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2 07:42), 編輯推噓20(361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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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之銘言: : 述林奕含的部落格日記來反駁。林俊憲提到,有網友解鎖了林奕含的個人部落格,部分內 : 容提到,陳星在林奕含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邀她到台北看美術展,隨後在小公寓裡性侵林奕 ^^^^^^^^^^^^^^^^^^^^^^^^^^^^ : 含。 憑什麼可以下結論是 『性侵』兩字 現在多少女生被法院打臉 都是合意性交完之後翻臉不認人 反控男方性侵 結果法官調閱綠影帶,發現兩人還一起愉快的吃早餐之類的 這個案件,為什麼林大立委可以自己定調是性侵?? 只是因為女生自殺??所以就無限上綱?? 理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97.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46127.A.D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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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腥哥 教大家如何 無罪右肩 爽到最後 幹都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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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流動,男的癢女的也癢互相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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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多個女學生在上 老婆也不反對 強啊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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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開工囉 補習班還沒開就在家裡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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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會有覺青貼幫強姦犯做早餐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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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多房多 勢力大 信眾多 陳浩南 都佩服 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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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睏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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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工讀生還不來噓,放飯開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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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妳的依據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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膩了 有新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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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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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易含教我們女森怎樣才可以合意性交完翻臉說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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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臉完還寫小說再自殺 還真閒 你也沒證據就質疑人家會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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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哥 一臉正氣 私下 淫人女兒玩女學生 技巧高明 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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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升高三,喔喔喔,繼續挖深一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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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懷疑小說日記不全是真實就會變成工讀生喔 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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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 腥哥大發慈悲 開班授課教肥宅 無罪右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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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與出版社工讀生噓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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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真的 以判例來說 強姦絕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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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她 日記小說 反正 腥哥人生勝利 玩了女學生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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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透過檢討標案 看有什麼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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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有種去徹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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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哥真是太爽了 強啊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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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兩造一個是花十年寫文章 一個是花十天發聲明 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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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證據下的發言 結果信一方沒事 信另一方就該死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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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法院打臉的很少 鍵盤法官我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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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無所謂 腥哥 是新一代玩女學生 神級人物 羨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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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都不信都王八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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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先問問衛福部一開始就先動性侵害防制法bbbbb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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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會識人 要知道未來她會不會得斯德哥爾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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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有教授跟研究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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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工讀生7點半上班有沒有符合勞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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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棒棒~~繼續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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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腥哥 今早大家 如何玩女學生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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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陳師有打算離婚娶林嗎? 若沒有不就是玩玩青春肉體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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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性侵就性侵 大人快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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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這樣就死罪..了...成年就算了..對方還未成年 還是你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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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要不要問郭冠英和劉毅憑什麼說性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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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高二,那林星聲明說謊,他為什麼說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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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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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森。。要偶不告可以,和解金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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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誘姦的定義 一堆夜店約砲的全部都是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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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的勝利,魯男的黑暗時代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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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跑去酒店。都已經帶出場,付錢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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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森說,不對,我當時有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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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有收錢,但我有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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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腥哥 玩女學生 師母也力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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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姦罪。。要和解可以,兩千萬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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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勒,此例一開。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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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誘間的,妨礙家庭,賠錢來!這才是法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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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腥哥 腥迷受教了 頓悟了 強啊 一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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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陳興工讀生大反擊,好玩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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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公司大舉出動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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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辣雞,其他都是多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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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工讀生啦,有正職領薪水的,一個人要養好幾個帳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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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還個性不同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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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正常情況"不會有人拿命來打人臉 當然要說林不正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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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說就是 只是要強調"正常情況下"有人拿命讓你丟臉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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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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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 跟女森打炮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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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辣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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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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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下次被性侵,被說是合意性交,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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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下下次合意性交被告成性侵哦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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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星去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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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上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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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生自殺 必定和曾經的性行為有關 兇手就在你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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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的不要怪性侵報案沒有人信 都是自己豬隊友害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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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為什麼 討論八卦的時候大家都是自己定調的 因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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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人根本無權定調什麼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錯誤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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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4 以後大家懷疑你性侵家裡的小朋友你也不用怪人為何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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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你 想想自己身處的族群 你這種想法對你比較不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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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性侵報案並沒有沒人信 這幾天幾個經驗分享大多數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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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信耶 你是不是眼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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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舉的那些母豬例子女生是有自殺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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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那麼老了還吃學生就有問題啦,這也可以護航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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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之前誣告性侵事件林說是防衛機制耶,還幫豬隊友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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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不就女方精神病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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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現在回不了嘴只會詛咒 包一包回家睡比較實在 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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