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頂樓抽菸摔死 淡大判賠198萬定讞消失
※ 引述《chpen (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賴男父母傷痛逾恆,指商管大樓樓頂的塑膠採光罩從1986年設置到事發時未曾更換,且罩
: 面是乳白色塑膠,一般人目視不知罩面不能踩踏坐臥,也不知下方是高達8層樓的天井,
: 但校方沒以警告標示或標語禁止學生到頂樓或接近採光罩,以致發生憾事,據此向校方求
: 償精神慰撫各200萬元,外加喪葬費18萬5000元,賴男父母並強調,就算兒子違規在校內
: 抽菸,校方仍不該將全部過失責任推給兒子。
說實在話
一般採光罩用塑料材質
本來就無法承受重量
跟從1986年未更換根本沒有關聯
就算是新做好的採光罩,你人坐在上面一樣有機會摔死
如果今天使用的是強化膠合玻璃
或者是PC耐力板也就算了
會用幾年沒更換,來當作本來就不是做承重物建材損壞原因
不知是法官沒有找專業鑑定
還是對方律師很強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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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護欄高度已經超過130cm
一般女兒牆高度在90-120cm
要說淡大沒有設置防護措施實在有點......
且印象中法規也沒規定每一座大樓都必須設置防墜網
有點好奇具體判決寫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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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69.194.210), 02/01/2016 1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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