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絕無合意性行為!傳林奕含父母備妥「這個」證據 戳破陳星謊言消失
: 小女孩17歲怎知道
: 你敢說這不是強暴
: 就是睜眼說瞎話
在開始之前先說個狀況劇
有個窮小子和富家千金相戀了
某一天,富家千金和父母說:我就是要嫁給這個窮小子
父母:YOU'RE GROUNDED UNTIL YOU'RE 36
第二天,窮小子對父母說:我們已經連色色的事都做了
父母:出去,現在
第三天,富家千金和和窮小子一起父母說:肚子裡的孩子已經等不及了
父母:了不起,負責
在傳統社會中,子女的婚姻是一種可以量化的物件
不管是俗語說的門當戶對還是怎樣的,總而言之這個社會就是有個文化標準存在
復仇是一件很繁瑣的計算活動,要不要復仇,如何復仇,復仇到什麼程度,
如何進行,承擔的風險和得到的利益有多少等等,都會影響到復仇行為的進行
當家裡有個16歲的小女生被誘拐了
對方是年輕高金專情的大醫院醫生、律師,
對方是年輕專情廟會8+9的處理方式
會有天高地遠的處理模式
對方只是隨便玩玩,始亂終棄的慣犯和對方是一心一意又會有不一樣的模式
每一種個案的背景和過程,都會影響最終的處理模式
林奕含事件不專業分析
林奕含家庭本身有憂鬱病史,
就林家自己所言
林奕含高二被性侵後憂鬱傾向,高三確診,林母也有憂鬱症
就林家而言:不缺錢、不缺勢,但是家庭背景複雜
高二時去告陳國星,只會證明自己不是原裝進口以外
1.法律上很難定罪,陳國星懂法律、很會忍
(刑法221無效,刑法228勉強有機會,刑法240機率太低)
但是刑法228條告失敗,被反告刑法239條,妨礙家庭就會成立
法律途徑風險太大,拖越久證據越薄弱
法律途徑又太累,家裡2~3個神經病稱得下去嗎?
對不缺錢的林家來說,告到陳國星入牢才有實質上的勝利,
對當時的林家來說,這條件太難了
反觀最近自殺的許姓補習狼師,6萬6換免入獄,林家的做法也不能說錯誤的
2.對林奕含未來發展而言,女性符不符合「社會期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公開發布林奕不符合「社會期待」,就算官司打贏了也是輸了(社會層面)
3.林奕含死了以後才復仇?
就剛好剛剛第1、2點的限制器全部清空了
妨礙家庭是能把林奕含骨灰關入監獄嗎?
「社會期待」管的到死人嗎?
對限制器只剩精神狀態很差的家人
以及社會對打落水狗的期待,打下去也沒多少能輸,但贏了能解恨
佔上道德的高點,不打白不打
4.請支持刑法239條增修
當雙方有明顯特殊權利關係時,在關係發生持續時間至關係結束後三個月內
發生特殊性關係者,需公訴調查是否為合意關係(法院認證)
特殊權利關係包含(雇主員工、醫病、師徒、師生、宗教)等
此法的目的是藉由公開化,防堵有權力關係者藉權勢威誘對方就範
狀況劇:
法官:這是你這幾年搞的第12個學生(員工、病人、收精的...),請問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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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不知的本週大祕境詞綴
狼師:您的隊友死亡時,你的隊伍將有一人被華爾琪拖出副本
年金:在副本中,你的生命上限,將從原來100%砍成70%
你以為這樣就完了嗎?以後我們打算砍成60%
八田:在副本中,超過三十秒沒有移動,將遭受虛空線鋸攻擊,
並造成生命上限101%的傷害,此傷害無法用減傷技能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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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是加拿大的規則,直接參考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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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搞追溯期
我用15年前安全帽的法律去罰18年前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不會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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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強姦不成功,會被反告妨礙家庭罪,
告強姦成功率不知道,蒐證是最主要關鍵
但是告221、228、240都失敗的話,被反告239成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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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更難,就要舉證自己當時神智不清,
想的到的就吃藥、喝酒、吸毒、因病昏迷、重傷昏迷、催眠等等
神智不清怎麼舉證?靠旁人
旁邊有誰?下手的那個人
※ 編輯: allbs (163.27.239.181), 05/18/2017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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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2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