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12 11:11), 8年前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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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之銘言: : ※ 引述《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之銘言: : : 述林奕含的部落格日記來反駁。林俊憲提到,有網友解鎖了林奕含的個人部落格,部分內 : : 容提到,陳星在林奕含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邀她到台北看美術展,隨後在小公寓裡性侵林奕 : ^^^^^^^^^^^^^^^^^^^^^^^^^^^^ : : 含。 : 憑什麼可以下結論是 『性侵』兩字 : 現在多少女生被法院打臉 : 都是合意性交完之後翻臉不認人 : 反控男方性侵 : 結果法官調閱綠影帶,發現兩人還一起愉快的吃早餐之類的 : 這個案件,為什麼林大立委可以自己定調是性侵?? : 只是因為女生自殺??所以就無限上綱?? : 理盲?? 百分之百是不能說性侵阿 支持你 只是我上次看到一個父親幹了女兒 早上父親也幫忙買早餐載女兒上學 放假也會帶女兒去博物館 看來天下的好爸爸都被誤解了 人家會很奇怪說 那是有血緣關係 那有血緣關係就是錯嗎? 你們練習腦袋要反應快點 不能打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3.84.39.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58704.A.89F.html ※ 編輯: ianmon (83.84.39.88), 05/12/2017 11:12:48

05/12 11:14, , 1F
某人名言:有血緣關係就不要生小孩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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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相姦。法律另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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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只要女兒提告,十六歲以下,都會認定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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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庭沒謀生能力,逃不出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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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關係。都可以左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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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不小心又看到一個是養父的 好吧 養父吃完媽媽吃小孩 小孩如果不小心滿16大家都是合意 不過不管是不是有血緣 大家把姦看到好像沒反應了 不管怎麼姦 其實就是抽差抽差 護航護航 ※ 編輯: ianmon (83.84.39.88), 05/12/2017 1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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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年幼,在家庭,沒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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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懂某V到底想捍衛什麼~~男人偷吃少女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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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血緣就可以姦是誰告訴你的?有人連色狼在旁邊自慰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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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喊,為什麼老師會敢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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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1:46, , 11F
不要怪這些不敢喊的少女,因為台南最愛養成這些溫柔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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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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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錯字,台南人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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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水摸鱼,越乱越好啊!
05/12 13:21, 14F

05/12 21:46, , 15F
如果領養的小孩是合意 那終結領養關係就好了....
05/12 21:46,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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