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周芷萱:當年被蘇美公然性騷擾的時候...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13 17:47),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79 (看更多)
※ 引述《his9726 (科科)》之銘言: : 個人,在違反意願且構成敵意環境的情況下,都可以說是性騷擾了。 : 不要再說找不到人聊台獨和女性主義了 : 阿宅我陪你 一天排八個小時 讓你聊到膩 : 小弟領台灣的護照 絕對有資格稱為台男 敞開大門歡迎你來討論 : 你說你關心兩性平權 剛好在下也是 一起為性別平權努力吧 : 這段話鄉民會有兩種可能的解釋,要不是說:這根本不是性邀約啊,人家只是說可以陪你 : 聊天而已也犯法嗎?不然就會說:性邀約難道就犯法了嗎? : 首先,我們回頭看一下條文,有關「性騷擾」行為「以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為標準,換句話說認定上,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 : 認知。這當然不是說只要被害人感受到冒犯就會是性騷擾,施行細則第2條也規定了:「 :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 : 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也就是說不是說文解字說沒有性行為邀約的意思, : 就可以迴避責任,從蘇美這篇文章的前文來說,這篇文章主要的脈絡是在談約炮的標準, : 文末的陪你聊天自然也會合理做相同的解讀。 我跟你說啦 如果蘇美也這麼玻璃心 今天就換另外一個大將被你害到被告啦 「雖然有點冒昧,但誠摯邀請蘇美(sumade)本人座談。」 跟你說啦 社會運動真的不差一個鼻孔長在眼睛的人啦 你怎麼會一直覺得人們反對你的理由只是因為反對平權? : 或許有人會說,性邀約就犯法嗎?這樣大家不就可以去約炮軟體上告人?當然不是,但如 : 果已經明確知道對方無意願、或者是邀約已經會讓對方造成心理上壓力的情境,基本上就 : 會有問題。舉例來說,上司對下屬在職場上的性邀約、老師對學生在教育現場的性邀約。 : 在學說上,這一般被稱做:不受歡迎的性要求(unwanted sexual requests) : 蘇美的例子中沒有權力關係,當然跟上述情況不一樣,但既然已經明確知道對方不可能同 : 意,且前面的言論已經造成了充滿敵意的環境,同時造成對方心理上的不適,這樣的性邀 : 約就會構成前面所說的「不受歡迎的性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4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347254.A.1AE.html

06/13 17:48, , 1F
你會被吉也…
06/13 17:48, 1F

06/13 17:48, , 2F
XDDDD
06/13 17:48, 2F

06/13 17:48, , 3F
要不要刪掉這篇啊…被吉不好玩喔…
06/13 17:48, 3F
文章代碼(AID): #1PFxIs6k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1 之 79 篇):
文章代碼(AID): #1PFxIs6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