提出5項理由如下:
: 一,一般顧客到咖啡店消費,是相信可在安全無虞環境消費,身任店長為顧客準備飲品,
: 是謝依涵的職務範圍,謝將安眠藥摻入陳進福夫妻於該店所點選飲品,行為外觀上具有執
: 行職務形式,且該店亦為其執行職務地點,客觀上可認謝依涵係在執行職務,不能以陳進
: 福夫妻生命遭侵害之地點係在淡水河邊紅樹林,不在咖啡店內,就認為與謝依涵執行職務
: 無關。
: 二,呂炳宏等人合資經營媽媽嘴咖啡店雖有員工教育手冊,但手冊並無關於顧客消費及場
: 所安全的注意事項。店員於當晚7點半左右已發現陳進福神情昏沈,臉色難看,卻未予關
: 心,提供協助,亦未通報當時在辦公室內呂炳宏,甚至於晚間8點半再到客人用餐區,看
: 到陳進福仍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仍未理會,致錯失兩次避免不幸事件發生機會,可見呂
: 炳宏等人經營媽媽嘴咖啡店對於顧客在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並無建
: 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未對於店長及其他員工,有無適時處理顧客身體異常狀況,建
: 立監督機制。
: 三,依照呂炳宏陳述,謝依涵上班原穿短裙搭配內搭褲,當晚呂炳宏看到謝依涵更換運動
: 長褲,詢其原因僅答稱學跳水,並未注意查詢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在外落水,顯見
: 媽媽嘴咖啡店對於身為最資深者或店長的謝依涵,於工作中離開咖啡店,亦無管理監督機
: 制,讓謝依涵得以從容將陷於意識不清、不能抗拒狀態的陳進福扶出店外殺害,媽媽嘴咖
: 啡店對於謝依涵之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所以無法免除呂炳宏等人所應負僱用人責任。
: 四,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謂僱用人與受雇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是就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
: 侵害他人權利而言,只要受僱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行為在內,均屬於執行職
: 務,這樣才可以保護第三人之權利,使第三人有獲得賠償機會,不能將謝依涵在媽媽嘴咖
: 啡店將安眠藥加入咖啡,讓陳進福夫妻飲用,使其意識不清的行為,與後來謝將其扶至店
: 外殺害行為予以分開為兩個個別行為。
: 民法第188條所以規定僱用人應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行為,負連帶賠
: 償責任,是因為僱用人藉由受僱人為其工作,因而擴大或延伸其活動範圍,僱用人自應就
: 其選任監督受僱人負注意義務,以預防受僱人在工作時發生侵害他人權利情事,注意範圍
: 包括受僱人性格、操守等。
: 五,判決呂炳宏等人應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不是因為他們未檢查謝依涵為顧客所準備飲品
: 是否安全,而是因為他們對謝依涵未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所以必須對於謝依涵侵害
: 顧客行為負責。
: 至於呂炳宏等人曾遭謝依涵誣陷為共犯,僅屬呂炳宏等人與謝依涵的內部關係,與呂炳宏
: 等人應對第三人負僱用人賠償責任,係屬二事,不應混為一談。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4049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講那麼多,其實老闆有簡單方法可以應付.
1.繼行車紀錄器,行房紀錄器之後.餐廳咖啡廳也來裝一個做菜紀錄器,
上班時間工作場所全時間全方位錄影,把做菜做咖啡的過程,
用餐區顧客的動態全部錄影,請一個人或老闆全程監看.
避免員工下毒,或顧客在店裡不適死亡或生病受傷,造成老闆要賠的情況.
這樣老闆也才有盡到監督責任.
還有上班時間一律不准踏出公司或店門口一步,也不准換衣服.
2.以後老闆要錄取員工之前,都要求找有經濟能力的保人.
比免員工殺人或其他原因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卻求償無門的情形.
反正以後有保人以後,員工殺人公司先賠.公司再跟員工求償,
員工賠不起就找保人陪.
反正以後老闆就做到1.2.兩點就好.這樣才有雙重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5.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141894.A.ECA.html
推
06/22 22:32, , 1F
06/22 22:32, 1F
→
06/22 22:33, , 2F
06/22 22:33, 2F
推
06/22 22:34, , 3F
06/22 22:34, 3F
推
06/22 22:35, , 4F
06/22 22:35, 4F
→
06/22 22:35, , 5F
06/22 22:35, 5F
推
06/22 22:39, , 6F
06/22 22:39, 6F
→
06/22 23:40, , 7F
06/22 23:40, 7F
推
06/23 00:00, , 8F
06/23 00:00, 8F
→
06/23 00:00, , 9F
06/23 00:00,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2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