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頂樓抽菸摔死 淡大判賠198萬定讞消失
引文吃光光
估且不論媒體所述是否"全為事實"。
就法院判學校有過失要賠錢這件事來說,
該地方原使用若為天井,
一般來說建築師在核准執照上是很少會做一個採光罩的設計,
也就是說是二次施工的可能性較高,
假設家屬主張學校採光罩為違法使用成立,
那換言之原本這地方就不會有採光罩,學生更不可能有站在採光罩上的機會。
原本就不該有的東西,不論是否正常使用它,
出事都要背責任的,判賠其實也是很合理的。
至於該生有無足夠常識去判斷採光罩可否承重,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也許法院判賠是事實,但原因可能不一定是媒體所說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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