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要求法院判定搖搖哥遭強制就醫是否合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01 15:43), 8年前編輯推噓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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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AnAn (李安安))》之銘言: : ※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 : : 最近政大搖搖哥遭到強制就醫,究竟這個認定有沒有問題? : : 協助許多社運案件的律師Eventis Liu,上網貼文請大家到法院遞狀, : : 讓法院來認定這個「強制就醫」究竟有沒有問題。 : 你知道政大搖搖哥造成校園多大的問題嗎? : 1.亂翻垃圾桶,弄了一地垃圾就走人 : 2.夜間突然對校園內的學生咆哮 : 3.平時對來往學生展現惡意和攻擊意圖,故意嚇人(你能保證他永不攻擊?) : 4,有向校警反映過,校警表示趕不走 : 這些問題你來解決? : 這麼愛管,搖搖哥送到你家給你管好了 所以大家也不用討論這問題啦~ 這幾天因為小燈泡事件 大家才會想要把街上疑似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強制就醫 人權 跟 隱性治安疑慮 就看你要選哪一個 又要尊重人權 又想要沒有治安疑慮 2者互相抵觸的做法 覺得2者可以兼得的人 只能說頭腦邏輯有問題 就跟以前一樣就好啦~ 出事了 就鄉民跟名嘴說說嘴 檢討一下警察怎麼沒事先抓人 等事件風頭過了 還是假掰的主張人權至上 人家只是亂翻垃圾筒 警察有什麼資格抓? 人家只是對空氣大吼大喊 警察有什麼資格抓? 人家只是會有攻擊人的疑慮 又不是真的砍人了 警察有什麼資格抓? 等砍人了 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 一堆人權鬥士不就好棒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46.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96597.A.B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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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推等到出事再來處理就好惹,何苦惹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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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事件一堆人喊殺無赦我就吐槽了拉.真有做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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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預防版上一樣幹翻天拉.什都不做風頭過去不就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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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你會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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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身心健康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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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我到街上大吼大叫三天 警察不能抓我喔 我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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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的全放出來了人 有傷到人再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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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會抓怎麼抓不到這些犯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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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砍人的不都抓到了嗎? 有什麼問題嗎? 砍了人 法律自然會制裁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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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犯出獄也不可以追蹤!人家的人權勒?人家又還沒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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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tyu (223.138.246.170), 04/01/2016 1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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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傷害犯案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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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是想找理由罵政府罵社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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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是二選一問題 才是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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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嚴重社會案件的有幾個是能透過這種手法先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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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的攻擊比例只有非病患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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