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2 01:42), 7年前編輯推噓-6(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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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看證據啊!! 寫部落格寫小說能定罪採信的話,那鄉民的智商跟戴廷龍旗下子弟差不多! 沒物證事證是要怎麼告啊? 我最肚爛的一點是林女的父母在躲什麼?從頭到尾沒看到林女父母提出任何實質證據,做 父母的女兒都走了,還不站出來幫女兒伸張正義在龜縮躲什麼啊!? 蕭永達智障到先點名再來上網問有沒有證據?蕭永達有證據就早去地院提告了,還在上網 去議會放話幹嘛?不要在那唬爛說什麼怕證人曝光有生命危險啦!!直接提告還可以要求證 人保護咧! 一堆鄉民卻智障到無證卻先定罪論,悲哀! 與論真的是個利刀啊!如果當初小模命案的女友因為社會評論與論而自殺,你們這群狗雜 碎是否是個加害人? 我認為大家應該用中立的立場應該交給檢方去辦案找證據,有了實質證據以後再去評論一 切! 且陳興真的是這種人,應該會有很多受害者會跳出來指認才是! 目前好像沒看到有人跳出來,到底是怎樣啦??我強力支持受害者跳出來找律師議員立委直 接去地檢署申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12.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24527.A.3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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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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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真的沒證據阿 都被林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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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幻想的鬧劇 花媽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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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叫人家父母出來幹嘛 人家早就知道這告不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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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自殺你就在喊狗雜碎了,還在那邊叫網友等有證據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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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沒自殺我喊狗雜碎??請拿證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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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還在辦喪事啦 但我覺得不會出來了 因為他們也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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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媽認証的 叫林別蝦扯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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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在死後才講出來 就是希望輿論的力量能讓狼師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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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該做的是找出更多受害者出來支持它們,卻只說還有3個受害者,是哪3個?請它們 跳出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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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的推手 不亞於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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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實狀況 的確動不了狼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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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沒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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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嗎??我昨天才找我的律師談一些合約問題順便聊這事情,律師說作秀啊!小說能當證據 的話,那不就跟你說我是洪七公傳人會降龍18掌你信嗎?我認識的律師說講白就是一場秀, 地檢署會配合與論做做樣子起訴,到了法院以後判決就是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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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除了用輿論來報復狼師之外 別無他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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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日記 FB這些有證據力 只是夠不夠定罪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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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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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倒是沒有證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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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沒梗的裝高潮 高潮一些沒用的拉雞,都快沒熱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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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沒部落格 那段爆料是網友自己腦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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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爆料啦 可是可以衝收視率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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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真的是第四權的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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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陽明山上某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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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的有鄉民以為有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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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第一個跳出來性侵認證的是衛福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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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討厭陳星討厭到 即使羅織罪名也在所不惜 愈多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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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編輯: outsider666 (123.193.112.94), 05/12/2017 0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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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可能有問題 但是用來推敲案情絕對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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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陳星很有利的地方是 時間已經過太久 實體證據早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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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林奕含本人似乎也從來沒想過要把陳星送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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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老師的和「學生」交往是很稀鬆平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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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問黃國昌委員師生戀是不是很平常?? ※ 編輯: outsider666 (123.193.112.94), 05/12/2017 0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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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沒有部落格這種話都能說出來,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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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都是 9.2 在胡扯... 先定義一下什麼叫"師生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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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黃國昌救援陳興 本直上就是包庇陳興 肯定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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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49, , 31F
照版上某些人說年紀大吃年紀小就是錯 當過一天老師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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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就是畜生的邏輯 某些人是狼師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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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8:49,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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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在這邊都被當神了 純粹是顏色不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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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討論案情也沒犯法 你有證據說鄉民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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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說沒人告就沒事嗎 沒人告這樣的討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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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不指認有什麼辦法 我強力支持阿星出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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