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消失
這判例對騎士來說真的碰到了你才會知道法官有多英明...
幾年前我還是個SI公司的前線客服工程師,領著悲情的22k,
而且每天外勤,一天要奔波個十幾公里跑不掉,
這次是這樣
← 禁 行 ← 機 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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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行機車 → 賓士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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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車B騎士C
我騎車在C的後面,C跟賓士平行,我在賓士跟C的後面
忽然賓士A沒打方向燈直接右切變換車道,C減速,我也減速沒事,
結果賓士變換一半又換回內線,這時候C加速我也加速往前,
這時候賓士回到內線關掉方向燈的瞬間整台車往右變換車道然後加速開走,
C在他車頭前座,跟著往右閃,我在他後門車尾部位看了一下右後照右邊沒車跟著往右閃
在我看後照鏡的時候沒注意C減速而且準備往左切到賓士前面,
這時候我的車子前輪碰到C的右後方排氣管部位,C摔車,B跟著摔車,
賓士立刻切回內線加速開走
C膝蓋血流不止,車體嚴重破損,B手臂擦傷,車體無損
當下我的第一個反應完蛋了賠錢賠慘了,再下個念頭,記車號,賓士車號!
後來的B跟C在警局等警察找到A花了一個多小時,
警察協助先行了解並繪圖現況,初步肇事鑑定跟警察的結論就是,
因為A變換車道未注意車旁狀況導致BC車禍,而且肇事逃逸,最後和解是
B以不須賠償為原則放棄索賠,A賠償C醫藥費與車體修復。
最後B如願以償的免賠,手臂的傷自己口水抹一抹不用賠錢就好
在警局內A直接拿出現金八千塊錢結案
證據如下圖 (在下就是中間那個B 徐先生)
http://imgur.com/nMiJovr
所以說...碰到類似的案例你會覺得檢警法官們對這判例有多英明
※ 引述《quickey (色肥宅)》之銘言:
: ※ 引述《piliwu (Love Ciroc!)》之銘言:
: : 我兩個禮拜前發生的真實案例
: : 原本不以為意現在覺得很可怕
: : 我下班開車回家時對向的外側車道碰一聲
: : 我當下就減速瞄了一眼 兩台汽車撞一起
: : 於是就加速依老路轉彎回家了
: : 回到家還跟未婚妻說剛路上有兩台車車禍
: : 可能是旁邊檳榔西施太辣讓駕駛分心
: : 現在回想起來那個汽車女駕駛做的我都有
: : 減速 察看 加速轉彎 回家跟老婆講
: : 所以看到路上有車禍都不能好奇看一下再走?
: : 還是這樣瞄一眼就變成肇逃?
: : 因為我離案發是三個車道或許不算
: : 那假如你遇到隔壁車道呢?
: : 臨近兩道整排車都要停下來不然每台都肇逃?
: 我父親遇過一件非常雖小的事情
: 那天場景是
: 一台遊覽車違規停在路肩
: 男三寶不戴安全帽還亂鑽,結果被後方的女駕駛輾過,當場死亡
: 事發當時,我爸正好轉進巷子裡
: (同線道)
: 我爸轉進去他們才撞上的
: 由於監視器有拍到案發過程
: 所以我爸也被牽扯到這件事情裡
: 遊覽車司機、女駕駛、我爸
: 都被對方家人提告,我爸被求償200萬
: 跑法院跑了三個月,法院才判決我爸沒事
: 根本雖到一個極點
: 這三個月跑法院,工作也得配合開庭時間
: 麻煩到靠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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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重 水重重 無奈情已深種
﹀ 終日凝眸盼白頭 欲語卻還休
ˍ▂▃▄▅▄▂ˍ ● ˍ▂▄▇▆▄▁
﹍ ﹀ 天悠悠 地悠悠 怎奈情深緣薄
即使世界已盡頭▁▂▃▄▆▄▃▂▁ 我依然期待相逢
▁▂▂▂▃▃▄▄▅▅▆▆▇▇████████████▇▇▅▅▃▃▂▁在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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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