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1/28 16:31), 10年前編輯推噓4(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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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難理解嗎? 舉例 你開遠光燈打在對象來車,導致對方暫時性失明,出車禍自撞死亡。 你有刑責啊! 因為人死亡是因為你讓他失明死亡啊! 你看前方的人不爽,故意逼車貼近他 對方緊張後重心不穩自摔死亡。 你當然有刑責,因為你逼他車啊! 不做死就不會死,一堆人扯什麼看到車禍不停下來就被判刑也很好笑捏 現在一堆監視器以及行車記錄器,前方100公尺發生車禍,你經過誰會判你刑啊! 你們怎麼不乾脆說,貨車違規停車導致駕駛視線死角來不及反應出車禍,為什麼貨車駕駛 也要判刑呢? 他只是停在那邊而已,某些人邏輯不就這樣。 你們覺得這樣不該判刑的話,哪天遇到瘋子追著你逼車,導致你注意力不佳自摔受傷就不 要哭,他只要車沒碰到你都沒事。 有人開車門不看後方來車,忽然開車門 機車閃避撞到其他車輛,也跟開車門的無關對不對,因為機車沒碰到車門啊! 某些人的邏輯就是沒碰撞就沒有肇事責任就沒有判刑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7.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3969864.A.A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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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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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就一堆鍵盤騎士阿,別指望他們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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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舉例 你舉的例子都會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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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的加害者不就是逼車嗎? 不保持安全距離貼近前方車輛。 你既然知道有刑責,那我就不是亂舉例啦 ※ 編輯: aq981334 (123.194.167.83), 01/28/2016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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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案子的爭執點是 沒有肇責 而不是沒有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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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沒注意後方車況 本身就已經違反交通規則 會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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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為啥沒罩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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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有認真讀完本篇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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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記者又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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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那個案子還有得玩 誰知到機車騎士是被驚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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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車看旁邊有兩台機車自己撞再一起 第一時間想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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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啊! 不保持安全距離的話,當然自己也有可能有一部分的責任囉! 看證據而定囉! ※ 編輯: aq981334 (123.194.167.83), 01/28/2016 1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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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個機車騎士自己突然不舒服而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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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規則是說要注意車前狀況,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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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啊,這次法官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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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講的又不一定是一般人認定的「逼車」 所謂貼近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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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可以隨時煞停,也無妨,何況他今天沒有碰撞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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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之前有個貨車調戲後方機車女生害摔車死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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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判決書寫的很清楚,被告就是逼車導致整起車禍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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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被告先生提醒了被告,其知情仍駛離,又有證人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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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不知道這篇記者在寫三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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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說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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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有一篇建設性的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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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對八掛鄉民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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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知道罵法官的人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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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車手是用a-z開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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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逼車 就是經過知道 法官就說你有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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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報告寫的很清楚 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只是單純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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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自己想像有影響 有關係 還一堆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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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騎士自己騎太靠近人家的車子 然後自己發現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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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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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騎士自己騎太靠近別人的車子 然後自己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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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補 根本沒有一篇新聞敢說葉女友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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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新聞說是騎士自己要超車結果自摔... 很會腦補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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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車導致車禍的話會沒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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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例子都有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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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gT78hO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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