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女兒:公平正義請用對地方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11 00:55), 編輯推噓9(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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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yytwo (平安喜樂)》之銘言: : 公平正義的標準大家都不一樣 : 因為大家的出生背景.學經歷.個性.外表.身心狀況...等都有所不同 : 所以很難有一個標準來限制妳想要的"公平正義" : 除非法律有訂一個公平正義的法則 例如妨害家庭罪 : (聲明中說陳妻願意原諒,是指她可以告林奕含嗎?可是林奕含自願嗎?這是個虐戀) : 我想妳就可以去吉 通姦罪要對方知情已婚啊,比方說假設有個狼師尬了16歲少女,他老婆要告小女生通姦,告的成嗎? 那只要小女生說「我不知道他已婚」,喔喔,那抱歉,請原告舉證,證明小女生知情,否則告不成 另外通姦罪必須有姦淫之事實,簡單講就是發生性行為,如果小女生說「我只有被猥褻沒有通姦」,喔喔,那抱歉,請原告舉證,證明小女生有跟男方性行為事實,例如從小女生體內採集到男方精液,不過她不會讓你採的 那如果小女生說「我只有被猥褻沒有通姦」,男方有沒有事? 由於滿16未滿18仍然是兒少法保護對象,兒少法49條規定強迫/引誘/容留/媒介發生猥褻,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都會構成違反兒少法,最重罰30萬外加公告姓名,可惜這一條只是行政罰,不會留刑事前科 那何謂引誘?判例說本來沒有這個意思,吸引誘惑你有這個意思的行為,就是引誘 所以如果小女生證稱「我本來沒有猥褻的意思,他以言語勸誘我,致使我生猥褻的意思而和行為人發生猥褻行為」,那男方很可能就判罰 如果小女生再出示手機,有男方傳簡訊「我想吃奶」,然後小女生再哭哭說「我真的被他吃奶」,那我敢說99.9%就穩的 可惜林作家已不在人世,無法出來了,願她安息 (筆者為環河市場資深豬肉攤販,著作等身,著有「主觀與客觀豬腱」、「屠宰的極限」等專書,是豬肉界的權威) : 但憲法也有保障言論自由 請所有人要思考過後再評論 為了保護大家 : 我唯一幫妳說一句話 不關妳的事 那是妳爸爸做錯事 有去上香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38.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435343.A.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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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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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引誘的定義無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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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沒有意思,吸引誘惑你有這意思的行為就算引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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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0:57, , 4F
代表你吟首詩用才氣吸引,或是燈光美氣氛佳吸引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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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還有容留,實務認為你去他家就算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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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02, , 6F
所以如果未滿18小女生去你家,被你吃奶,喔喔,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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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因為你容留未滿18少女發生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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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一條頂多罰30萬公告姓名而已啦,別怕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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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興三字全國的知道了公布有甚麼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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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怕的是想當人家小三的林小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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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父母縮成這樣 就知道是甚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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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亂解釋引誘啦 判例已經說明合意就沒有引誘這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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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等林父母的下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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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神龍召喚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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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你的那個什麼工程什麼法務霸主都被我電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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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我看你還是早點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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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樓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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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還有需要我發一篇告訴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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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1P3XLg_o 那篇你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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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已經寫得非常明確了 引誘不是你那解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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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跟你講過,如果引誘解釋這麼容易構成 案例早就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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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欠)我都推文回你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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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推文在鬼打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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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假設的是"就算雙方是合意" 你不知道解釋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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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意也能構成引誘,判決書根本就不會寫那敘述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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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敘述本身就不可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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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引誘!?大哥你這個硬要入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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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這有這麼難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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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的部分倒是還要再研究看看 引誘絕對不是你講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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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爭這個真無聊,你看法官最後還用大絕「其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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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補刀,就知道反正對方未滿18,你99.9%一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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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看來你終於看懂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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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開容留也容易 開房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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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這麼開心,我也為你高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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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大多數老師玩女子高生是在外面開房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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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不懂嗎,對方未滿18,法官就說她心智尚未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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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性行為是其他不正當方法了,你開房間沒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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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你再回去重看一次判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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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裡面寫明的是因為他有教室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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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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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那是你的解釋 判決書並沒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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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你講的 未滿18 99.9%會有事 案例不會這麼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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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應該說是 99.9% 不會遇到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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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幫補習班老師辯護的時候可以試著這麼講,我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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痾 這也不用我辯護 因為根本不會有人告他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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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50, , 47F
陳星這件事情目前越看越相是合意性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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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55, , 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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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2:56, , 49F
05/11 02:56, 49F

05/11 03:04, , 50F
等父母處理完奕含的後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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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3:06, , 51F
原來被強暴算是小三啊 難怪這麼多用通姦罪玩仙人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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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3:06, , 52F
渣夫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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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3:08, , 53F
之前有個已婚男被判侵害貞操權的案例勝訴喔,婚姻這制度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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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3:08, , 54F
了保障一定程度的財產安全和子女權益外其實什麼都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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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3:43, , 55F
是否強暴罪也要法院認定.... 說白一點不能陷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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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09, , 56F
鄉民們快上啊,他女兒出來擋子彈了大家拿來當6辯7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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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3:09, , 57F
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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