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周芷萱:當年被蘇美公然性騷擾的時候...消失
我是周芷萱,這應該是我第一次在八卦版發文XD真是害羞。
為什麼我在我自己牆上的留言說「蘇美當年公然性騷擾的時候」?
其實講的就是各位可能都讀過,還在下面狂推戰神,最後被媒體轉載的那篇CCR文
(連結:https://disp.cc/b/163-9r6O)。
我主觀感受如何,我相信對各位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畢竟很多人在八卦版上開口閉口講的話比那更難聽,這邊沒人在管別人的主觀感受。
所以,以下是我請律師朋友寫的法律分析,黃色部分是法條,綠色是蘇美原文的引文,
不想看的人可以直接跳到白色字看解讀。
我知道一定推文會說,母0講不過人就要告人性騷擾。
但總之法律分析如下。
------------------------------法律文開始--------------------------------
首先,讓我們看一下網路性騷擾會使用的條文: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個條文對我們的解讀其實幫助不大。
我們可以粗略地歸納出,所謂的性騷擾言論應該有以下幾種特徵:
1、敵意的環境或性邀約。
2、與性或性別偏見、歧視有關。
3、違反他人之意願,且不受歡迎。
4、對他人造成身心之影響。
「歧視、侮辱之言行」、「感受敵意冒犯之環境」
都必須從文章中具體來解讀,那我們就回頭看一下蘇美的這篇文章。
我不知道你哪來的勇氣說自己是女性主義
丟盡女性主義的臉 扯女性朋友的後腿
批踢踢曾經流行過一句話 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只怕...
不是願意跟你聊台獨和女性主義的都是洋男
而是願意和你聊台獨和女性主義的台男 你看不上眼
會讓你看上眼的台男 條件自然不差
條件不差的台男 在約炮軟體聊台獨
就好像在你家餐桌上大便 是一樣的道理
既然是約炮軟體 顧名思義就是去約炮的
條件好的男生 交換照片完 聊個兩句 就是要開戰了
人家夠帥 照片一放 女生看到就溼了 等著讓他插的女生多的是
試問 他媽的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和你聊台獨
當你和其他人聊台獨的時間 人家已經射完溫暖的小穴 在床邊抽事後煙了
台男好難聊 那我們來看看台女有多好聊
批踢踢女性第一大板 大家有空去參觀看看
聊的不外乎 哪裡好玩 什麼好吃 保養品化妝品包包鞋子 誰和誰曖昧交往分手
你有看過台女和男生聊過男性主義嗎
如果沒有 你為什麼會覺得台男要和你聊女性主義
蔡宜文說 如果你是個異男 然後成天發表這些言論 就不要怪陰道總是對你關閉
一樣道理 如果你是個異女 然後整天聊吃的玩的 就不要怪男生把你幹完就甩
我不覺得CCR有什麼不好 相反的 我很感激那些外國朋友
他們其實和新竹回收業的朋友很像 都是在處理資源再利用的環保人士
這邊的「女生看到就溼了 等著讓他插的女生多的是」、「人家已經射完溫暖的小穴 在
床邊抽事後煙了」都是性言論無疑,而且隱含嚴重的性別歧視。
當然,大家一定會說:啊這個只是陳述現象啊,又不是針對個人。如果照這樣的說法,那
麼講不受歡迎的黃色笑話、對下屬說女人不適合待在職場都不會構成性騷擾了,顯然增加
了超越文義的限制。事實上,只要是有意針對個人所發出的言論,無論內容指涉的是否是
個人,在違反意願且構成敵意環境的情況下,都可以說是性騷擾了。
不要再說找不到人聊台獨和女性主義了
阿宅我陪你 一天排八個小時 讓你聊到膩
小弟領台灣的護照 絕對有資格稱為台男 敞開大門歡迎你來討論
你說你關心兩性平權 剛好在下也是 一起為性別平權努力吧
這段話鄉民會有兩種可能的解釋,要不是說:這根本不是性邀約啊,人家只是說可以陪你
聊天而已也犯法嗎?不然就會說:性邀約難道就犯法了嗎?
首先,我們回頭看一下條文,有關「性騷擾」行為「以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為標準,換句話說認定上,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
認知。這當然不是說只要被害人感受到冒犯就會是性騷擾,施行細則第2條也規定了:「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
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也就是說不是說文解字說沒有性行為邀約的意思,
就可以迴避責任,從蘇美這篇文章的前文來說,這篇文章主要的脈絡是在談約炮的標準,
文末的陪你聊天自然也會合理做相同的解讀。
或許有人會說,性邀約就犯法嗎?這樣大家不就可以去約炮軟體上告人?當然不是,但如
果已經明確知道對方無意願、或者是邀約已經會讓對方造成心理上壓力的情境,基本上就
會有問題。舉例來說,上司對下屬在職場上的性邀約、老師對學生在教育現場的性邀約。
在學說上,這一般被稱做:不受歡迎的性要求(unwanted sexual requests)
蘇美的例子中沒有權力關係,當然跟上述情況不一樣,但既然已經明確知道對方不可能同
意,且前面的言論已經造成了充滿敵意的環境,同時造成對方心理上的不適,這樣的性邀
約就會構成前面所說的「不受歡迎的性要求」。
--------------------------------法律文結束---------------------------------
To蘇美
說實在,我覺得我們都只是大家喜歡看熱鬧的嗜血工具,哪天你真的被告了,這裡可能也
沒幾個人會願意幫你出律師費。我不知道你怎麼想,但這篇回應之後我不會再做任何回應
,這篇該有的證據跟分析我想我都很認真做了。我沒有打算怎樣,只是既然大家想要放大
一個留言至此,還天天照三餐在催我稿,我就不得不認真回應而已。
To各位鄉民
這篇之後我不會再對任何與此事有關的事情做出回應,也不用來我臉書點菜,我想我該負
的責任這篇都有說明了。各位喜歡看怎樣的熱鬧,喜歡怎麼嗜血不是我的責任。另外,如
果不想在八卦版看到我或是讓我刷存在感,我是建議轉貼的人不要轉,這樣媒體也不會轉
,天下太平。啊有人愛一直轉文我也沒辦法,我真的也沒付錢給轉文的人,下次記得叫他
們不要再轉垃圾文了。不要讓一個人刷存在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冷漠而不是怒罵。
To人生有過被騷擾經驗的男男女女
我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性教育要如何不足(答案其實就是超級不足啦),才會有這麼多人看
不出來什麼叫做性騷擾。大部分的人眼中的性騷擾可能只有公車上陌生人摸屁股跟職場上
司摸大腿這類的實體明確接觸,但不是的,性騷擾有很多形式,甚至法律條文因為必須要
講證據、明確定義,都只能涉及其中的一小部分。所以對,不是在網路世界有憑據,沒辦
法拿出「證據」的性騷擾,在法律上可能沒辦法成案,你可能因為這樣,也很難說出口,
否則就會成了胡亂指控的人。但是那些傷害都是真的,你曾有過的傷害都是存在的。《如
果你也聽說》這個粉專就是試著在做這件事情,那些心中有傷害的人,你不孤單。討厭我
無所謂,但這粉專也有很多其他很棒的人發起,我相信會有某一種用處的。
To如果看到我名字就直接end的人應該就會只看到這行。
所以自己總結。這篇結論就是:
對,我性騷擾就在說CCR那篇,法律證據在此,然後我不會再回應了。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7.148.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346727.A.A25.html
推
06/13 17:39, , 1F
06/13 17:39, 1F
噓
06/13 17:39, , 2F
06/13 17:39, 2F
推
06/13 17:39, , 3F
06/13 17:39, 3F
推
06/13 17:39, , 4F
06/13 17:39, 4F
噓
06/13 17:39, , 5F
06/13 17:39, 5F
推
06/13 17:40, , 6F
06/13 17:40, 6F
→
06/13 17:40, , 7F
06/13 17:40, 7F
→
06/13 17:40, , 8F
06/13 17:40, 8F
推
06/13 17:40, , 9F
06/13 17:40, 9F
推
06/13 17:40, , 10F
06/13 17:40, 10F
噓
06/13 17:40, , 11F
06/13 17:40, 11F
推
06/13 17:41, , 12F
06/13 17:41, 12F
噓
06/13 17:41, , 13F
06/13 17:41, 13F
噓
06/13 17:41, , 14F
06/13 17:41, 14F
→
06/13 17:41, , 15F
06/13 17:41, 15F
推
06/13 17:41, , 16F
06/13 17:41, 16F
噓
06/13 17:41, , 17F
06/13 17:41, 17F
→
06/13 17:41, , 18F
06/13 17:41, 18F
→
06/13 17:41, , 19F
06/13 17:41, 19F
噓
06/13 17:41, , 20F
06/13 17:41, 20F
噓
06/13 17:42, , 21F
06/13 17:42, 21F
噓
06/13 17:42, , 22F
06/13 17:42, 22F
推
06/13 17:42, , 23F
06/13 17:42, 23F
推
06/13 17:42, , 24F
06/13 17:42, 24F
→
06/13 17:42, , 25F
06/13 17:42, 25F
噓
06/13 17:42, , 26F
06/13 17:42, 26F
噓
06/13 17:42, , 27F
06/13 17:42, 27F
噓
06/13 17:42, , 28F
06/13 17:42, 28F
噓
06/13 17:42, , 29F
06/13 17:42, 29F
噓
06/13 17:42, , 30F
06/13 17:42, 30F
噓
06/13 17:42, , 31F
06/13 17:42, 31F
→
06/13 17:42, , 32F
06/13 17:42, 32F
→
06/13 17:42, , 33F
06/13 17:42, 33F
→
06/13 17:42, , 34F
06/13 17:42, 34F
噓
06/13 17:43, , 35F
06/13 17:43, 35F
→
06/13 17:43, , 36F
06/13 17:43, 36F
噓
06/13 17:43, , 37F
06/13 17:43, 37F
→
06/13 17:43, , 38F
06/13 17:43, 38F
噓
06/13 17:43, , 39F
06/13 17:43, 39F
還有 885 則推文
噓
06/15 12:19, , 925F
06/15 12:19, 925F
噓
06/15 12:21, , 926F
06/15 12:21, 926F
噓
06/15 12:34, , 927F
06/15 12:34, 927F
→
06/15 12:36, , 928F
06/15 12:36, 928F
噓
06/15 12:53, , 929F
06/15 12:53, 929F
噓
06/15 12:59, , 930F
06/15 12:59, 930F
→
06/15 12:59, , 931F
06/15 12:59, 931F
→
06/15 13:20, , 932F
06/15 13:20, 932F
→
06/15 13:20, , 933F
06/15 13:20, 933F
噓
06/15 13:31, , 934F
06/15 13:31, 934F
噓
06/15 13:56, , 935F
06/15 13:56, 935F
噓
06/15 16:25, , 936F
06/15 16:25, 936F
噓
06/15 16:37, , 937F
06/15 16:37, 937F
噓
06/15 16:55, , 938F
06/15 16:55, 938F
→
06/15 16:57, , 939F
06/15 16:57, 939F
噓
06/15 17:06, , 940F
06/15 17:06, 940F
噓
06/15 17:08, , 941F
06/15 17:08, 941F
噓
06/15 17:09, , 942F
06/15 17:09, 942F
噓
06/15 17:15, , 943F
06/15 17:15, 943F
噓
06/15 17:31, , 944F
06/15 17:31, 944F
噓
06/15 17:42, , 945F
06/15 17:42, 945F
噓
06/15 18:46, , 946F
06/15 18:46, 946F
→
06/15 18:46, , 947F
06/15 18:46, 947F
推
06/15 19:01, , 948F
06/15 19:01, 948F
噓
06/15 19:24, , 949F
06/15 19:24, 949F
噓
06/15 19:25, , 950F
06/15 19:25, 950F
噓
06/15 20:31, , 951F
06/15 20:31, 951F
噓
06/15 20:38, , 952F
06/15 20:38, 952F
噓
06/15 20:39, , 953F
06/15 20:39, 953F
推
06/15 23:07, , 954F
06/15 23:07, 954F
推
06/16 10:11, , 955F
06/16 10:11, 955F
噓
06/16 10:17, , 956F
06/16 10:17, 956F
推
06/16 14:08, , 957F
06/16 14:08, 957F
噓
06/16 19:22, , 958F
06/16 19:22, 958F
→
06/16 20:33, , 959F
06/16 20:33, 959F
→
06/29 01:30, , 960F
06/29 01:30, 960F
噓
07/09 15:39, , 961F
07/09 15:39, 961F
推
11/06 06:13, , 962F
11/06 06:13, 962F
推
03/12 03:30, , 963F
03/12 03:30, 963F
噓
03/14 18:37, , 964F
03/14 18:37, 96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7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