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團竟然連現行勞基法加班費都不會算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08 22:01), 編輯推噓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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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依照勞動部算加班費的邏輯來看 以公務員休假加班費1倍(月薪/240)來看 公務員假日加班 因為1倍已經在月薪裡發給公務員 不就不用另外再給加班費囉 ※ 引述《injection09 (沒事來逛逛)》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FeHDLQCzBU
: 整段從28分左右看起 懶得看的人 直接跳到30分左右 主持人有做整理 : 先說結論 這些勞團 不學無術 對現行法規 一知半解 還上節目大放厥詞 : 嘴臉令人噁心 可笑 他們還真自以為是自己是勞動部長啊 法規以他們解釋的為準 : 要討論政策 麻煩先把 法規搞清楚 這裡跟你討論是依據勞基法規定的加班費 : 基本上 企業要按造這個加班費給 完全合法 : 如果有多給 那是待遇比較好 就跟基本薪資一樣 可以多給 不能少給 : 以下是計算過程 : 假設月薪36k的人 現在以及未來實施一例一休後 禮拜六來加班8小時加班費的差異 : 假設 禮拜一到禮拜五都上滿了8小時 共40小時 所以禮拜六都算加班 : http://labweb.mol.gov.tw/ 試算系統 : 在禮拜六的部分選八小時 即可得出答案 : 不要懷疑 現行的勞基法加班費就是這麼低 就是只有 0.33 跟 0.67 : 因為1的部分 是你的本薪 已經包含在薪水內了 : 月薪36K的人 換算成時薪就是 150 36000 / 30天 / 8小時 = 150 : 150 x 1/3 x 2 + 150 x 2/3 x 6 = 700 : 一例一休後 : 150 x (1 + 1/3) x 2 + 150 x (1 + 2/3) x 6 = 1900 : 你們覺得加的多不多 每個人標準不同 自己衡量 : 他們講要加1的部分 是在禮拜一到禮拜五 正常8小時工時後 再留下來加班 才要加1 : 假設 禮拜一晚上加班 2 小時 所以禮拜一總共上 10 小時的班 : 150 x (1 + 1/3) x 2 = 400 : 現制跟一例一休都一樣 : 因為晚上加班的時間 並不包含在你原本薪水所給付的範圍內 : 所以要先付給你 2 個小時的時薪 再加上 0.33 或 0.67 的加班費 看加班時間 : 你自己可以在試算表上 把原本禮拜六的 8 小時歸零 禮拜一改成 10 小時 : 即可得出 400元 : 所以結論是 現狀是晚上下班後留下來加班的加班費 比你在禮拜六的加班費要貴很多 : 你們如果晚上有留下來加班的 記得算一下 不要被公司當成禮拜六加班的算法凹走了 : 所以現狀是有慣老闆 叫你上 777775 +2 的班 禮拜六一整天 可是只算兩小時加班 : 所以你一整個禮拜的加班費是 100元 : 一例一休後 管你老闆 禮拜一到五 叫你上七小時還是八小時 : 禮拜六叫你跟以前一樣上七小時 加班費就是 1900 比照八小時的加班費 : 有沒有差 大家自有公評 正常的老闆 要再這樣搞 就要再想一想加班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43.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935286.A.F3D.html

10/08 22:03, , 1F
勞工也是/240啊 我看也不用發囉
10/08 22:03, 1F

10/08 22:04, , 2F
平日加班費也比照公務員ㄅ 要拉近公務員跟勞工距離^^
10/08 22:04, 2F

10/08 22:04, , 3F
只有跟我聊天在嗆我 你運氣好接到我這種好咖
10/08 22:04, 3F

10/08 22:07, , 4F
好樣的DPP這樣玩弄給你權力的人民,很好...
10/08 22:07, 4F

10/08 22:08, , 5F
加班費應該以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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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8, , 6F
不會算是因為領不到的人從來就看不到計算名目
10/08 22:18, 6F

10/08 22:19, , 7F
你的數學...
10/08 22:19, 7F

10/08 22:27, , 8F
別被噁心的綠垃圾騙了http://i.imgur.com/WM3F5XL.jpg
10/08 22:2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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