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團竟然連現行勞基法加班費都不會算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08 21:45), 編輯推噓11(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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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蠻可悲的 法律上加班費怎麼算這個問題 應該白紙黑字 清清楚楚 可以在電視上吵一個小時還各說各話 的確 多數人不是很清楚所有加班費給付的規定 因為蠻複雜的 搞懂自己公司的就不錯了 我週末加班基本上都領2倍 (真2倍) 月薪45000的人 周末2倍一小時也才 375 比我以前家教時薪的一半還少 做8小時也才3000 如果這八小時真的是很累的話 算是血汗錢了 因為勞力是不能儲存的 就像爬了 25 層樓梯的人 你再叫他爬 5 層 跟你叫一個休息一天的人說爬 5 層 勞累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禮拜六上一整天的累度 跟禮拜一上一整天也是不一樣 我曾經連12過 後面幾天已經快變成行屍走肉了 所以加班費本來就應該比較貴 所以不管是勞動部所謂的 700 或 1900 都還是低薪 & 過勞的幫兇 加班費制度這麼亂歸咎幾個原因 1. 法律制定太亂 1.33 1.67 2 倍很多種 寫也不寫清楚 讓後人有很多解釋空間 2. 過去政府太懶 不勞檢 不宣導 導致多數人不懂制度 3. 現在政府太賤 玩文字遊戲 解釋法令解釋成一天只有700 他們修法才佛心增加到1900 4. 民眾太奴 不聞不問不了解 不敢報加班 甚至覺得不應該報加班 只能由老闆擺佈 結論 雖然現在勞動部解釋周六加班一天只有700 但我相信這不是多數的現狀 做一天周六領 700 我相信台灣沒人要幹 所以所謂的一例一休可以增加加班費的說法 我是存疑 因此一年減少13天工時的說法我也是存疑 所以絕對不可以拿著沒比較好的一例一休 來砍實實在在的七天假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剛看完了 : 你要不是在扭曲就是根本看不懂勞團的人在說什麼? : 你上面解釋的方式 所推出的答案都是正確的 : 但這是以勞動部的函釋為依據所作的結論 : 這個靠背的函釋 : 就是將法律規定超出法定工時以外的加班費1.33及1.66 : 把其中的1認定是月薪的部分 : 所以加班費只需要給0.33跟0.66就合法 : 以這套邏輯推演出來 : 在平常日上班 上滿40工時後 : 在禮拜六的加班確實是比平常日的加班來的少 : 數字也是你說的那樣 : but... : 人生最靠背的就是這個but : 勞團的人認為這個勞動部函釋根本是違法解釋 : 所以認為你所推論依據的前提根本錯誤的情況下 : 老闆在禮拜六給的加班費應該就是「另外」的1.33跟1.66 : 他們所依據的是一個判決 : 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勞上易字第56民事判決 : 內容太長 節錄一段重點就好 大家可以去自行搜索 :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htm : ------------------------------------------------------- : 被上訴人自99年4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每日8小時薪 : 資,以基本工資1萬7,280元計算,日薪為576元(17,280元 : ÷30日=576元),時薪為72元(576元÷8小時=72元), : 每月標準工時182.66小時,每月加班工時92.34小時,每月 : 延長工時工資2小時以內者計5,895元(72元×1.33倍×61.5 : 6小時≒5,895元,元以下4捨5入〈下同〉),再延長1小時 : 以內者計3,701元(72元×1.67倍×30.78小時≒3,701元) : ,即被上訴人每月法定最低工資不得低於2萬6,876元(17,2 : 80元+5,895元+3,701元=26,876元)。 : ------------------------------------------------------- : 稍微解釋一下 : 這段是在說有個人在法定工時以外的時間加班 : 他的加班費計算 : 高等法院在這邊並沒有區分這個人他的加班是在「平常日」或「禮拜六」 : 一律以1.33跟1.66計算加班費 : 而且這個1.33跟1.66都是不包含月薪的部分 : 判決中後面還有這個人100年、101年、102年的加班費計算 : 都是依此為準 : 沒有區分他的加班是在「平常日」或「禮拜六」 : 也就是說 : 即使老闆要你在禮拜六來上班 : 所要給付的加班費就是月薪之外的1.33跟1.66 : 勞動部的函釋法院完全沒有鳥... : 而這個1.33跟1.66就是現行民進黨勞基法草案的1.33跟1.66 : 也因此勞團的人才說平常日跟禮拜六的加班費是一樣的 : 所以到此為止你懂勞團的人在說什麼了嗎? : 懂了嗎? : 所以上面說的如果你懂的話 : 現在要吵的點應該是說 : 在勞動部函釋跟法院法官的解釋互相矛盾時 : 要聽誰的? : 我只能說在法院裡面 : 法官只是依「法」審判 : 而這個函釋並不是「法」 : 所以法官完全可以不用鳥他 : 懂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02.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934304.A.D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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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還要加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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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這個有標準算法的 還能吵那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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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故意弄得很亂 讓大部分人沒時間去搞懂這東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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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蠻可悲的 更可悲的是勞動部完全無視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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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動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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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廢口舌了 民進黨都硬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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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底薪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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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非常支持ㄧ例一休+砍七天假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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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一件事,不少名嘴及立委根本是不知民間疾苦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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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dGpwsR 盼盡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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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跟民調85%都支持 你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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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亂喇叭工資怎麼算被打臉就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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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社會潮流是砍假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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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現在搞個世界獨創的休息日 就是讓大家可以各算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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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堆後門能讓違反其他條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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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法律人數學太爛 明明就寫加倍還能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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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一堆人高潮用2.33和2.66來護,鍾佳濱自己都算到胡言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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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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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護航的在蝦說 假日加班比平日加班少一倍 啊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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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噁心的綠垃圾騙了http://i.imgur.com/WM3F5X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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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放假才是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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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用0.33/0.66這種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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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放假才是最實在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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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余莓X媒體人(?)也護航太超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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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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