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要立「離婚俸」制度?呂秋遠:了不起負責的立法消失
那某女嫁了A男後離婚,再嫁了B男後離婚,再嫁了C男後離婚
反正一些宅男公務員很好騙婚,結婚後讓宅男公務員爽幾天再說志向不合離婚就好了
這樣某女以後不就可以拿很多份的終身俸
以後就掀起公務員試結婚,不合再離婚的潮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31.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2964558.A.C7C.html
推
04/24 00:23, , 1F
04/24 00:23,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