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絕無合意性行為!傳林奕含父母備妥「這個」證據 戳破陳星謊言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18 23: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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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mingHuang (連鎖效應)》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絕無合意性行為!傳林奕含父母備妥「這 : 時間: Thu May 18 16:21:40 2017 : : : == : : 推 YumingHuang: 被強姦是要怎麼反告通姦我實在不太懂啊 .. 05/18 11:20 : 告強姦不成功,會被反告妨礙家庭罪, : 告強姦成功率不知道,蒐證是最主要關鍵 : 但是告221、228、240都失敗的話,被反告239成功率很高 : : == : : 我是法盲,這些 221,228,240 是甚麼我看不懂,囧 : : 如果告強姦要舉證非合意性交,因舉證不容易, : 告不成或失敗可以理解 .. : : 但是為什麼被反告通姦成功率會很高啊? : : 相對來說你也要舉證, : 是第三者來破壞婚姻的不是嗎? : : 有沒有法律大師可以詳細說明一下 .. : : 還是通姦這條法律哪邊做壞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54.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095703.A.AE9.html : → banbee100: 小三不能告通姦吧 05/18 16:22 : → qwqmmmm: 3樓低能 05/18 16:23 : 推 seth5421: 我好低能 05/18 16:24 : 推 wasijohn: 通姦罪就有小三上床阿?74團不懂? 05/18 16:27 : → wasijohn: 然後是原配告,新聞這麼多還要解釋一次嗎?74團加油 05/18 16:28 明明高二是傳"含" 239 "通姦"在刑法實務上不是"性交"就構成而是必須要性器官的接合 這個標準到目前都還是司法判決上的通例 雖 2014 高分院有判決突破採"性交"即構成但是並沒有被法院普遍接受 因為239 都沒有變更過 也就是在當時(2007~2009)就算告不成,被當成合意 也不會因為"含"就構成"通姦" 如果問過律師當時給他會被反告成罪應該要問他找的是哪個律師諮詢的..... : → YumingHuang: 我先假設高二被迫含老二是真的,然後譬如隔日若馬上 05/18 16:32 : → YumingHuang: 提告強姦,是要怎麼反告通姦?不合常理啊! 05/18 16:32 : 推 berryc: 有婚姻的人跟第3者發生性關係就叫通姦 05/18 16:36 : → berryc: 你老婆是A, 你幹了C, 不管是C幹你還是你幹C你都是通姦啊 05/18 16:36 : → berryc: 通姦很有趣的是因為不是公訴罪, 所以有方法能規避掉 05/18 16:38 : → berryc: 比如說價格談攏翻供 05/18 16:39 : → YumingHuang: A跟 B發生性交行為, B無法證明其為不合意,但反過 05/18 16:39 : → YumingHuang: 來 C要告 AB 通姦,還是要證明合意不是嗎? 05/18 16:39 : 推 justiceyes: 樓上berry大引喻失當,有配偶之人如被強制性交也是通 05/18 16:42 : → justiceyes: 姦?你要加上是合意才對吧 05/18 16:42 : 推 piliwu: 先去google阻卻違法事由再說,否則一直跳針 05/18 16:44 : 推 Nausicaae: 突破盲腸! 05/18 16:45 : → piliwu: 然後搞清楚什麼是通姦罪構成要件 05/18 16:45 : → piliwu: 有性交就是通姦,強制性交是阻卻違法事由這麼簡單 05/18 16:47 : → berryc: 我意思是 A老婆 B先生 C第三者 05/18 16:49 : → berryc: B幹了C C自願, BC皆犯通姦罪 C被迫, 則只有B通姦 05/18 16:49 : → berryc: B只有一種情況無罪, 就是被C強姦... 05/18 16:50 : → berryc: 沒理由BC合意, 所以C犯通姦, B卻沒事. 若是這樣法條真的 05/18 16:50 : → berryc: 該修, 完全沒邏輯 05/18 16:50 : 噓 pauljet: 通鑑罪成立有兩要素 合意 已知對方有結婚 少了任何一項 05/18 16:55 : 噓 wasijohn: 新聞多看點吧 05/18 16:57 : → berryc: 所以當時林小妹妹的名醫老爸, 應該告狼師強暴+通姦 05/18 17:04 : → berryc: 結局就大不同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05/18 17:04 : → tommy421: 因為好像有人一直罵廢物 讓人壓力過大 05/18 17:11 : → YumingHuang: 通姦好像只有配偶另一方能告? 05/18 17:12 : → YumingHuang: 感覺就被唬住了啊,真強迫根本不能反告通姦 05/18 17:13 : → Nfox: 有在討論了 通姦罪可能會刪掉但書 05/18 17:24 : → berryc: 通姦只有配備能告就真的好笑...根本是強暴犯保護條款 05/18 18:32 : → berryc: 偶 05/18 18:32 : → berryc: 整個法條都該好好修一修, 而不只是除刑責這麼簡單了事 05/18 18:33 : → berryc: 還有強暴犯很多也是已婚, 所以這兩者也不能說不相關 05/18 18:33 : → berryc: 已婚者強暴他人加重論處並沒什麼不對 05/18 18:34 : → seaf: 謠言指當時醫生爸有問過律師說會被告通姦,所以沒告? 05/18 19:17 : 推 alphabear: 話術啦 六個月啦 05/18 22: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122008.A.8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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