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例一休讓很多老闆不爽,為什麼網友照罵?消失
法都修過了,這個時候怎麼還一堆人搞不懂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推動雙週84-->單週40小時是前朝政府訂下的
想也知道這樣的修法,資方會有多大的反彈,當然你法要強硬修過也是可以
但前朝政府這種不折不扣的財團政府怎麼可能不顧金主的立場
於是私下講好的條件是砍掉七天假來交換單週40小時
當然這種交換條件是不能光明正大講出來的,
所以先推動修法單周40小時,通過後在實施前用行政命令先砍了七天假
這是國民黨寫好的劇本
當然後來民進黨政府上台演了齣戲,國民黨配合演出,時力雙手贊成
於是勞動部的行政命令被打槍,砍七天假無效,但單週40已是事實
才會變成去年下半年剩下的七天假依法得放的狀況
而後來民進黨發現事情鬧大了,七天假還是得砍,但前面已經說大話了
頭都洗了只好扯了一堆有的沒的(特休假、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
其實事情很簡單
前朝跟資方說好單週40換七天假,但這是兩人的公開秘密,不能承認
民進黨的核心方向跟前朝其實一樣(兩黨都是資方政黨)
但兩黨已經習慣為反而反了,所以一上台先演一下,後面還是要把七天假砍了
而又不能承認砍七天假是因為當初說要交換的。就掰了個"全國假日一致"這個爛招
此招一出,立刻公務員被扯進來淌這個渾水,於是公務員的假期就被大肆拿來跟勞工比較
其實這件事跟公務員根本沒有關係,勞工也根本沒有要拉公務員進來的意思
要怪就怪老闆部部長一時施鹽硬要拿這個理由當擋箭牌
才會衍生出後面特休假的問題
一例一休也是同樣的狀況,因為公務員是實質週休二日
勞基法是七天一例假,國民黨在野後樂的看民進黨跳腳,
所以乾脆就喊個二例看你要怎麼收拾(時力表示 : 回頭是岸!)
當然如果你以為國民黨真的站在勞工這邊了,
那只能說你太不了解垃圾不分藍綠這句話的真諦
總之民進黨把自己推到一個下不了台的位置,只好東拉西扯為了圓第一個謊,
扯了後面一堆事
大致的來龍去脈就是這樣。砍七天假是真。週40交換條件是裡劇本,不能承認。
而還有一堆人以為以前都沒放七天假所以砍了沒差的
七天假在勞基法裡沒更動過
對於2016年以前實質週休二日的勞工而言
其實是把這七天假挪去補雙週84多的那4小時
中間怎麼補怎麼挪,算法很多,只要合法都可以挪(多謝當年勞委會函釋給資方開的門)
並不是沒放到這七天假,只是在合法的範圍內被挪來挪去而已
去年後來有這幾天可以放,只是因為單週40小時通過,原本挪來挪去的方式不能再用
所以要合法就是要給勞工放
當然有公司是違法不給假的(隔週休上好上滿,遇七天假鬼扯只紀念不放假)
我舉兩個合法挪移的例子
1. 台積電 : 台積電這麼大公司當然是合法的,這間公司的作法是表面上週休二日
但實際上雙週84小時是上好上滿的,作法是每週1~4,每天表定工時8.5小時
也就是1~4晚半小時下班,這樣一週多2小時,兩週剛好把雙週84上完
所以台積電遇到這七天假時是以補休方式給員工放假,該年度只要一過該假日,員工自動
多一天彈休假。
2.和泰(Toyota) : 和泰也是標準合法挪移的例子(實施有沒有合法我不知道)
和泰的作法是七天假(56小時)去補每雙週多放的4小時(實質週休二日)
但一年52週,員工多放104小時,只用56小時去補,和泰表示 : 不行。
所以這間公司會把差的104-56 = 48小時 = 6天。用其他方式讓員工補上班
這樣也是合法的(剛剛好合法,算得很精)
總之,不管怎麼做,當年勞委會開了後門給資方去挪移這些時數。
所以很多勞工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反正在七天國定假當天,
他沒放到假是真的,但到底這個假是合法挪移(去哪了?),還是被吃掉了?
大部份勞工根本就搞不清楚。 才會一堆人說從來沒放過這種蠢話,不是沒放
是你沒搞懂怎麼放掉的。
而到底總結來說,這次的修法是對資方有利還是勞工有利?
我只能說,資方打的算盤跟勞方(政府)根本完全不一樣
會相信資方跳出來該兩下成本上升作不下去了,你活在童話故事裡嗎?
如果真的修法後對資方大不利,資方在修法前有沒有在立院外抗議?
為什麼我看到都是勞團在外面抗議,資方偶爾在媒體上喊聲"不滿意但可接受"
怎麼當初"可接受",現在又喊說撐不下去了?
砍七天假就是資方要的結果,因為這七天假砍的是實實在在。
一例一休? 跟原本的一例有差異嗎?
要不是時力黃國昌壓著勞動部長解釋休息日在勞基法的定義(沒有定義)
還有原本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漏洞
不然一例一休的一休,根本就跟原本雙週84時期實質週休二日的狀況完全一樣
(原本民進黨就是想用這招唬過去的)
然後才亡羊補牢把休息日定義出來,補完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標準
特休假也是順便加上去的
資方看到後來加的這兩項,可是沒坑聲啊~
為什麼資方從頭到尾都沒意見?
(媒體上喊喊聲別跟我說那叫意見啦~ 人家在立院外是絕食抗議耶!)
因為資方的算盤根本跟勞工不一樣
休息日加班費 : 只要加班補休這一個漏洞不補,休息日加班就算x200,資方也不痛不癢
勞基法在加班補休裡只有一句 : 勞資雙方自行協議
原本加班補休是給勞工多一個選擇,有加班但想休息的,勞工可以要求用補休來交換
但實際情形呢? 說個笑話 : 勞資協議都真的勞工同意喔!
然後因為補休條件也是丟給勞資協議,資方就來個一年內要修完的規定,不違法喔!
這下好了~ 好一點的公司,員工加班給你報,但"請"報補休
補休只要是生產淡季就讓你補,員工至少加班真的可以補休
爛一點的公司一樣讓你報補休,至於能不能休,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更何況關於休息日加班費的問題,在合法範圍內雇主還有別招可用
修法前 : 月領30k,週六固定上班,週六上班算加班
修法後 : 月領30k,週六固定上班,週六上班算加班
打包月薪這種作法在服務業或餐飲業早就履見不鮮
自己去算算看,一模一樣的狀況,修法後雇主的人事成本反而是下降了
合併補休勞資協議這個bug,資方的算盤比你精多了
特休假就不提了,說個笑話 : 臺灣勞工特休假都有放好放滿呢!
為啥現在一堆雇主又跳出來喊成本上升撐不下去了?
看完上面說明你還認為雇主真的成本上升?
想漲價總要有個理由吧,難得給雇主抓到這個好理由,不漲怎麼對得起自己
誰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 引述《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銘言:
: : 不然一例一休如果是保障老闆
: : 為什麼老闆好像都不太爽?
: : 你們說對不對!
: 講一例一休對勞工有利 對老闆不利這件事情的人 根本就是故意帶風向
: 因為這種講法就是故意忽略 勞工已經先被砍掉七天的國定假日
: 那些廢物老闆根本不會跟你講 "嘻嘻 那七天國定假日的成本省下來囉"
: 只會跟你靠北說 "阿 一例一休增加我好多加班費成本阿 我要漲價 我要補助阿"
: 當初勞動部跟你說其實有七成的勞工 早就已經有周休二日了
: 那這七成的勞工就是 被砍了七天假 然後也沒有所謂要拿一例一休的加班費
: 又被這些賤老闆靠北說要漲物價 你說這七成勞工是要怎麼會爽?!
: 拿走你七天假日(等於要多幫老闆上班七天少七天薪水) 明明沒賺到還要被一例一休
: 這話題帶來的物價上漲害到 最倒楣怎麼看都是這群原本就有周休二日的勞工 不是嗎
: 那既然勞資都這麼不爽的情形下 可以回到 不要一例一休 也不要砍七天假的狀態嗎
: 之前一例一休可是資方吵著要的喔 又不是勞工逼著老闆跟政府要一例一休的
: 笑死人 被砍七天假 然後又要被這些廢物老闆用理由漲價 你跟我講這叫保障勞工?
: 不然你跟那些廢物老闆講 那好吧 我們廢止一例一休 但七天假你就還給勞工放吧
: 看他們會不會贊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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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以為大便是裝在屁股裡,唸書以後才知道大便是裝在肚子裡。
現在才發現,有些人是裝在腦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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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想清楚再說嗎? 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耶?
一例時週六加班不用加班費? 貴公司凹很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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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就是我說的打包月薪的概念
一樣週休四日打包月薪,修法後的人事成本反而更下降了
你說資方還不鼓掌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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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完全"合法"的企業,影響也遠比你想像中的小
因為加班補休這個bug還在,只要使用這個bug,一樣是合法的
當然你如果說到完全不鑽漏洞的企業,那的確是會有影響的
不過請先舉幾個在臺灣完全不鑽勞基法漏洞,完全站在勞方這裡的企業來聽聽看?
而這次跳出來喊成本增加要漲價的,敢不敢公開讓民眾檢視貴公司是否有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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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崩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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