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有人說你很鬆?
唔,還是回一下吧。因為引言有越來越長所以我會刪掉一些。如果我刪掉了
你覺得很重要的部分,那麼請你提醒我。
※ 引述《lovemachine (在不愛與忘懷中得到自由)》之銘言:
: ※ 引述《Emolas (說不說話干卿底事?)》之銘言:
(刪引言)
這些需要經驗證據才能證明的東西,我想就在此結束吧。也許這也是我的誤解吧,
搞得我好像一直在說你已經知道的事情。那麼我可以跟你說我的誤解是來自於你否
定了妖西的話的效果囉~不過後來你也說你並沒有否定了。總之這部分應該是來自
於我對你的文字詮釋與你自己的詮釋的差異。(而我也懶得去挑文字上連接的邏輯
毛病了。)
: : 第二個是「解決問題」的問題,在你而言什麼樣叫做解決問題呢?我覺得這有可
: : 能是我對你的誤解,因為就你文字的脈絡來說,你好像認為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
: : 是教育、國家這種鉅觀的東西,才能真的解決問題。
: 那就請循其本了
: 所謂的"解決"與"問題"的概念
: 並不是我所提出的
: 一開始是這樣的:
: → A1Yoshi:回標題:就跟那人說:你長大一點,問題不就解決了嘛。笨。 02/23 05:26
: 其後:
: → A1Yoshi:回標題:就跟那人說:你長大一點,問題不就解決了嘛。笨。 02/23 05:26
: 雖然說這也是一個解決法啦(參見Nitrate (Animal Nitrate)的回覆)
: 而看大家皆以"解決"與"問題"的概念去詮解
: 我也就姑且沿用作為討論的依據了
: 但是 對於"解決"與"問題"這兩個描述性的語詞我仍感到某種程度上的不精確
: 因此在底下的回文中
: 我更以""符號來傳達自己對這兩個用詞的保留 請看:
: 我不認為這會是"解決" "問題"的途徑(參見我的回覆)
: 以上 是為"解決" "問題"的詞彙選擇做出的說明
: 底下你說我
: "好像認為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 是教育、國家這種鉅觀的東西,才能真的解決問題。"
: 沒錯啊! 不用加上好像 我確實是這樣認為的啊!
: 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教育 我於是進一步詢問:
: "長久之計是 教育" 有人不同意這點?
: 有的話 請提出更為適切的根本的解決之道 是根本喔
: 我願聞其詳
那麼的確是來自於我跟你對解決問題這四個字的詮釋有點出入,因為我不認為妖西
說的解決問題是在解決整個性別歧視的問題,只是想在當下找個話出來講。
(所以你後來提出的教育什麼的我也覺得跟之前的文字沒有對上話的感覺,就像是
在自說自說囉~)
(再刪部份引言)
: 我說的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沒有說是根本的解決問題啊
: 這世上 真正徹底的事情又有幾件?
: 即使根本的解決之道--比方教育 無法「根本」的解決問題
: 但並無損於教育作為一根本的解決之道的事實 不是嗎
: 還有喔! 我生氣的地方就是這樣
: 為什麼因為我提出一長久之計 也就是教育的方式
: 就要馬上被說成是"簡化整個性別世界" "簡化了個體跟結構的互動關係"
: 馬上被認為是全然否定了個人的微觀的抵抗與拉扯?
: 難道你是用二分的非a即b的方式去為我做歸類嗎?
: 兩者難道沒有並存的可能信嗎?
: 後頭我也說了 "沒錯 微觀的拉扯跟抵抗自然不能略視它們的功效"
: "但難道就要一直在做微觀的拉扯跟抵抗嗎"
: 若只停留在這樣"零零散散的發動小規模個人抗爭而永遠沒有團結起來"
: 它實質的功效自然是很有限了
第一個是我說明了為何我對你產生如此的誤解,而這誤解是在這個討論串下的脈絡
生成的。那麼你一再的提出來我也只能再次道歉囉。 對不起,在一開始的文章誤
解了你的意思。
另外的部份我想在某個程度上應該是達成了共識,那麼就到這裡吧。
(刪引言)
: 我知道你沒有說 但我考慮到的是:
: 看版的並不是只有我們兩個
: 我將這一點特別標出 無非是想對其他或抱有此種看法的版友做出一提醒
: 父權結構本來就不只是男人的結構
不過你寫在這就會讓我誤解你是在對我說的囉。
(再刪引言)
: 任何理論--特別是人文社會--在套用到實際現象上時
: 或多或少都會產生扞格的情形
: 真要說起來 一種理論也無非只是一種詮釋的方式吧
: 比方啦 你講"「舊了」、「被用了很多次了」所以也「沒價值了」"
: 自然是和賺賠理論的實質內涵有相通聲氣之處
這地方算是有共識吧。因為我的確是在賺賠邏輯那一套的談法下談的這些事。
: : 第一個,我是說在某些情況下,至於是哪些情況還是得看脈絡囉。
: ^^^^^^^^^^^^^^^^^^ ^^^^^^^^^^^^^^^^^^^^^^^^^^^^
: OKOK! 那你倒說說是在哪些情況之下
: 你會同意"男人如果搞上很多女人,是一種魅力或什麼的象徵"
: 而這個價值判斷不是出於"社會價值形塑出來的假相"
我沒有說我不同意這是一個社會價值形塑。我說這句話的用意是因為這些現象是
很個人的,每個狀況都不同。所以我好像也不必舉例。至於是不是假象?這我倒
不認為,因為這些價值應該是確確實實存在。
: : 第二個,你似乎否定「濫交」(或說多重的關係好了)這種性實踐,但是為什麼呢
: : ?多重的關係為何沒什麼好說嘴的?它有什麼非常錯誤的地方嗎?
: 嗯哼 這應該先反問你自己呀!
: 你既然說 "不過男人濫交跟女人濫交的意義似乎是不太一樣。"
: 我倒想知道這意義的不一樣是哪邊不一樣?
我記得我在原本的文章下一個段落說明了。我說在「某些情況下,男人如果搞上
很多女人,是一種魅力或什麼的象徵。」
: 又 多重關係本來就沒什麼好說嘴的啊
: 說嘴是什麼意思呢? 字典的解釋是:
: 自誇。
: 水滸傳˙第二十九回:我卻不是說嘴。憑著我胸中本事,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漢、
: 不明道德的人。
: 西遊記˙第四十二回:你這猴頭只會說嘴!瓶兒,你也拿不動,怎麼去降妖縛怪?
: 亦作說口。
: 還是你覺得濫交是件值得到處炫耀 值得誇口的事呀?
: 又 我說 濫交不是什麼值得說嘴的事
: 可不要私自將這個命題等價於 濫交是件天理不容 人神共憤的重大道德瑕疵
那麼提出濫交不太值得「說嘴」,這樣不是等於什麼話都沒說嗎?那為什麼不說
守貞沒什麼好說嘴的、或是一對一的關係也沒什麼好說嘴的、愛情長跑也沒什麼
好說嘴的?在目前的社會脈絡下,我的懷疑也不是那麼不合理吧。
(刪引言)
: 前面回來
: 你既然說自己"沒有說不去做這些事(教育、國家)"
: 何以又一廂情院認為我一定略視微觀抵抗的效果 只願意從鉅觀方式去改變?
sorry我誤解囉。
(刪光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會產生這樣的誤解,不過你行文的方式跟我比較不同,所以
我也比較容易誤讀囉。再次的道歉,那如果你要再拿我已經承認我誤解的東西出來
說,除了不停的道歉我可能也生不出什麼東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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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9:5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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